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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独立性是有效董事会的必要而非充分的条件。
在公司治理规范的基础上制定一套投资者治理和参与规范,创造一个积极、自我实现的“循环”,具有内生动力,可在公司和资本提供者的权利和责任明确的情况下改善治理。通过投资管理机构和公司透明的披露報告,所有股东都将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
7月14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讲话中强调,中国证监会正在考虑将投资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课程。除了基本的金融知识,如预算和财务规划,它将重点教育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及分红权。他计划先进行试点,然后再进行顶层设计。这可以被解释为监管机构对社会公众的承诺——积极创造公平的投资者参与的文化。这将建立投资者的信任并创造一个更好运作的市场。
“少数人权利”的定义
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通常被认为是评估公司董事会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国证监会2001年《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强调了独立董事“应特别关注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不受侵犯”。
原文中,少数股东被视为等同于“中小(散户)股东”。然而,少数股东不仅包括散户股东,还包括持有公司大量少数股权的机构股东。
在评估侵害少数股东权益的风险时,首先要考虑到与非控股股东相比,控股股东是否在进行重大业务决策时,会不成比例地受益——经济学家将此称为控制权私人收益。
集体诉讼解决了治理问题,但仅限于事后参与
《指导意见》实施20年以来,很难回忆起中国内地中小股东通过独立董事保护自身利益的案例。相反,2020年8月启动的新的集体诉讼机制可能会对保护少数股东权利产生更大的影响。2021年4月,由政府附属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CSISC)牵头,针对国内最大制药商之一康美药业的第一宗诉讼由50多名散户投资者提起。该诉讼是针对康美在2016年至2018年间实施的300亿元人民币(46亿美元)的会计欺诈提起的。有债权人随后提起诉讼,寻求破产重组。
与美国相比,中国的集体诉讼制度略有不同——诉讼必须得到政府机构的批准。观察今后如何处理针对政府附属或控制公司的案件,将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集体诉讼是事后争取少数股东权利的一种方式。同样重要的(或更重要的)应该是建立事前防控风险的治理机制。只有建立了正确的治理结构,并通过与关键利益相关者进行有意义的接触,定期进行测试,才有可能实现公平公正的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
高效董事会的特征
投资者非常关心公司董事会的运作情况,因为他们相信有效的董事会更有可能代表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妥善管理重大风险和机遇。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FRC)是制定英国公司治理和管理规范的监管机构,在最近发表的FT350公司董事会多元化和有效性报告中强调了高效董事会的特征和行为:
1.有清晰透明的参与规则;
2.鼓励和奖励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合作;
3.创造心理上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4.使用策略主动管理冲突;
5.鼓励信息共享;
6.管理他们的离线交谈;
7.在思想开放和观点强烈之间取得平衡;
8.寻求彼此的反馈。
其中一些品质在董事会中很难获得,更不用说掌握了,因为这些品质往往是由董事会文化塑造的,董事会文化总是在不断演变,并受到所有董事会董事的影响。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影响董事会组成的提名过程在决定董事会有效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控股公司提名和选举过程中的缺陷
1937年,芝加哥学派训练有素的经济学家罗纳德?哈里?科斯(Coase,R. H.)在Economica期刊上发表了《公司的性质》(Nature of the Firm)一文。他将公司的成立描述为资本提供者(投资者)与管理者之间法律关系的形成。这种合同安排在“主人和仆人”之间保持公平交易,形成了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关系。科斯于1991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部分原因是这篇论文。
代理理论是董事会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基础。它建立在这样的期望之上:如果董事会独立于管理层,他们可以有效地进行监督(Fama & Jensen,1983;Beasley,1996),因为激励外部董事履行其受托责任和保护其声誉的激励措施,从而激励他们行使决策监督权与执行董事不一样。当投资者质疑独立董事挑战管理层和控股股东的能力时,这也是公司提供的理由。公司高管辩称,“大牌”独立董事在需要时会发声,因为他们有动力保护和加强自己的声誉。
然而,正如Bebcuck和Hamdani(2016)所指出的,现有的董事选举制度严重削弱了独立董事有效履行其监督职责的能力。独立董事的选举和留任通常取决于控股股东。这在许多上市公司由国家控制、创始人主导或家族主导的市场中最为突出。中国内地就是这些市场之一。
解决阻碍独董有效运作的结构性问题
为了解决阻碍独立董事有效运作的结构性问题,有必要通过董事会更新周期的视角将问题分解为可消化的部分。以下一些建议建立在国际公司治理网络(ICGN)的工作基础上,该网络是一个由投资者主导的组织,其成员负责管理全球约60万亿美元的资产:
1.积极的董事会焕新
公司应通过定期任命新成员和现任董事退休,制定明确的董事会更新计划。其目的是任命提供不同观点的董事,同时更换可能不再具备与公司不断发展的战略方向相一致的必要技能的董事。其效果是将董事会空缺解锁作为一个正常的规范化过程,并允许适当的董事会多样性以提高董事会质量。多元化的董事会不太倾向于“集体思考”,更有可能采用新的思维方式来应对未来的公司威胁和机遇。 尽管《指导意见》要求独立董事的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但中国内地公司通常很少提供积极的董事会更新过程的证据。由于董事的任期通常為三年,因此该限制允许每家公司最多三个任期。这遵循了全球惯例,例如英国将独立董事的最长任期设定为九年。鉴于每位董事的任期为多年,因此更重要的是,在提名委员会主席的领导下,应以适当且一致的速度保持中国公司董事会的更新势头。
2.改进董事会评估流程
董事会内部和外部评估不是一种两极选择,相反,它们代表了一系列不同的方法组合,在线和离线,开放或匿名,目的是找到破译和解决董事会成员关切问题的最佳方法组合。
一般而言,公司应每年对董事会以及个别董事的绩效进行集体有效性审查,由董事长或高级(或“牵头”)独立董事(当董事长为执行官时)领导。董事会评估应由合格的外部顾问每三年进行一次,以帮助确定与公司战略相关的技能差距。由于董事会处理的问题通常性质复杂、敏感,并且可能涉及子集团动态,因此具有有效和可操作的后续步骤的高质量董事会评估可以为公司增加真正的价值。重要的是,在股东批准董事选举之前,这些评估的结果会为董事的重新任命过程提供信息。
3.改进提名流程
在厘清他们的需求并明确他们正在寻找的人才类型后,许多董事会将使用独立、信誉良好的董事会搜索顾问来寻找潜在的候选人。虽然顾问可能会为这一流程增加价值,但他们不应处于主导地位。无论猎头顾问是否构成潜在候选人“筛选”的第一层,董事会都应保持对流程的主导权,并确保通过面试和其他方式对入围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查。
全球机构投资者欢迎对候选人提名持开放态度的公司,特别是如果它们是控股公司。因为代表中小(散户)股东,这些专业投资者通常拥有专业知识和资源来推动控股股东和公司高管对其决策负责。监管机构已经意识到专业投资者的优势,并且越来越明确其在建立市场信任方面的作用。最近的一个例子是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于2021年7月发布的指南——授权基金管理人预计将改进其治理和ESG相关活动的设计、交付和披露。
4.有效和知情地使用累积投票
累积投票制度是一种对董事会进行投票的方法,它使股东能够将其投票权集中在一名候选人或一小部分候选人身上。例如,如果一个股东持有10股,并且有四名候选人可以投票,那么累积投票制允许股东对一名或两名董事会候选人投40票(10股×四名候选人),从而使得该候选人或候选人在整体投票结果中具有相对优势。在股权持有分散的市场中,累积投票很少使用。但在中国等持股集中的市场,累积投票可以作为少数股东在竞争激烈的选举中,支持那些被认为最独立于管理层或更能代表少数股东的董事候选人的工具。这可能会影响选举结果,特别是当个别少数股东同意代表同一个人或多个人使用其累积投票时。
5.提高透明度和披露力度
如果股东要在鼓励更好的董事会继任计划(包括任命独立董事)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就需要及时向他们提供足够的相关信息。虽然很少有公司会公开分享其完整的提名/继任计划政策,但一些最佳实践公司在其年度报告的公司治理部分会包含明确的继任管理方式;其他则会在年度报告中的董事会或提名委员会主席的声明中阐明。
披露上述讨论中涉及的内容建基于董事会对新任董事说明董事会评估自己的领域,包括具体目标、提供回报或监督某些关键领域。
我们建议公司考虑采取以下行动:(1)在股东大会任命和批准后,在公司网站上播放独立董事自我介绍的短片,概述其在任命期间对董事会的预期贡献;(2)各董事会委员会应在年度报告中回顾其过去一年的成就、设定的关键绩效指标、面临的挑战,以及委员会下一年的工作重点与绩效衡量指标。在最近与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FRC)公司治理负责人Maureen Beresford的网络研讨会小组讨论中,她承认上述建议将被视为最佳实践。
6.加强治理和参与
良好的公司和金融市场治理需要至少两个实践准则——通常体现在投资者参与和公司治理准则中。探戈需要两个人,或者类似于一场精彩的网球比赛,一名球员需要另一名球员的技能和勤奋才能表现出色。
投资者参与准则规定了投资经理对资产所有者(代表养老金领取者和个人储蓄者)的信托责任、文化和价值观;这包括他们作为多资产类别中的资本提供者的权利和责任,以及董事会的作用。这得到国际公司治理网络(ICGN)全球治理原则(2021年修订)和修订后的2020年英国投资者参与准则的支持。ICGN全球治理原则强调了信托责任与长期价值创造之间的明确联系,而后者又与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利益相关联。
公司治理准则强调了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积极关系的重要性,以及与健康的企业文化相一致的明确目标和战略。它们规定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组成和任命、薪酬、股东关系、问责和审计的良好实践标准。
这两个准则构成了将ESG因素整合到投资决策中的框架。让我们以资产所有者和投资经理对净零和投资组合脱碳的承诺为例。
走向净零之旅,设定参与目标
2019年9月23日,净零资产所有者联盟在纽约气候行动峰会上成立。全球最大的资产所有者为全球经济脱碳采取了迄今为止最大胆的行动之一,世界上最大的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组成的联盟——负责指导超过2.4万亿美元的投资——宣布他们承诺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投资组合。
2020年12月,就在伦敦第二次封锁之前,我有幸与世代投资管理公司(Generation Investment Management)的一位合作伙伴共进“最后的晚餐”,后者是同月启动的净零资产管理人计划(Net Zero Asset Managers)计划的主要发起人。当时,我没有意识到净零承诺会以多快的速度正常化。截至2021年7月,128家机构(涉及管理的43万亿美元资产)已签署协议,支持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投资。这证明了资产所有者的管理力量,他们影响着代表他们管理资产的资产管理人。 那些致力于实现净零的公司已经建立了投资者联盟,与包括中国上市公司在内的全球公司合作,以实现其净零目标。最突出的倡议是气候行动100+。每家公司设定的时限目标可能不同,但脱碳的投资组合目标是明确且可衡量的。投资者评估每个投资组合的路径、低碳转型计划的稳健性和绝对减排量,就像对其投资的每家公司进行评估一样。
尽管中国承诺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而不是2050年,但中国的资产管理者也加入了净零排放运动——管理2 210亿美元资产的华夏基金2021年7月10日成为中国第一家宣布碳中和时间表的资产管理公司。
投资者参与和公司治理准则可能是针对特定市场的;然而,净零承诺、自然资本考虑、ESG趋势、企业报告标准是全球性的,并且这个ESG生态系统中的主要利益相关者也是全球性的(见图)。因此,需要通过这些视角重新考虑和重新评估与董事会独立性和监督相关的政策,以使其有效并符合目标。
有目的和基于结果的参与是关键
正是在这一关头,我们发现了成功的秘诀:与熟练和有目的的参与活动相结合。在许多市场中,有目的的和基于结果的参与仍处于起步阶段;参与专业人士正在学习超越提出标准化问题,发展技能和专业知识以推动变革。这些技能最常见于高级管理人员和有效的董事会成员,他们可以通过改变话语(discourse)来调动资源并推动变革,因此得到了一系列实施变革的利益相关者的广泛支持。
结论
非控股机构股东和中小散户投资者在中国内地继续面临治理挑战。20年前,《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出台,目的是保护少数股东的权利。我们认为,董事会独立性是有效董事会的必要但不充分的条件。在本文中,我们概述了六种改善治理的方法,这些方法可以与去年在中国引入的集体诉讼制度一起发挥作用。
在公司和资本提供者的权利和责任明确的情况下,投资者参与准则需要与公司治理准则一起发挥作用,因为它们创造了一个积极和自我实现的“循环”,具有改善治理的内生动力。
投资者参与准则规定了资产管理者和资产所有者(代表养老金领取者和个人储蓄者)的受托责任、文化和价值观,他们作为多资产类别资本提供者的权利和责任,以及董事会的作用。ICGN全球管理原则为最佳实践提供了广泛的全球框架。
公司治理准则强调了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积极关系的重要性,以及与健康的企业文化相一致的明确目标和战略,并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组成和任命、薪酬、股东关系、问责制定了良好实践标准和审计。ICGN 全球治理原则再次为良好的公司治理实践提供了全球基准。
将上述内容与投资管理者和公司的参与讨论、透明报告相结合,所有股东将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