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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分析重点工程建设领域产生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的原因入手,就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预防对策作了简要的分析和论述。
关键词重点工程 贪污贿赂 职务犯罪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4-144-01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今年全球金融危机情形下国家对扩大内需、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建筑行业成为经济热点部门之一,重点工程建筑从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监理、质检、验收及工程款项、资金运作等具有环节众多的特点,每个环节都有巨额的资金流动,诱惑力极大,这些特点使工程建筑行业成为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多发的一个领域。虽然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当前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里的职务犯罪呈快速下降之势且有了很大的改观。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该领域里的职务犯罪已经由明转暗,由高层主管人员向下层具体工作人员、由特殊向一般群体发展,致使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愈演愈烈。发案率年年如此,居高不下,说明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一直没能够得到有效地解决,贪污贿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决不可掉以轻心。
一、重点工程建设中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的几种原因
(一)建设单位财务管理混乱
一些建设单位的财务会计和出纳没有固定的专职人员,而是由建设单位的领导或工程承建负责人兼任。更有甚者,工程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和出纳均由建设单位的领导或工程承建负责人一人兼任,导致工程财务管理失控,极易出现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二)虚假招标、逃避监管
当前重点工程建设中,经常出现建设单位不执行法定程序,进行虚假招投标,他们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分段实施,使之达不到法定招标标准规避招标;有的建设单位只对建筑主体结构进行招标,附属建设部分进行直接发包;还有些建设单位与投标人勾结将标底泄密,实行“暗箱操作”,搞虚假招投标。这些本身就是滥用职权的腐败问题,其中自然存在肮脏的权钱交易。
(三)借劳务之名分包工程
借劳务合同之名违法分包工程从中捞钱的现象普遍存在。客观地讲,任何一项工程无论大小,都会有很多人像苍蝇一样盯着这块“肥肉”,往往是工程尚未上马,领导批条满天飞,各显神通,搞到工程为老大。这样造成工程偷工减料,质量低劣,出现“豆腐渣”工程。
(四)建设管理体制不完善
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没有一个切实的监督制约机制,这样就给那些承包商们带来了一些便利,他们不惜一切手段向部门领导、监督人员等进行拉拢腐蚀。一些部门领导由于社会分配不平衡,形成社会收入差距,意志不坚定的弱者就会经不起金钱的诱惑,放弃党性、原则,从而出现受贿现象。
二、重点工程建设中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的几项对策
由于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所带来得危害极大,往往超过其他方面的犯罪,因而防范工作尤其必要。近些年来,我县检察机关十分重视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针对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和条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建立预防机构,完善预防机制
工程项目的建设,其地域跨度大,工期长,涉及征地、拆迁、规划,设计、勘察、赔偿、补偿、招投标、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以及工程验收、款项支付等方面,实际上是各个不同职能部门、公司、单位综合运作的系统工程。根据这些情况,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中,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或业主首先必须建立一个具有组织协调指挥能力的预防机构,成员涵盖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公司、单位和部门;制定一套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职能公司、单位和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具有约束效力的预防机制,规范对工程的各个环节、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预防措施。
(二)加强教育,提高素质
要通过各种有效宣传教育,增强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做到知法守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教育:一是廉政纪律教育。利用领导现场讲课、典型案例、听广播、观看录像、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工程管理人员的进行廉政教育。二是职业道德教育。结合创建文明行业,强化职业责任、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服务为民,创福社会”的观念,把人民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行动的出发点。三是职业纪律教育。不断深化职业纪律教育,使每一个工作人员自觉养成照章办事的习惯,遵守各项制度,不搞钱权交易,不以权谋私,廉洁高效,树立良好的形象。四是防止质量事故教育。质量是工程的生命,把防治工程质量事故教育,贯穿于整个施工的全过程,强化对管理人员、质量监督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教育和监督,防止工程管理人员和质量监督人员失职渎职、不负责任以及施工单位偷工减料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五是党纪政纪法规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管理骨干学习熟知党纪政纪条例,提高党员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免疫力。
(三)加大力度,严打查办
近几年来,在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在重点工程建设中挖出不少“蛀虫”,但对那些借劳务分包之名行工程分包之实从中捞钱的人,落网的人少漏网的较多,因而使得他们越发猖獗。为此,检察机关应该本着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积极与纪检、监察等机关联系,加大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力度。发挥特殊预防工作的作用,坚持对发生在建筑工程中的职务犯罪,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营造强大的反腐声势,充分发挥刑法震慑力。
关键词重点工程 贪污贿赂 职务犯罪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4-144-01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今年全球金融危机情形下国家对扩大内需、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建筑行业成为经济热点部门之一,重点工程建筑从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监理、质检、验收及工程款项、资金运作等具有环节众多的特点,每个环节都有巨额的资金流动,诱惑力极大,这些特点使工程建筑行业成为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多发的一个领域。虽然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当前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里的职务犯罪呈快速下降之势且有了很大的改观。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该领域里的职务犯罪已经由明转暗,由高层主管人员向下层具体工作人员、由特殊向一般群体发展,致使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愈演愈烈。发案率年年如此,居高不下,说明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一直没能够得到有效地解决,贪污贿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决不可掉以轻心。
一、重点工程建设中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的几种原因
(一)建设单位财务管理混乱
一些建设单位的财务会计和出纳没有固定的专职人员,而是由建设单位的领导或工程承建负责人兼任。更有甚者,工程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和出纳均由建设单位的领导或工程承建负责人一人兼任,导致工程财务管理失控,极易出现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二)虚假招标、逃避监管
当前重点工程建设中,经常出现建设单位不执行法定程序,进行虚假招投标,他们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分段实施,使之达不到法定招标标准规避招标;有的建设单位只对建筑主体结构进行招标,附属建设部分进行直接发包;还有些建设单位与投标人勾结将标底泄密,实行“暗箱操作”,搞虚假招投标。这些本身就是滥用职权的腐败问题,其中自然存在肮脏的权钱交易。
(三)借劳务之名分包工程
借劳务合同之名违法分包工程从中捞钱的现象普遍存在。客观地讲,任何一项工程无论大小,都会有很多人像苍蝇一样盯着这块“肥肉”,往往是工程尚未上马,领导批条满天飞,各显神通,搞到工程为老大。这样造成工程偷工减料,质量低劣,出现“豆腐渣”工程。
(四)建设管理体制不完善
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没有一个切实的监督制约机制,这样就给那些承包商们带来了一些便利,他们不惜一切手段向部门领导、监督人员等进行拉拢腐蚀。一些部门领导由于社会分配不平衡,形成社会收入差距,意志不坚定的弱者就会经不起金钱的诱惑,放弃党性、原则,从而出现受贿现象。
二、重点工程建设中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的几项对策
由于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所带来得危害极大,往往超过其他方面的犯罪,因而防范工作尤其必要。近些年来,我县检察机关十分重视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针对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和条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建立预防机构,完善预防机制
工程项目的建设,其地域跨度大,工期长,涉及征地、拆迁、规划,设计、勘察、赔偿、补偿、招投标、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以及工程验收、款项支付等方面,实际上是各个不同职能部门、公司、单位综合运作的系统工程。根据这些情况,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中,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或业主首先必须建立一个具有组织协调指挥能力的预防机构,成员涵盖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公司、单位和部门;制定一套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职能公司、单位和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具有约束效力的预防机制,规范对工程的各个环节、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预防措施。
(二)加强教育,提高素质
要通过各种有效宣传教育,增强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做到知法守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教育:一是廉政纪律教育。利用领导现场讲课、典型案例、听广播、观看录像、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工程管理人员的进行廉政教育。二是职业道德教育。结合创建文明行业,强化职业责任、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服务为民,创福社会”的观念,把人民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行动的出发点。三是职业纪律教育。不断深化职业纪律教育,使每一个工作人员自觉养成照章办事的习惯,遵守各项制度,不搞钱权交易,不以权谋私,廉洁高效,树立良好的形象。四是防止质量事故教育。质量是工程的生命,把防治工程质量事故教育,贯穿于整个施工的全过程,强化对管理人员、质量监督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教育和监督,防止工程管理人员和质量监督人员失职渎职、不负责任以及施工单位偷工减料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五是党纪政纪法规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管理骨干学习熟知党纪政纪条例,提高党员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免疫力。
(三)加大力度,严打查办
近几年来,在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在重点工程建设中挖出不少“蛀虫”,但对那些借劳务分包之名行工程分包之实从中捞钱的人,落网的人少漏网的较多,因而使得他们越发猖獗。为此,检察机关应该本着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积极与纪检、监察等机关联系,加大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力度。发挥特殊预防工作的作用,坚持对发生在建筑工程中的职务犯罪,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营造强大的反腐声势,充分发挥刑法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