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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威夷从事几个月的色情活动后,许多女孩被运到美国其他城市,如旧金山、奥克兰、达拉斯、纽约和华盛顿,继续从事非法活动。
提起美国的夏威夷,许多人想到的是往往是其美丽的风景、迷人的沙滩,浪漫的度假天堂。然而,夏威夷其实还有其不为人知的另外一面:那就是,最近几十年来,国际犯罪团伙利用夏威夷位居太平洋的“十字路口”、是亚洲、美洲和大洋洲之间海、空运输枢纽的便利位置,大肆拐骗、贩卖女性,强迫她们从事色情活动,使夏威夷成了国际涉性犯罪活动的一个“中转站”,给其形象上蒙上了一层阴影。
对于塔米·比汤加来说,夏威夷是个爱恨交加的地方。她指着一片城区说,“今天那里好像很平静,警方不会采取扫黄行动。”近年来,夏威夷的色情活动日益泛滥,无论是在宾馆里还是在大街上,都有“失足女”在从事色情活动,这种现象引起了当地警方的注意。为此,警方经常采取打击行动。为了躲避警方的打击,“失足女”经常变换地点。一般来说,夏威夷上午的大街是空空荡荡的。但这一天,在公园的一角里好像有些情况。比汤加说,“可能有一些女孩就在那边。”
记者顺着比汤加手指的方向看去,一个年轻女孩站在街角,有意无意地与走过她身边的单身男子打招呼,有时还低头看看手机。比汤加说,那个女孩年龄那么小,如果是个被拐卖而被迫从事色情活动的童妓的话,那“太肮脏”了。
比汤加对那个女孩的行为实在是太熟悉了,因为她过去就是个“失足女”,是成百上千在夏威夷街头和宾馆里从事色情活动的女孩之一。回首往事,还得从上世纪七十年代说起,当时,比汤加年仅14岁,还是个上学的中学生。一天晚上,她在晚会上认识了一个男子,一起聊天、喝酒、抽烟。不久,两人谈上了恋爱,成了男女朋友。后来,男友说,他没钱了,希望她能从事色情活动为他挣钱,可以不在夏威夷,而是去石油业发达的阿拉斯加州,那里有钱人多。出于对男友的“爱”,比汤加自己买了张机票,飞到阿拉斯加,在那边的按摩房里从事色情活动,然后把挣到的钱交给她的男友。其实,她男友的真实身份是老鸨。两个月后,她回到了夏威夷,继续从事色情活动。
比汤加说,“我当时只有14、15岁,懂得啥啊?对男友盲目的爱使我只能听他的话。对我来说,他就是我的男朋友,对我有真感情,给我买好东西。正是这种男友关系使我走上了色情之路。”
与其他人相比,比汤加还算幸运的,夏威夷女孩走上“失足”路的过程要糟糕得多。例如,一个来自富裕家庭的15岁女孩,刚上高一。有一天,她在购物中心里逛街时,遇到了两个20多岁的小伙子,后者答应想办法让她出名、挣大钱。女孩信以为真,便跟着他们进了一个公寓,从此就出不来了。他们先是与她厮混了几天,然后给她下了药,把她“驯服”了,强迫她去一个热闹的商业区招徕客户。她不愿意去,他们就对她进行毒打。无奈之下,这个女孩走上了色情道路。她发现,老鸨是个男性,除了她以外,他手下还有6个女孩,强迫她们与他住在一起,每天出去从事色情活动。有几次,她曾回家,但后来都逃走,因为她在家并不快乐。即使在她怀上了老鸨的孩子、因从事色情活动而被短暂服刑后,她也感到难以脱离犯罪团伙。今年,她18岁了,仍在从事色情活动。
根据比汤加掌握的材料,令人吃惊的是,夏威夷有的“失足女”竟然是只有11岁和12岁的未成年人,大多是逃学后无家可归的中学生。因年幼无知,加上爱慕虚荣,经不起“男朋友”的诱惑和夸奖,就上了对方的黑道。事实上,在与那些“男朋友”待了几天或几周后,她们就被“驯服”了,被迫和客户发生性关系。
犯罪团伙驯服她们的方法多种多样,如强奸、轮奸、毒打、不给饭吃等,并引诱她们说,他们出去从事色情活动、为犯罪团伙挣钱是她们对他显示和巩固爱情的具体表现。她们一旦“失足”,就很难脱离犯罪团伙,因为害怕自己的“肮脏行为”被别人,尤其是亲朋好友知道,更害怕犯罪团伙会对他们的家人进行报复。为了束缚她们,老鸨们还对试图逃跑但被抓回来的“失足女”进行毒打,以震慑其他女孩。在这种情况下,“失足女”被迫乖乖滴为犯罪团伙卖命,想逃跑的人其实并不多。
夏威夷“失足女”每天外出从事色情活动,都有“任务定额”,那就是必须挣到1000到1500美元。据调查,“服务”15分钟的收费标准是100美元。如果按照这个标准,那每个人每天必须服务10到15个客人,有时甚至20个客人。而童妓的收费标准还要高一点。“每半个小时,最低收费250美元。”有一次,有个16岁的女孩外出陪客人过夜,老鸨竟然向客人收取了10000美元的费用。
一个专门从事反对人口拐卖的非政府组织“对奴役说‘不’”的创始人凯瑟琳说,“夏威夷有多少女孩在从事色情活动?这方面的数字很难统计。我们估计,除了不少本地女孩外,每年被拐卖到夏威夷从事色情活动的女性人数很可能多达几千人。根据我们掌握的材料,就仅在夏威夷群岛的主岛瓦胡岛上,就有大约150个老鸨,这还不包括哪些私营、地下的色情场所。每个老鸨手下有3到15个女孩,大多来自亚洲国家,如泰国、韩国、日本,也有中国,此外还有俄罗斯和东欧国家。这还不包括在街头和网络上从事色情行业的女孩。她们的服务对象是有钱的男人,有的是岛上的美军士兵,也有的是外国游客,有的来自亚洲国家,也有的来自美国大陆,还有一些是本地夏威夷人。
在夏威夷从事几个月的色情活动后,许多女孩被运到美国其他城市,如旧金山、奥克兰、达拉斯、纽约和华盛顿,继续从事非法活动。因此,夏威夷是国际犯罪团伙开展色情活动的中转站,而不是终点。其实,夏威夷的色情活动也并不是新生事物,而是已经绵延了近200年的顽疾,只是近年来有“越演越烈”之势,才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据历史记载,夏威夷的首起色情活动应该追溯到1825年。当时,几个美国捕鲸者挣了点钱,就找年轻女孩,结果色情之风一发不可收拾。
美国加州退役警官和全国反性走私专家尼古拉斯·塞斯雷认为,夏威夷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游客众多,是其成为人口拐卖和绑架的理想走廊。夏威夷既是源头、中转站,也是终点。犯罪团伙既从国外进口女性,也向本地女性下手。
使凯瑟琳感到沮丧的是,那些从犯罪团伙逃离出来的“失足女”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人们往往把她们当成犯罪分子,而不是受害者。还有,警方还要求她们出示被犯罪团伙虐待的证据,使她们受到“第二次伤害”。此外,法院还要求她们在法庭上直接指证犯罪分子。事实上,“她们不怕警察,但害怕犯罪分子,因为后者控制过她们,有时长达几年时间。”因此,遇到法院要求她们出庭指证犯罪分子时,她们就不愿意,就会撤诉。
对于夏威夷2015年在救助“失足女”方面的表现,一个名叫“国际分享希望”的组织打出的是“D”分,虽然比2013年的“F”分高出不少,但显然还有很大的改进工作空间。另外一个名叫“两极工程”的非政府组织在其2014年报告中说,夏威夷方面在执法、受害者保护等方面需要改进。
比汤加指出,与常人想象得不一样,“失足女”想要逃离犯罪团伙、结束对方的性剥削是非常困难的,“几乎不可能。即使像我这样脱离犯罪团伙、找到了正当工作后,我有时晚上还要出去“工作”。克制那样的冲动是很难的,因为我当时并不珍惜自己的身体,而我的身体是我当时懂得的所有世界。”这些“失足女”的结局大多是监狱,而且留下了犯罪案底,给她们一生都会造成不利影响。更让她担心的是,整个社会都不承认这个问题,她们因此得不到应有的帮助和治疗,很难重新融合社会。“许多人对此视而不见,仿佛这个问题根本不存在似的。你看,我当年出问题的是14岁。而现在,问题依然存在,我看不到有任何解决的迹象。”
目前,50岁的律师比汤加在做好本职工作之余,还是个志愿者,给那些还在或已经不再从事色情活动的“失足女”提供各种帮助。她说,“我希望能成为她们的代言人,因为她们不能公开讲:我是受害者,而不是罪犯!”
提起美国的夏威夷,许多人想到的是往往是其美丽的风景、迷人的沙滩,浪漫的度假天堂。然而,夏威夷其实还有其不为人知的另外一面:那就是,最近几十年来,国际犯罪团伙利用夏威夷位居太平洋的“十字路口”、是亚洲、美洲和大洋洲之间海、空运输枢纽的便利位置,大肆拐骗、贩卖女性,强迫她们从事色情活动,使夏威夷成了国际涉性犯罪活动的一个“中转站”,给其形象上蒙上了一层阴影。
天堂失落 “黄潮”涌动
对于塔米·比汤加来说,夏威夷是个爱恨交加的地方。她指着一片城区说,“今天那里好像很平静,警方不会采取扫黄行动。”近年来,夏威夷的色情活动日益泛滥,无论是在宾馆里还是在大街上,都有“失足女”在从事色情活动,这种现象引起了当地警方的注意。为此,警方经常采取打击行动。为了躲避警方的打击,“失足女”经常变换地点。一般来说,夏威夷上午的大街是空空荡荡的。但这一天,在公园的一角里好像有些情况。比汤加说,“可能有一些女孩就在那边。”
记者顺着比汤加手指的方向看去,一个年轻女孩站在街角,有意无意地与走过她身边的单身男子打招呼,有时还低头看看手机。比汤加说,那个女孩年龄那么小,如果是个被拐卖而被迫从事色情活动的童妓的话,那“太肮脏”了。
比汤加对那个女孩的行为实在是太熟悉了,因为她过去就是个“失足女”,是成百上千在夏威夷街头和宾馆里从事色情活动的女孩之一。回首往事,还得从上世纪七十年代说起,当时,比汤加年仅14岁,还是个上学的中学生。一天晚上,她在晚会上认识了一个男子,一起聊天、喝酒、抽烟。不久,两人谈上了恋爱,成了男女朋友。后来,男友说,他没钱了,希望她能从事色情活动为他挣钱,可以不在夏威夷,而是去石油业发达的阿拉斯加州,那里有钱人多。出于对男友的“爱”,比汤加自己买了张机票,飞到阿拉斯加,在那边的按摩房里从事色情活动,然后把挣到的钱交给她的男友。其实,她男友的真实身份是老鸨。两个月后,她回到了夏威夷,继续从事色情活动。
比汤加说,“我当时只有14、15岁,懂得啥啊?对男友盲目的爱使我只能听他的话。对我来说,他就是我的男朋友,对我有真感情,给我买好东西。正是这种男友关系使我走上了色情之路。”
与其他人相比,比汤加还算幸运的,夏威夷女孩走上“失足”路的过程要糟糕得多。例如,一个来自富裕家庭的15岁女孩,刚上高一。有一天,她在购物中心里逛街时,遇到了两个20多岁的小伙子,后者答应想办法让她出名、挣大钱。女孩信以为真,便跟着他们进了一个公寓,从此就出不来了。他们先是与她厮混了几天,然后给她下了药,把她“驯服”了,强迫她去一个热闹的商业区招徕客户。她不愿意去,他们就对她进行毒打。无奈之下,这个女孩走上了色情道路。她发现,老鸨是个男性,除了她以外,他手下还有6个女孩,强迫她们与他住在一起,每天出去从事色情活动。有几次,她曾回家,但后来都逃走,因为她在家并不快乐。即使在她怀上了老鸨的孩子、因从事色情活动而被短暂服刑后,她也感到难以脱离犯罪团伙。今年,她18岁了,仍在从事色情活动。
打击不力 黄祸蔓延
根据比汤加掌握的材料,令人吃惊的是,夏威夷有的“失足女”竟然是只有11岁和12岁的未成年人,大多是逃学后无家可归的中学生。因年幼无知,加上爱慕虚荣,经不起“男朋友”的诱惑和夸奖,就上了对方的黑道。事实上,在与那些“男朋友”待了几天或几周后,她们就被“驯服”了,被迫和客户发生性关系。
犯罪团伙驯服她们的方法多种多样,如强奸、轮奸、毒打、不给饭吃等,并引诱她们说,他们出去从事色情活动、为犯罪团伙挣钱是她们对他显示和巩固爱情的具体表现。她们一旦“失足”,就很难脱离犯罪团伙,因为害怕自己的“肮脏行为”被别人,尤其是亲朋好友知道,更害怕犯罪团伙会对他们的家人进行报复。为了束缚她们,老鸨们还对试图逃跑但被抓回来的“失足女”进行毒打,以震慑其他女孩。在这种情况下,“失足女”被迫乖乖滴为犯罪团伙卖命,想逃跑的人其实并不多。
夏威夷“失足女”每天外出从事色情活动,都有“任务定额”,那就是必须挣到1000到1500美元。据调查,“服务”15分钟的收费标准是100美元。如果按照这个标准,那每个人每天必须服务10到15个客人,有时甚至20个客人。而童妓的收费标准还要高一点。“每半个小时,最低收费250美元。”有一次,有个16岁的女孩外出陪客人过夜,老鸨竟然向客人收取了10000美元的费用。
一个专门从事反对人口拐卖的非政府组织“对奴役说‘不’”的创始人凯瑟琳说,“夏威夷有多少女孩在从事色情活动?这方面的数字很难统计。我们估计,除了不少本地女孩外,每年被拐卖到夏威夷从事色情活动的女性人数很可能多达几千人。根据我们掌握的材料,就仅在夏威夷群岛的主岛瓦胡岛上,就有大约150个老鸨,这还不包括哪些私营、地下的色情场所。每个老鸨手下有3到15个女孩,大多来自亚洲国家,如泰国、韩国、日本,也有中国,此外还有俄罗斯和东欧国家。这还不包括在街头和网络上从事色情行业的女孩。她们的服务对象是有钱的男人,有的是岛上的美军士兵,也有的是外国游客,有的来自亚洲国家,也有的来自美国大陆,还有一些是本地夏威夷人。
在夏威夷从事几个月的色情活动后,许多女孩被运到美国其他城市,如旧金山、奥克兰、达拉斯、纽约和华盛顿,继续从事非法活动。因此,夏威夷是国际犯罪团伙开展色情活动的中转站,而不是终点。其实,夏威夷的色情活动也并不是新生事物,而是已经绵延了近200年的顽疾,只是近年来有“越演越烈”之势,才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据历史记载,夏威夷的首起色情活动应该追溯到1825年。当时,几个美国捕鲸者挣了点钱,就找年轻女孩,结果色情之风一发不可收拾。
救助不够 回归艰难
美国加州退役警官和全国反性走私专家尼古拉斯·塞斯雷认为,夏威夷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游客众多,是其成为人口拐卖和绑架的理想走廊。夏威夷既是源头、中转站,也是终点。犯罪团伙既从国外进口女性,也向本地女性下手。
使凯瑟琳感到沮丧的是,那些从犯罪团伙逃离出来的“失足女”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人们往往把她们当成犯罪分子,而不是受害者。还有,警方还要求她们出示被犯罪团伙虐待的证据,使她们受到“第二次伤害”。此外,法院还要求她们在法庭上直接指证犯罪分子。事实上,“她们不怕警察,但害怕犯罪分子,因为后者控制过她们,有时长达几年时间。”因此,遇到法院要求她们出庭指证犯罪分子时,她们就不愿意,就会撤诉。
对于夏威夷2015年在救助“失足女”方面的表现,一个名叫“国际分享希望”的组织打出的是“D”分,虽然比2013年的“F”分高出不少,但显然还有很大的改进工作空间。另外一个名叫“两极工程”的非政府组织在其2014年报告中说,夏威夷方面在执法、受害者保护等方面需要改进。
比汤加指出,与常人想象得不一样,“失足女”想要逃离犯罪团伙、结束对方的性剥削是非常困难的,“几乎不可能。即使像我这样脱离犯罪团伙、找到了正当工作后,我有时晚上还要出去“工作”。克制那样的冲动是很难的,因为我当时并不珍惜自己的身体,而我的身体是我当时懂得的所有世界。”这些“失足女”的结局大多是监狱,而且留下了犯罪案底,给她们一生都会造成不利影响。更让她担心的是,整个社会都不承认这个问题,她们因此得不到应有的帮助和治疗,很难重新融合社会。“许多人对此视而不见,仿佛这个问题根本不存在似的。你看,我当年出问题的是14岁。而现在,问题依然存在,我看不到有任何解决的迹象。”
目前,50岁的律师比汤加在做好本职工作之余,还是个志愿者,给那些还在或已经不再从事色情活动的“失足女”提供各种帮助。她说,“我希望能成为她们的代言人,因为她们不能公开讲:我是受害者,而不是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