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嵩县从 1993年开始对企业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通过多年的审计实践,不断改进审计方法,扩大审计范围,健全监督制度,重视结果运用,对全县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任前、任中、离任全程审计,走出了一条运用审计手段改进干部考核和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的新路子,收到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 一、规范审计制度,强化审计监督 1明确审计对象。该县纪委、组织部、审计局三家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县属国有、集体企业的法人代表,县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下属二级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