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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认为,为提升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能力,要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发挥财政导向功能,搭建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平台;注重财政扶持,促进低碳技术的科技创新与商业转化。
关键词:低碳技术 区域合作 财政政策 激励政策
一、低碳技术创新的区域合作
低碳技术创新是低碳技术知识的产生、扩散和使用。一个地区的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是指由某区域内参与低碳技术知识、技术发展和扩散的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组成,并由中介机构广泛介入和政府适当参与的一个为创造、储备和转让低碳技术知识、技能和低碳产品相互作用的有机网络系统。区域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是指以区域内低碳技术能力为基础,实施低碳产品创新和低碳工艺创新的能力,主要由区域内低碳技术创新资源投入能力、区域内低碳技术创新管理能力和区域内低碳技术研究开发能力三要素构成。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能力决定着一个地区经济的长期竞争力,而财政政策的调控参与、激励和引导以及财政政策的自我完善和创新是提升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能力的重要路径选择。
二、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的财政激励政策选择
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能力包括区域内资源投入能力、区域内管理能力、区域内研究开发能力三大要素;财政政策具有筹集资金、配置资金、调节经济、监督和稳定五大职能。结合目前广东省区域经济发展现状,我们探讨以下几个能够提升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能力的财政政策。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1、推动风险投资的发展,加大对地方高新技术投入合作的力度
财政支持低碳技术产业风险投资的主要方式包括:第一,通过财政适当投入,创建低碳技术开发区和低碳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创造局部优化环境,为低碳技术企业提供综合服务;第二,集中财政科技资金和低碳技术,引导资金大力支持新兴的低碳技术创新项目;第三,通过适度的财政资金引导,提高民间风险投资者对低碳技术产业投资的积极性;第四,采取财政全额贴息或部分贴息的方式为风险创业企业寻找银行贷款提供支持。
2、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拓宽地方企业融资渠道
政府应重点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资金。积极运用财政贴息、风险担保等手段,吸附、引导和动员社会资金流向低碳技术产业。可在财政贴息的基础上,引导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介入低碳技术产业;以政府信用为担保,积极争取世界银行贷款等外国借款投入低碳技术产业,以较少的财政资金牵引较大的资本进入低碳技术建设项目之中,从而有效地解决低碳技术产业的资本供给不足这一瓶颈。
3、运用财政资金激励,增强企业低碳技术创新能力
利用财政资金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激励企业开展低碳技术创新和对引进先进低碳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引导和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开展战略性关键低碳技术和重大装备的研究开发,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低碳技术创新平台,加强面向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鼓励低碳企业增加研发开发投入的新政策,在研发经费计入成本,抵扣所得税额及先进低碳技术、发明专利购买费用摊入管理费用等方面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完善低碳技术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机制,营造良好的低碳技术创新环境。
(二)发挥财政导向功能,搭建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平台
政府作为低碳技术创新的引导者和维护者,具有制定政策、制度和规划,提供共性低碳技术及其设施的功能。政府应针对企业的公共性需求集中建立低碳技术创新平台,形成具有较强的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能力的创新网络。
1、建设区域低碳技术市场,降低区域低碳技术创新成本
低碳技术市场的公共性决定了它属于政府公共服务的范畴。通过财政投入,建设区域低碳技术市场。企业不仅可以降低低碳技术创新的门槛、减少低碳技术创新风险、降低低碳技术创新点的交易费用, 而且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寻求低碳技术源, 用于低碳技术改造和低碳产品开发。
2、突破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瓶颈,营造区域创新环境
一是发挥信息导向功能。企业的低碳技术创新有赖于政府的信息导向。政府应建设低碳技术的创新网络和创新信息平台,及时发布低碳技术创新信息,并提出指导性意见,供企业决策参考。二是着力推行教育与培训计划、鼓励本地科研机构与企业的联合,不断改善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环境。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低碳技术创新中心”对低碳技术扩散和集体学习过程的推动作用。积极推动高校、科研机构成为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的源泉。此外,政府还应在区域内建立和健全质量评测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维护公平竞争。
3、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引导区域低碳技术创新方向
在WTO游戏规则许可范围内,通过优先性的政府采购,可以发挥低碳技术产业的生产引导功能,扩大经济区域范围内的低碳技术产业扩张。同时,由于企业自主创新投入大、风险大,政府通过采购积极进行自主创新的低碳企业所提供的低碳产品,有利于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也可以对社会资本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注重财政政策扶持,促进低碳技术创新与商业转化
科研机构(包括政府的、企业的科研机构)与高校是低碳技术创新的铺路石, 应具有提供低碳技术创新所需的知识源、技术源、人才源的功能。通过必要的财政政策扶持, 促进低碳技术进步与创新, 提升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能力、加快区域经济的发展。
1、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重视低碳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开发
加大对以高水平研发人才、高技能生产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为主体的低碳技术产业专门人才的培养。设立人才培训专项资金,建立人才培训基地,抓好低碳技术企业优秀人才的培训。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企业科技人员和产业工人素质。
2、以创新和业绩为导向,建立新的分配激励机制
改革和完善企业分配和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培养和吸引创新型人才。积极推行期权、年薪制、技术入股等激励措施,鼓励资本、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允许在产权结构中保持一定比例的创业股、管理股、技术股和职工持股,完善科研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体系。 3、健全人才流动机制,加强低碳产业顶尖人才的引进
建立有利于高科技人才有序流动的机制,制定吸引国内外科技专家、企业家参与低碳技术研究开发和低碳技术企业创业的优惠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重点骨干企业引进顶尖人才。 加快形成开放、流动、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 推动科技界与产业界的联系交流, 促进低碳技术知识向产业领域的扩散应用。进一步加强生产研究合作, 实行科研人员相互兼职和交流,实现科研设施和信息共享, 提高低碳技术研发水平和产业化水平。
4、建立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机制,促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和商品化
中介机构(咨询机构、技术市场、产学研联合体等)是创新主体的联系者, 具有催化低碳技术创新商品化的功能。应通过对中介机构的财政投入和调节, 对企业使用低碳技术成果实施税收优惠, 如对企业购买无形资产的特许权使用费支出允许在税前列支。鼓励低碳技术科技成果转让, 对科技成果转让、低碳技术开发等业务收入所得税实行优惠照顾。对科研单位引进世界先进低碳技术的转让费可比照研究开发费用,实行适当税收优惠等。
(四)财政政策的创新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 经济活动中的资本、土地和劳动这些基本的要素只有在适当的制度下才能发挥功能。经济发展离不开制度的创新, 财政政策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它能协调生产要素, 配置资源, 形成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同时,财政政策可以调节各利益需求方, 调动各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 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创新财政政策, 努力提高财政政策的效率, 利用财政政策培育经济主体内在的良性循环机制, 有助于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也势必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力。
三、结论
财政政策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在引导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空间布局的实施和区域经济格局的形成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提升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能力, 要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发挥财政导向功能, 搭建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平台; 注重财政扶持, 促进低碳技术的科技创新与商业转化。
参考文献:
①树兰. 略论技术创新的财政政策取向[J]. 现代财政,2004,24(178):22—25
②蔡承彬. 技术创新的财政激励[J]. 华东经济管理,2006, 20(10):19—21
(许洪岩,1967年生,河南新乡人,广东科技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金融工程)
关键词:低碳技术 区域合作 财政政策 激励政策
一、低碳技术创新的区域合作
低碳技术创新是低碳技术知识的产生、扩散和使用。一个地区的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是指由某区域内参与低碳技术知识、技术发展和扩散的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组成,并由中介机构广泛介入和政府适当参与的一个为创造、储备和转让低碳技术知识、技能和低碳产品相互作用的有机网络系统。区域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是指以区域内低碳技术能力为基础,实施低碳产品创新和低碳工艺创新的能力,主要由区域内低碳技术创新资源投入能力、区域内低碳技术创新管理能力和区域内低碳技术研究开发能力三要素构成。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能力决定着一个地区经济的长期竞争力,而财政政策的调控参与、激励和引导以及财政政策的自我完善和创新是提升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能力的重要路径选择。
二、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的财政激励政策选择
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能力包括区域内资源投入能力、区域内管理能力、区域内研究开发能力三大要素;财政政策具有筹集资金、配置资金、调节经济、监督和稳定五大职能。结合目前广东省区域经济发展现状,我们探讨以下几个能够提升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能力的财政政策。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1、推动风险投资的发展,加大对地方高新技术投入合作的力度
财政支持低碳技术产业风险投资的主要方式包括:第一,通过财政适当投入,创建低碳技术开发区和低碳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创造局部优化环境,为低碳技术企业提供综合服务;第二,集中财政科技资金和低碳技术,引导资金大力支持新兴的低碳技术创新项目;第三,通过适度的财政资金引导,提高民间风险投资者对低碳技术产业投资的积极性;第四,采取财政全额贴息或部分贴息的方式为风险创业企业寻找银行贷款提供支持。
2、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拓宽地方企业融资渠道
政府应重点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资金。积极运用财政贴息、风险担保等手段,吸附、引导和动员社会资金流向低碳技术产业。可在财政贴息的基础上,引导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介入低碳技术产业;以政府信用为担保,积极争取世界银行贷款等外国借款投入低碳技术产业,以较少的财政资金牵引较大的资本进入低碳技术建设项目之中,从而有效地解决低碳技术产业的资本供给不足这一瓶颈。
3、运用财政资金激励,增强企业低碳技术创新能力
利用财政资金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激励企业开展低碳技术创新和对引进先进低碳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引导和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开展战略性关键低碳技术和重大装备的研究开发,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低碳技术创新平台,加强面向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鼓励低碳企业增加研发开发投入的新政策,在研发经费计入成本,抵扣所得税额及先进低碳技术、发明专利购买费用摊入管理费用等方面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完善低碳技术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机制,营造良好的低碳技术创新环境。
(二)发挥财政导向功能,搭建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平台
政府作为低碳技术创新的引导者和维护者,具有制定政策、制度和规划,提供共性低碳技术及其设施的功能。政府应针对企业的公共性需求集中建立低碳技术创新平台,形成具有较强的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能力的创新网络。
1、建设区域低碳技术市场,降低区域低碳技术创新成本
低碳技术市场的公共性决定了它属于政府公共服务的范畴。通过财政投入,建设区域低碳技术市场。企业不仅可以降低低碳技术创新的门槛、减少低碳技术创新风险、降低低碳技术创新点的交易费用, 而且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寻求低碳技术源, 用于低碳技术改造和低碳产品开发。
2、突破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瓶颈,营造区域创新环境
一是发挥信息导向功能。企业的低碳技术创新有赖于政府的信息导向。政府应建设低碳技术的创新网络和创新信息平台,及时发布低碳技术创新信息,并提出指导性意见,供企业决策参考。二是着力推行教育与培训计划、鼓励本地科研机构与企业的联合,不断改善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环境。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低碳技术创新中心”对低碳技术扩散和集体学习过程的推动作用。积极推动高校、科研机构成为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的源泉。此外,政府还应在区域内建立和健全质量评测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维护公平竞争。
3、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引导区域低碳技术创新方向
在WTO游戏规则许可范围内,通过优先性的政府采购,可以发挥低碳技术产业的生产引导功能,扩大经济区域范围内的低碳技术产业扩张。同时,由于企业自主创新投入大、风险大,政府通过采购积极进行自主创新的低碳企业所提供的低碳产品,有利于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也可以对社会资本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注重财政政策扶持,促进低碳技术创新与商业转化
科研机构(包括政府的、企业的科研机构)与高校是低碳技术创新的铺路石, 应具有提供低碳技术创新所需的知识源、技术源、人才源的功能。通过必要的财政政策扶持, 促进低碳技术进步与创新, 提升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能力、加快区域经济的发展。
1、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重视低碳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开发
加大对以高水平研发人才、高技能生产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为主体的低碳技术产业专门人才的培养。设立人才培训专项资金,建立人才培训基地,抓好低碳技术企业优秀人才的培训。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企业科技人员和产业工人素质。
2、以创新和业绩为导向,建立新的分配激励机制
改革和完善企业分配和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培养和吸引创新型人才。积极推行期权、年薪制、技术入股等激励措施,鼓励资本、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允许在产权结构中保持一定比例的创业股、管理股、技术股和职工持股,完善科研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体系。 3、健全人才流动机制,加强低碳产业顶尖人才的引进
建立有利于高科技人才有序流动的机制,制定吸引国内外科技专家、企业家参与低碳技术研究开发和低碳技术企业创业的优惠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重点骨干企业引进顶尖人才。 加快形成开放、流动、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 推动科技界与产业界的联系交流, 促进低碳技术知识向产业领域的扩散应用。进一步加强生产研究合作, 实行科研人员相互兼职和交流,实现科研设施和信息共享, 提高低碳技术研发水平和产业化水平。
4、建立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机制,促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和商品化
中介机构(咨询机构、技术市场、产学研联合体等)是创新主体的联系者, 具有催化低碳技术创新商品化的功能。应通过对中介机构的财政投入和调节, 对企业使用低碳技术成果实施税收优惠, 如对企业购买无形资产的特许权使用费支出允许在税前列支。鼓励低碳技术科技成果转让, 对科技成果转让、低碳技术开发等业务收入所得税实行优惠照顾。对科研单位引进世界先进低碳技术的转让费可比照研究开发费用,实行适当税收优惠等。
(四)财政政策的创新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 经济活动中的资本、土地和劳动这些基本的要素只有在适当的制度下才能发挥功能。经济发展离不开制度的创新, 财政政策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它能协调生产要素, 配置资源, 形成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同时,财政政策可以调节各利益需求方, 调动各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 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创新财政政策, 努力提高财政政策的效率, 利用财政政策培育经济主体内在的良性循环机制, 有助于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也势必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力。
三、结论
财政政策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在引导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空间布局的实施和区域经济格局的形成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提升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能力, 要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发挥财政导向功能, 搭建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平台; 注重财政扶持, 促进低碳技术的科技创新与商业转化。
参考文献:
①树兰. 略论技术创新的财政政策取向[J]. 现代财政,2004,24(178):22—25
②蔡承彬. 技术创新的财政激励[J]. 华东经济管理,2006, 20(10):19—21
(许洪岩,1967年生,河南新乡人,广东科技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金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