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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就其法律属性而言,是一种兼有行政性和准司法性的行为。进一步强化劳动仲裁机构的准司法性,能够更加公正公平地解决劳动纠纷,保护劳动者权益。本文针对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仲裁时效制度的弊端,分析了包括劳动仲裁的法律属性问题,劳动仲裁委员会成员的素质问题,以及仲裁时效的起算、中止和仲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