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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决定,自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也不再设立上限。这被视为中国加快利率市场化步伐最强烈的信号。
事实上,6月份的“钱荒”之后,中国在金融领域的改革明显提速。7月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金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企业根据自身条件选择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出乎外界意料的是,如此重大改革不到半个月就果断出台。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温州第一次金融改革启动时,就曾设想在温州试行利率市场化。事实证明,利率市场化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举措,很难作为地方性实验政策在一隅试行。而官方真正推动利率市场化则始于1996年,自那时起,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就进入了漫长的停滞期,16年的历程每每中国金融领域出现问题,都会提及利率市场化改革,而每每都因金融市场整体改革步伐迟缓,使得行政管制无处不在,基础配套建设极其匮乏。
利率市场化改革真正破局是2011年,温州民间借贷引发跑路事件,使得中国金融改革滞后所导致的“金融抑制”可谓无处不在。笔者曾在当时的评论中写道:“温州危机的爆发,本质上是改革不彻底导致金融扭曲和实业萎靡导致的结果。应以本次危机为契机,思考制度性的救助方案,这无论对温州还是对中国经济,都是一次刮骨疗毒的魄力之举。现在的形势是,金融业表面风景这边独好,但因改革滞后,包括银行业在内中国金融面临着极大的系统风险,金融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多年来中国经济短板的事实。千万不能采取拖延和绥靖政策,通过中国金融改革最好的时期,给中国经济埋下一颗随时可能爆发的地雷。”遗憾的是,温州金融改革总体方案由于缺乏实施细则以及顶层设计,无论在利率市场化以及民营银行的设立等方面,都没有迈出实质性步伐,金融改革又一次黄金窗口逐渐失去。
2012年6月8日和7月6日,央行在宣布下调存贷款利率的同时,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并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此前,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完全由人民银行决定,商业银行既没资金定价权,甚至连一定的上下浮动都没有,这种价格上的管制一直饱受各界诟病,被视为中国金融改革最滞后领域。这次央行破天荒允许存款利率上浮至最高1.1倍,同时将贷款利率浮动下限从九折扩大至八折,在扩大银行定价权的同时也启动了中国银行业历史上存贷款利率双向浮动的新时代。但实事求是而言,这两次央行开启存款利率上浮上限,扩大贷款利率下浮下限,其幅度还是太小。然后是今年6月的“钱荒”,再次暴露出中国金融改革和利率管制所埋藏的系统性风险,使管理层下了最后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的决心。
央行这次“突然”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从时间和力度上都的确超预期,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利率市场化核心是放开存款利率的上限管制,这是核心的核心。但这次并未涉及存款利率的放开问题。人民银行的解释是:“主要考虑是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影响更为深远,所要求的条件也相对更高。从国际上的成功经验看,放开存款利率管制是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最为关键、风险最大的阶段,需要根据各项基础条件的成熟程度分步实施、有序推进。2003年以来,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但尚未完全到位,同时存款保险制度、金融市场退出机制等配套机制也正在逐步建立过程中。”因而表示,“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存款利率市场化所需各项基础条件,稳妥有序地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
但事实上,就市场本身而言,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在我国早已“自发开始”。这次被视为“钱荒”引爆点的银行理财产品就是存款市场化的最经典实践,理财产品本质上就是通过上浮存款利率吸收存款。就此而言,存款利率市场化实践也已走在制度的前面。真正的市场化,应允许商业银行有更大议价权,同时放开民间借贷利率,竞争力强的银行可把存款利率适当上提,贷款利率自由下浮,缩小银行利差,将一些经营不善的银行淘汰出信贷市场。央行所言“时机不成熟”其实依然是风险意识在作怪,就利率市场化时机而言,在商业银行经营最好的时候不推动,等银行经营业绩下来了更难推动。
事实上,6月份的“钱荒”之后,中国在金融领域的改革明显提速。7月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金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企业根据自身条件选择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出乎外界意料的是,如此重大改革不到半个月就果断出台。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温州第一次金融改革启动时,就曾设想在温州试行利率市场化。事实证明,利率市场化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举措,很难作为地方性实验政策在一隅试行。而官方真正推动利率市场化则始于1996年,自那时起,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就进入了漫长的停滞期,16年的历程每每中国金融领域出现问题,都会提及利率市场化改革,而每每都因金融市场整体改革步伐迟缓,使得行政管制无处不在,基础配套建设极其匮乏。
利率市场化改革真正破局是2011年,温州民间借贷引发跑路事件,使得中国金融改革滞后所导致的“金融抑制”可谓无处不在。笔者曾在当时的评论中写道:“温州危机的爆发,本质上是改革不彻底导致金融扭曲和实业萎靡导致的结果。应以本次危机为契机,思考制度性的救助方案,这无论对温州还是对中国经济,都是一次刮骨疗毒的魄力之举。现在的形势是,金融业表面风景这边独好,但因改革滞后,包括银行业在内中国金融面临着极大的系统风险,金融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多年来中国经济短板的事实。千万不能采取拖延和绥靖政策,通过中国金融改革最好的时期,给中国经济埋下一颗随时可能爆发的地雷。”遗憾的是,温州金融改革总体方案由于缺乏实施细则以及顶层设计,无论在利率市场化以及民营银行的设立等方面,都没有迈出实质性步伐,金融改革又一次黄金窗口逐渐失去。
2012年6月8日和7月6日,央行在宣布下调存贷款利率的同时,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并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此前,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完全由人民银行决定,商业银行既没资金定价权,甚至连一定的上下浮动都没有,这种价格上的管制一直饱受各界诟病,被视为中国金融改革最滞后领域。这次央行破天荒允许存款利率上浮至最高1.1倍,同时将贷款利率浮动下限从九折扩大至八折,在扩大银行定价权的同时也启动了中国银行业历史上存贷款利率双向浮动的新时代。但实事求是而言,这两次央行开启存款利率上浮上限,扩大贷款利率下浮下限,其幅度还是太小。然后是今年6月的“钱荒”,再次暴露出中国金融改革和利率管制所埋藏的系统性风险,使管理层下了最后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的决心。
央行这次“突然”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从时间和力度上都的确超预期,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利率市场化核心是放开存款利率的上限管制,这是核心的核心。但这次并未涉及存款利率的放开问题。人民银行的解释是:“主要考虑是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影响更为深远,所要求的条件也相对更高。从国际上的成功经验看,放开存款利率管制是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最为关键、风险最大的阶段,需要根据各项基础条件的成熟程度分步实施、有序推进。2003年以来,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但尚未完全到位,同时存款保险制度、金融市场退出机制等配套机制也正在逐步建立过程中。”因而表示,“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存款利率市场化所需各项基础条件,稳妥有序地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
但事实上,就市场本身而言,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在我国早已“自发开始”。这次被视为“钱荒”引爆点的银行理财产品就是存款市场化的最经典实践,理财产品本质上就是通过上浮存款利率吸收存款。就此而言,存款利率市场化实践也已走在制度的前面。真正的市场化,应允许商业银行有更大议价权,同时放开民间借贷利率,竞争力强的银行可把存款利率适当上提,贷款利率自由下浮,缩小银行利差,将一些经营不善的银行淘汰出信贷市场。央行所言“时机不成熟”其实依然是风险意识在作怪,就利率市场化时机而言,在商业银行经营最好的时候不推动,等银行经营业绩下来了更难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