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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省县级国土资源局已陆续成立5年,如何理顺矿办、监察部门对砖瓦窑厂的监管工作,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矿办与监察大队是2个重要股室,如查处非法开采黏土的行为,应该由谁执行处罚权,如果黏土开采越层或超界,它既是非法采矿行为,又可能是破坏耕地行为,依据哪部法律进行处罚。涉及土管、矿办行政权限的管理对象还有很多,但对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来说,2个股室部分行政业务的并存现象主要存在于对砖瓦窑厂的监管上。因此,协调好矿办、监察大队对砖瓦窑厂监管职责的分工,消除彼此工作中的误解和矛盾,以化解消极影响,创建矿产、土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