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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刑事诉讼法治建设取得了非凡成就。尤其是在近四十年间,刑事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刑事审前程序、刑事审判程序、刑事特别程序、刑事证据制度、刑事辩护制度等制度建设也取得明显成效。结合我国具体司法实际,未来刑事诉讼法治建设应当进一步更新诉讼目的,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刑事司法职权的科学配置与良好运行;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司法审查和令状许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