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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决定》对国际货币体系中的根本问题置若罔闻,却过多纠缠于对成员国汇率政策的监督。脱离国际货币体系的系统性问题来监督各国的汇率政策,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执行董事会2007年6月15日在没有达成广泛共识的情况下,强行通过了《对成员国政策的双边监督决定》(以下简称新《决定》),以取代1977年制定的《汇率政策监督决定》,引起了中国的强烈不满。
新《决定》新增内容
从文本结构看,1977年的《汇率政策监督决定》包括一般原则、成员国汇率政策指导原则、基金组织对汇率政策的监督原则和监督程序四个部分。当时布雷顿森林体系已经瓦解,牙买加体系的运作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决定侧重于对汇率政策的监督。并且,即使在汇率政策监督这一领域,其涵盖面也相对较窄,要求“各成员国保证同基金组织和其他成员国合作,以保证有序的汇兑安排,并促进形成一个稳定的汇率制度”。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世界经济发生了巨大而又深刻的变化,国际资本流动超出了贸易量,成为影响金融市场的重要力量。为了应对上述变化,新《决定》增加了IMF双边监督的指导原则和附录两个部分,以强调IMF加强对成员国经济和金融政策监测。新《决定》的监督范围远远超出了汇率政策,涵盖货币、财政和金融部门政策等范围。具体而言,新《决定》增加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监督范围的变化。“外部稳定”成为监督最为重要的考核指标,“IMF重点放在目前和未来对外部稳定产生重大影响的政策上。IMF将评估这些政策是否促进了外部稳定,并就实现此目标所需的政策调整提出建议。”鉴于此,“货币、财政和金融部门政策(它们的宏观经济方面和与宏观经济相关的结构方面)也将是监督的对象”。
实事求是地看,监督范围的扩大是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深入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各国经济相互交融,一国宏观经济政策的溢出效应必然会影响别国的经济运行,仅仅依靠汇率监督很难发挥经济政策的监督效果,因此,必须对其他宏观经济政策加以监督。
监督原则的变化。IMF表示,为了指导成员国避免汇率政策导致的外部不稳定,在保持1977年《汇率政策监督决定》中的指导成员国政策的三个原则的基础上,新增加一条原则,即“成员国应避免实施导致外部不稳定的汇率政策”。
新增原则强调“外部稳定性”是成员国实施相关汇率政策所必须兼顾的目标之一,进而把汇率政策目标从单纯考虑国内因素延伸到兼顾外部因素,以期成员国能以全球观来综合考虑汇率政策的外部性。
监督内容的变化。在对成员国遵守上述四条监督原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时,IMF将以下情况视为需认真审查并可能有必要与成员国讨论的情况:长期、大规模、单方向干预外汇市场;以国际收支为目的的不可持续的或带来过高流动性风险的官方或准官方借款,或过度的、长时间的官方或准官方外国资产积累;出于国际收支目的,实行、大幅加强或长期维持对经常交易或支付的限制性或鼓励性措施,或出于国际收支目的,实行或大幅修改对资本流动的限制性或鼓励性措施;出于国际收支目的,实行非正常鼓励或限制资本流动的货币和其他国内金融政策。此外,新《决定》增加了三条内容:根本性汇率失衡;大规模和长期的经常账户逆差或顺差;私人资本流动导致严重的对外部门脆弱性,包括流动性风险。
在监督内容上,新《决定》突显对“根本性汇率失衡”、“严重的经常项目不平衡”以及“无序私人资本流动”的关注,这基本反应了当前国际社会对全球经济潜在风险的担忧,表明IMF监督的时代特征。
新《决定》的缺陷和不足
忽视对国际货币体系的监督。新《决定》虽突出强调“外部稳定”的重要性,但对造成外部不稳定的根本原因似乎缺乏深刻认识。以一国货币作为储备货币难以避免特里芬悖论:即为了提供国际流动性,必需增加货币发行量;若货币过度发行,不仅造成全球流动性过剩,而且会导致该币贬值,从而致使国际货币体系动荡。以美元为核心的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下,美元的供应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全球储备货币的供应,决定着其他国家货币对美元汇率走势。由于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对美元的需求随着世界经济规模和贸易规模的增长而增加。
另一方面,在巨大铸币税的利益驱使下,美元的发行呈现出软约束状态。正是美国宏观政策的随意性导致美元币值不稳定,给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汇率制度和汇率政策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美元的过度供给不仅造成全球流动性过剩,而且直接危及其他货币的汇率走势,从而造成外部不稳定,严重危及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性。
更为严重的是,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中,除了美元,欧元、日元也是主要储备货币,然而主要储备货币之间缺乏必要的汇率稳定机制,它们之间的汇率变动也是造成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
根据章程,维护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本来是IMF最基本的职能。但新《决定》对国际货币体系中的根本问题置若罔闻,却过多纠缠于对成员国汇率政策的监督。脱离国际货币体系的系统性问题来监督各国的汇率政策,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注定将事倍功半。
缺乏公认的均衡汇率。新《决定》在判定汇率操纵时引入了“汇率根本性失调”,然而对其内涵的界定却语焉不详。从理论上讲,判定“根本性失调”应参照一个“均衡汇率”,而根据各国实际情况来确定“均衡汇率”在理论和实践上均是一个难题。尽管IMF建立了一个计算“均衡汇率”的模型,但该模型并未得到学术界和IMF成员国的普遍认可,在新《决定》中也没有得到引用。在没有公认的均衡汇率的情况下,IMF对汇率根本性失调的判断,要么凭“主观臆断”,要么将受制于人。这也注定IMF实施新《决定》将缺乏严谨性,甚至会出现双重或多重标准。
新《决定》对中国的影响
新《决定》在中国投反对票的基础上仍然获得通过。由文本内容看,绝大部分新增条款针对目前人民币汇率政策,其对“汇率操纵”描述的情形与中国现实状况非常相似。由此不难看出,新《决定》实际上是美国意图的真实反映,其通过和实施对中国非常不利。
新《决定》实施后,其他国家,特别是美国不仅可以运用市场手段对人民币汇率施压,而且还增加了一个多边机制(IMF)的法律依据。任何一个国家,特别是美国可能会进一步敦促IMF加强对人民币汇率的评估,要求中国允许人民币汇率更快、更大幅度地升值,或以人民币汇率“根本性失衡”为由,与中国进行磋商,并进一步判定中国“操纵汇率”,为美国等发达国家实施对华贸易制裁提供法律依据。例如,《对成员国政策的双边监督决定》加入了“汇率根本性失衡”或“经常账户长期巨额赤字或盈余”的条款,这与部分美国议员前段时期推出的针对中国汇率问题的议案中的提法相似,为美国对华实施贸易制裁提供了便利。
新《决定》通过后,IMF否定了2007年上半年与我国进行的第四条款磋商的结论,并拟于12月中旬对中国进行补充磋商。可以预见,IMF将会以新《决定》有关原则,判定人民币汇率出现根本性失衡。
此外,当前人民币汇率还受到美欧联手挤压的现象。近年来美元持续贬值,截至2007年11月底,美元实际有效汇率比2002年1月最高点贬值了30%。美国次贷危机以来,特别是自2007年10月以来,美元贬值趋势加剧,美元对欧元贬值了7.2%,对日元贬值了2.8%,对加元贬值了11.3%。美元贬值改善了其贸易逆差,但使得欧元区出现较大压力,全球不平衡区域转移,导致贸易保护主义由美国蔓延到欧洲,从而出现美欧联手要求人民币汇率升值的现象。
2007年11月28日,第十次中欧峰会在北京举行。在中国对欧盟的贸易顺差不断扩大以及欧元不断升值的背景下,人民币汇率问题更为凸显。一方面,按欧盟口径,欧盟对中国贸易逆差正以每小时2000万美元的速度增长,每年更以20%的速度上扬,这一增速已高于美对华贸易逆差的增速。另一方面,由于受累美国次贷危机,欧元兑美元接连创历史新高。受此影响,在过去的两年中,欧元兑人民币处于升值状态,升值已达5%。这种来自欧元自身的压力,成为欧盟施压人民币汇率的一个好借口,而且在欧盟看来,人民币的低估已损害它们相关出口企业的利益。人民币汇率升值的压力越来越大。2007年12月12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人民币汇率问题再次成为双方争执的问题。欧美联手,人民币汇率将遭受较大的升值压力。
中国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新《决定》在没有得到最广泛共识的基础上获得通过,并成为IMF对成员国政策实施监督的法律依据,这显然是在拥有大量投票权的少数发达国家和IMF管理层的推动下实现的。作为一个国际多边金融组织,如此做法显然缺乏必要的公正性和严谨性。对此,中方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从战略和战术上为人民币汇率改革赢得时间和空间。
应呼吁国际社会全面深化IMF改革,促进IMF份额改革,使其真正反应各国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变化;完善IMF结构治理,在高层管理者遴选方面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使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体的候选人能够公平参选和在IMF高层管理者中的合理比例,切实反应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应敦促IMF在实施监督方面避免本末倒置。IMF的主要职责是稳定汇率,而不是确保外部平衡。在汇率监督方面IMF也没有抓住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没有加强对影响“系统性稳定”的主要储备货币发行国的政策进行监督,反而给多数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的汇率施加了较大压力。新《决定》中没有体现各国事实上对全球经济稳定影响力的差别,使基金组织可能在实践中对监督有系统性影响的、储备货币发行国重视不够。
应呼吁构建一个更为合理高效的国际货币体系。《对成员国政策的双边监督决定》以实现外部均衡为目标来决定成员国是否进行经济政策调整。但是,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背景下,造成外部失衡的原因非常复杂,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当前处于无序状态的国际货币体系。因此,应建立一个以稳定汇率和促进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有效的国际货币体系。
促进东亚货币合作,以东亚区域货币合作来迫使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从而创造公正合理的国际规则。东亚国家在国际产业分工和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具有较大的共性,在汇率问题上也面临着一些相似的问题。在此背景下,我国应大力推进东亚货币金融合作,使其对IMF形成合理的制衡。
应苦修内功,转变经济增长模式,切实提高国内有效需求,推进产业升级,有效扭转贸易顺差持续增长的势头,实现内外均衡发展。同时,应深化国内金融改革,提高微观金融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改革,为实现人民币自由化和国际化奠定坚实的金融基础。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上海商学院)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执行董事会2007年6月15日在没有达成广泛共识的情况下,强行通过了《对成员国政策的双边监督决定》(以下简称新《决定》),以取代1977年制定的《汇率政策监督决定》,引起了中国的强烈不满。
新《决定》新增内容
从文本结构看,1977年的《汇率政策监督决定》包括一般原则、成员国汇率政策指导原则、基金组织对汇率政策的监督原则和监督程序四个部分。当时布雷顿森林体系已经瓦解,牙买加体系的运作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决定侧重于对汇率政策的监督。并且,即使在汇率政策监督这一领域,其涵盖面也相对较窄,要求“各成员国保证同基金组织和其他成员国合作,以保证有序的汇兑安排,并促进形成一个稳定的汇率制度”。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世界经济发生了巨大而又深刻的变化,国际资本流动超出了贸易量,成为影响金融市场的重要力量。为了应对上述变化,新《决定》增加了IMF双边监督的指导原则和附录两个部分,以强调IMF加强对成员国经济和金融政策监测。新《决定》的监督范围远远超出了汇率政策,涵盖货币、财政和金融部门政策等范围。具体而言,新《决定》增加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监督范围的变化。“外部稳定”成为监督最为重要的考核指标,“IMF重点放在目前和未来对外部稳定产生重大影响的政策上。IMF将评估这些政策是否促进了外部稳定,并就实现此目标所需的政策调整提出建议。”鉴于此,“货币、财政和金融部门政策(它们的宏观经济方面和与宏观经济相关的结构方面)也将是监督的对象”。
实事求是地看,监督范围的扩大是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深入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各国经济相互交融,一国宏观经济政策的溢出效应必然会影响别国的经济运行,仅仅依靠汇率监督很难发挥经济政策的监督效果,因此,必须对其他宏观经济政策加以监督。
监督原则的变化。IMF表示,为了指导成员国避免汇率政策导致的外部不稳定,在保持1977年《汇率政策监督决定》中的指导成员国政策的三个原则的基础上,新增加一条原则,即“成员国应避免实施导致外部不稳定的汇率政策”。
新增原则强调“外部稳定性”是成员国实施相关汇率政策所必须兼顾的目标之一,进而把汇率政策目标从单纯考虑国内因素延伸到兼顾外部因素,以期成员国能以全球观来综合考虑汇率政策的外部性。
监督内容的变化。在对成员国遵守上述四条监督原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时,IMF将以下情况视为需认真审查并可能有必要与成员国讨论的情况:长期、大规模、单方向干预外汇市场;以国际收支为目的的不可持续的或带来过高流动性风险的官方或准官方借款,或过度的、长时间的官方或准官方外国资产积累;出于国际收支目的,实行、大幅加强或长期维持对经常交易或支付的限制性或鼓励性措施,或出于国际收支目的,实行或大幅修改对资本流动的限制性或鼓励性措施;出于国际收支目的,实行非正常鼓励或限制资本流动的货币和其他国内金融政策。此外,新《决定》增加了三条内容:根本性汇率失衡;大规模和长期的经常账户逆差或顺差;私人资本流动导致严重的对外部门脆弱性,包括流动性风险。
在监督内容上,新《决定》突显对“根本性汇率失衡”、“严重的经常项目不平衡”以及“无序私人资本流动”的关注,这基本反应了当前国际社会对全球经济潜在风险的担忧,表明IMF监督的时代特征。
新《决定》的缺陷和不足
忽视对国际货币体系的监督。新《决定》虽突出强调“外部稳定”的重要性,但对造成外部不稳定的根本原因似乎缺乏深刻认识。以一国货币作为储备货币难以避免特里芬悖论:即为了提供国际流动性,必需增加货币发行量;若货币过度发行,不仅造成全球流动性过剩,而且会导致该币贬值,从而致使国际货币体系动荡。以美元为核心的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下,美元的供应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全球储备货币的供应,决定着其他国家货币对美元汇率走势。由于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对美元的需求随着世界经济规模和贸易规模的增长而增加。
另一方面,在巨大铸币税的利益驱使下,美元的发行呈现出软约束状态。正是美国宏观政策的随意性导致美元币值不稳定,给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汇率制度和汇率政策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美元的过度供给不仅造成全球流动性过剩,而且直接危及其他货币的汇率走势,从而造成外部不稳定,严重危及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性。
更为严重的是,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中,除了美元,欧元、日元也是主要储备货币,然而主要储备货币之间缺乏必要的汇率稳定机制,它们之间的汇率变动也是造成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
根据章程,维护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本来是IMF最基本的职能。但新《决定》对国际货币体系中的根本问题置若罔闻,却过多纠缠于对成员国汇率政策的监督。脱离国际货币体系的系统性问题来监督各国的汇率政策,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注定将事倍功半。
缺乏公认的均衡汇率。新《决定》在判定汇率操纵时引入了“汇率根本性失调”,然而对其内涵的界定却语焉不详。从理论上讲,判定“根本性失调”应参照一个“均衡汇率”,而根据各国实际情况来确定“均衡汇率”在理论和实践上均是一个难题。尽管IMF建立了一个计算“均衡汇率”的模型,但该模型并未得到学术界和IMF成员国的普遍认可,在新《决定》中也没有得到引用。在没有公认的均衡汇率的情况下,IMF对汇率根本性失调的判断,要么凭“主观臆断”,要么将受制于人。这也注定IMF实施新《决定》将缺乏严谨性,甚至会出现双重或多重标准。
新《决定》对中国的影响
新《决定》在中国投反对票的基础上仍然获得通过。由文本内容看,绝大部分新增条款针对目前人民币汇率政策,其对“汇率操纵”描述的情形与中国现实状况非常相似。由此不难看出,新《决定》实际上是美国意图的真实反映,其通过和实施对中国非常不利。
新《决定》实施后,其他国家,特别是美国不仅可以运用市场手段对人民币汇率施压,而且还增加了一个多边机制(IMF)的法律依据。任何一个国家,特别是美国可能会进一步敦促IMF加强对人民币汇率的评估,要求中国允许人民币汇率更快、更大幅度地升值,或以人民币汇率“根本性失衡”为由,与中国进行磋商,并进一步判定中国“操纵汇率”,为美国等发达国家实施对华贸易制裁提供法律依据。例如,《对成员国政策的双边监督决定》加入了“汇率根本性失衡”或“经常账户长期巨额赤字或盈余”的条款,这与部分美国议员前段时期推出的针对中国汇率问题的议案中的提法相似,为美国对华实施贸易制裁提供了便利。
新《决定》通过后,IMF否定了2007年上半年与我国进行的第四条款磋商的结论,并拟于12月中旬对中国进行补充磋商。可以预见,IMF将会以新《决定》有关原则,判定人民币汇率出现根本性失衡。
此外,当前人民币汇率还受到美欧联手挤压的现象。近年来美元持续贬值,截至2007年11月底,美元实际有效汇率比2002年1月最高点贬值了30%。美国次贷危机以来,特别是自2007年10月以来,美元贬值趋势加剧,美元对欧元贬值了7.2%,对日元贬值了2.8%,对加元贬值了11.3%。美元贬值改善了其贸易逆差,但使得欧元区出现较大压力,全球不平衡区域转移,导致贸易保护主义由美国蔓延到欧洲,从而出现美欧联手要求人民币汇率升值的现象。
2007年11月28日,第十次中欧峰会在北京举行。在中国对欧盟的贸易顺差不断扩大以及欧元不断升值的背景下,人民币汇率问题更为凸显。一方面,按欧盟口径,欧盟对中国贸易逆差正以每小时2000万美元的速度增长,每年更以20%的速度上扬,这一增速已高于美对华贸易逆差的增速。另一方面,由于受累美国次贷危机,欧元兑美元接连创历史新高。受此影响,在过去的两年中,欧元兑人民币处于升值状态,升值已达5%。这种来自欧元自身的压力,成为欧盟施压人民币汇率的一个好借口,而且在欧盟看来,人民币的低估已损害它们相关出口企业的利益。人民币汇率升值的压力越来越大。2007年12月12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人民币汇率问题再次成为双方争执的问题。欧美联手,人民币汇率将遭受较大的升值压力。
中国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新《决定》在没有得到最广泛共识的基础上获得通过,并成为IMF对成员国政策实施监督的法律依据,这显然是在拥有大量投票权的少数发达国家和IMF管理层的推动下实现的。作为一个国际多边金融组织,如此做法显然缺乏必要的公正性和严谨性。对此,中方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从战略和战术上为人民币汇率改革赢得时间和空间。
应呼吁国际社会全面深化IMF改革,促进IMF份额改革,使其真正反应各国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变化;完善IMF结构治理,在高层管理者遴选方面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使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体的候选人能够公平参选和在IMF高层管理者中的合理比例,切实反应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应敦促IMF在实施监督方面避免本末倒置。IMF的主要职责是稳定汇率,而不是确保外部平衡。在汇率监督方面IMF也没有抓住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没有加强对影响“系统性稳定”的主要储备货币发行国的政策进行监督,反而给多数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的汇率施加了较大压力。新《决定》中没有体现各国事实上对全球经济稳定影响力的差别,使基金组织可能在实践中对监督有系统性影响的、储备货币发行国重视不够。
应呼吁构建一个更为合理高效的国际货币体系。《对成员国政策的双边监督决定》以实现外部均衡为目标来决定成员国是否进行经济政策调整。但是,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背景下,造成外部失衡的原因非常复杂,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当前处于无序状态的国际货币体系。因此,应建立一个以稳定汇率和促进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有效的国际货币体系。
促进东亚货币合作,以东亚区域货币合作来迫使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从而创造公正合理的国际规则。东亚国家在国际产业分工和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具有较大的共性,在汇率问题上也面临着一些相似的问题。在此背景下,我国应大力推进东亚货币金融合作,使其对IMF形成合理的制衡。
应苦修内功,转变经济增长模式,切实提高国内有效需求,推进产业升级,有效扭转贸易顺差持续增长的势头,实现内外均衡发展。同时,应深化国内金融改革,提高微观金融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改革,为实现人民币自由化和国际化奠定坚实的金融基础。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上海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