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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婚姻法只将受胁迫这一种情形纳入到可撤销婚姻制度范围内。可是,随着多元文化发展,多元价值的产生,同性恋这一特殊群体也从边缘地带慢慢走出来,由此带来的"同妻"等问题也越发成为社会焦点。在离婚方式不足以保障自己权益的时候,很多同妻希望能通过将欺诈事由列入可撤销婚姻来维护自己权益。本文基于此背景,主要讨论了将欺诈列入可撤销婚姻制度的必要性和关于欺诈的认定标准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