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户籍制度带有明显的“城乡二元分割”特征,由此产生了与户籍相关的“居住”和“暂住”等概念,事实上造成城乡之间、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在教育、医疗、社保、卫生等诸多方面的不平等……
2014年以来,城镇化成为舆论持续关注的热点话题。观察可见,多个省份政府工作报告对城镇化均有提及,其中至少有29个省份明确提到“推进新型城镇化”。值得注意的是,20余省份表示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此外,城市群建设也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重点。伴随着31省份两会的落幕,中国各地城镇化实施路径渐趋明晰。
新型城镇化路径渐明 因地制宜成特色
新一届领导层履职以来,城镇化被寄予厚望。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2013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均提到,要制定实施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在国家层面做出整体部署后,各省份如何打造“地方版”,引人关注。记者梳理发现,31个省市自治区的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及城镇化这一话题,近半省份以千字左右篇幅详述。其中,至少有29个省份明确提到“推进新型城镇化”。
除北京表示“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等之外,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江西、陕西、西藏、云南等10余省份明确表示将编制、出台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此外,上海表示将“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加快编制村镇规划”。
引人关注的是,在对新型城镇化的部署上,一些省份提出了具体明确的目标。譬如,北京提出“率先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广东表示将“积极创建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省”;甘肃和西藏则分别提出“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和“力争城镇化率达到25%”的具体目标;青海表示“力争到2020年美丽乡村实现全覆盖”;吉林的目标则是“力争1-2个市县纳入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
纵览各地新型城镇化路径,因地制宜可谓最大特色。作为多山内陆省区,贵州表示“走山区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云南则提出“稳步推进城镇上山”;身为东北老工业基地,黑龙江要求“注重工业化牵引城镇化”;煤炭大省山西则提出“探索‘以矿建镇’模式,推进矿区城镇化”,以“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此外,一些省份对新型城镇化的特色还做出明确部署。例如,西藏要求“突出地域特色、民族特色、文化特色和时代特点”,浙江和安徽则分别提出彰显“江南地域特色”和“徽风皖韵”。值得注意的是,10余省份特别强调了“提升城镇化质量”,其中多地关注到当下日益蔓延的城市病。北京提出“坚持把新型城镇化作为治理‘城市病’、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抓手”,要求“坚决扭转城市发展‘摊大饼’”;宁夏要求“解决交通拥堵、地下管网零乱等问题”;陕西和海南等地则关注排涝不畅、停车难等突出 问题。
户籍制度改革与“人的城镇化”
梳理各省份政府工作报告发现,至少24个省份在城镇化章节涉及户籍问题,对如何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出初步部署。其中,广东、河北、江西、辽宁、青海、山西、四川、西藏、江苏、海南、湖南、安徽等省份明确提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上述省份中,福建、广东、江西、陕西、四川、海南、安徽等省份明确提出健全或实施居住证制度。与此同时,福建、广东、江西等省份提出“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河北称将“抓紧出台差别化落户政策”,黑龙江则强调要落实好这一政策。
作为中国人口第一大省,在“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章节,广东明确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逐步解决长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落户问题”。此外,广东还提出健全居住证制度,要求“完善积分制入户和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政策”。
与广东相比,北京和上海虽没有在城镇化章节涉及户籍问题,但在其他章节予以论述。作为常住人口超过2000万的特大型城市,北京提出“加强人口规模调控”,称将“推行居住证制度”;上海则表示“严格落实以积分制为主体的居住证制度”,并要求“严格控制人口规模”。
各省份针对省会城市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也不尽相同。与四川“继续放开除成都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户籍限制”有所不同,黑龙江、陕西、海南等省份提出“合理确定落户条件”,青海和江西等则表示将“有序放开落户限制”。
此外,一些省份还提出了较为详尽的方案。其中,河北提出“合理确定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4个市区人口超100万城市的落户条件,有序放开其他7个设区市市区的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县级市、县城和建制镇的落户限制”;作为农业人口大省,陕西则提出“继续做好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年内转移90万人”。
改革开放30余年来,中国城镇化水平由17.9%升至52.57%,但户籍城镇化率仅为35%左右。在此背景下,要解决“半城镇化”这一困局,就必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然而,如果仅是户籍类别的变更,那则毫无意义。令人欣慰的是,多个省份均提到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措施,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以做实“人的城镇化”。
城市群建设成重点
观察可见,在今年省级地方两会上,城市群的概念被广泛提及,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重点。北京、福建、广东、贵州、河北、湖北、吉林、内蒙古、山西、陕西、四川、江苏等10余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均有涉及。
在以“积极稳妥走河北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为题的章节中,河北提出,要坚持把城镇化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格局,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构筑以京津两个特大城市为核心,石家庄、唐山两大城市为区域中心,其他设区市为支点的层级合理的城镇体系。
北京和天津虽没有在城镇化章节提及,但在其他章节有所论述。其中,北京称将“积极配合编制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提出“主动融入京津冀城市群发展”;天津也表示“着力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并要求“加快谱写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京津‘双城记’”。
地处珠三角城市带上的广东明确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进城镇化”,要求“发挥广州和深圳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优化珠三角各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提升珠三角城市群发展质量”。
为融入区域性城市群,一些省份做出具体部署。譬如,吉林要求“抓住国家规划建设哈长城市群机遇,积极推进我省中部城市群发展”;内蒙古提出“落实国家呼包鄂榆城市群规划”;福建则要求“强化海峡西岸城市群主体形态”。除积极助推融入区域性城市群,一些地方也在着力打造省内城市群。比如,贵州提出“做优黔中城市群”;湖北提出“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经济一体化建设”,要求“积极引导武汉城市圈、‘宜荆荆’、‘襄十随’等城市群(带)构建协调互动机制”;山西表示“加快太原城市群建设”;陕西则提出“积极推进关中城市群建设”。
分析指出,可以预见的是,虽然各地情况不尽相同,路径也各有特色,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城市群将从根本上提升中国城市化的水平,进而从整体上提升中国城市的竞争力。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力推进城市群建设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城市群中的城市发展不平衡、产业布局不相协调等问题。在新型城镇化推进浪潮中,这些问题亟待制度层面的解决方案。
2014年以来,城镇化成为舆论持续关注的热点话题。观察可见,多个省份政府工作报告对城镇化均有提及,其中至少有29个省份明确提到“推进新型城镇化”。值得注意的是,20余省份表示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此外,城市群建设也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重点。伴随着31省份两会的落幕,中国各地城镇化实施路径渐趋明晰。
新型城镇化路径渐明 因地制宜成特色
新一届领导层履职以来,城镇化被寄予厚望。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2013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均提到,要制定实施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在国家层面做出整体部署后,各省份如何打造“地方版”,引人关注。记者梳理发现,31个省市自治区的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及城镇化这一话题,近半省份以千字左右篇幅详述。其中,至少有29个省份明确提到“推进新型城镇化”。
除北京表示“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等之外,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江西、陕西、西藏、云南等10余省份明确表示将编制、出台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此外,上海表示将“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加快编制村镇规划”。
引人关注的是,在对新型城镇化的部署上,一些省份提出了具体明确的目标。譬如,北京提出“率先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广东表示将“积极创建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省”;甘肃和西藏则分别提出“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和“力争城镇化率达到25%”的具体目标;青海表示“力争到2020年美丽乡村实现全覆盖”;吉林的目标则是“力争1-2个市县纳入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
纵览各地新型城镇化路径,因地制宜可谓最大特色。作为多山内陆省区,贵州表示“走山区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云南则提出“稳步推进城镇上山”;身为东北老工业基地,黑龙江要求“注重工业化牵引城镇化”;煤炭大省山西则提出“探索‘以矿建镇’模式,推进矿区城镇化”,以“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此外,一些省份对新型城镇化的特色还做出明确部署。例如,西藏要求“突出地域特色、民族特色、文化特色和时代特点”,浙江和安徽则分别提出彰显“江南地域特色”和“徽风皖韵”。值得注意的是,10余省份特别强调了“提升城镇化质量”,其中多地关注到当下日益蔓延的城市病。北京提出“坚持把新型城镇化作为治理‘城市病’、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抓手”,要求“坚决扭转城市发展‘摊大饼’”;宁夏要求“解决交通拥堵、地下管网零乱等问题”;陕西和海南等地则关注排涝不畅、停车难等突出 问题。
户籍制度改革与“人的城镇化”
梳理各省份政府工作报告发现,至少24个省份在城镇化章节涉及户籍问题,对如何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出初步部署。其中,广东、河北、江西、辽宁、青海、山西、四川、西藏、江苏、海南、湖南、安徽等省份明确提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上述省份中,福建、广东、江西、陕西、四川、海南、安徽等省份明确提出健全或实施居住证制度。与此同时,福建、广东、江西等省份提出“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河北称将“抓紧出台差别化落户政策”,黑龙江则强调要落实好这一政策。
作为中国人口第一大省,在“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章节,广东明确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逐步解决长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落户问题”。此外,广东还提出健全居住证制度,要求“完善积分制入户和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政策”。
与广东相比,北京和上海虽没有在城镇化章节涉及户籍问题,但在其他章节予以论述。作为常住人口超过2000万的特大型城市,北京提出“加强人口规模调控”,称将“推行居住证制度”;上海则表示“严格落实以积分制为主体的居住证制度”,并要求“严格控制人口规模”。
各省份针对省会城市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也不尽相同。与四川“继续放开除成都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户籍限制”有所不同,黑龙江、陕西、海南等省份提出“合理确定落户条件”,青海和江西等则表示将“有序放开落户限制”。
此外,一些省份还提出了较为详尽的方案。其中,河北提出“合理确定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4个市区人口超100万城市的落户条件,有序放开其他7个设区市市区的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县级市、县城和建制镇的落户限制”;作为农业人口大省,陕西则提出“继续做好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年内转移90万人”。
改革开放30余年来,中国城镇化水平由17.9%升至52.57%,但户籍城镇化率仅为35%左右。在此背景下,要解决“半城镇化”这一困局,就必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然而,如果仅是户籍类别的变更,那则毫无意义。令人欣慰的是,多个省份均提到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措施,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以做实“人的城镇化”。
城市群建设成重点
观察可见,在今年省级地方两会上,城市群的概念被广泛提及,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重点。北京、福建、广东、贵州、河北、湖北、吉林、内蒙古、山西、陕西、四川、江苏等10余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均有涉及。
在以“积极稳妥走河北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为题的章节中,河北提出,要坚持把城镇化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格局,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构筑以京津两个特大城市为核心,石家庄、唐山两大城市为区域中心,其他设区市为支点的层级合理的城镇体系。
北京和天津虽没有在城镇化章节提及,但在其他章节有所论述。其中,北京称将“积极配合编制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提出“主动融入京津冀城市群发展”;天津也表示“着力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并要求“加快谱写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京津‘双城记’”。
地处珠三角城市带上的广东明确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进城镇化”,要求“发挥广州和深圳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优化珠三角各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提升珠三角城市群发展质量”。
为融入区域性城市群,一些省份做出具体部署。譬如,吉林要求“抓住国家规划建设哈长城市群机遇,积极推进我省中部城市群发展”;内蒙古提出“落实国家呼包鄂榆城市群规划”;福建则要求“强化海峡西岸城市群主体形态”。除积极助推融入区域性城市群,一些地方也在着力打造省内城市群。比如,贵州提出“做优黔中城市群”;湖北提出“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经济一体化建设”,要求“积极引导武汉城市圈、‘宜荆荆’、‘襄十随’等城市群(带)构建协调互动机制”;山西表示“加快太原城市群建设”;陕西则提出“积极推进关中城市群建设”。
分析指出,可以预见的是,虽然各地情况不尽相同,路径也各有特色,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城市群将从根本上提升中国城市化的水平,进而从整体上提升中国城市的竞争力。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力推进城市群建设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城市群中的城市发展不平衡、产业布局不相协调等问题。在新型城镇化推进浪潮中,这些问题亟待制度层面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