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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频发生的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成极大的威胁。虽然校园安全突发事件频繁发生后的非常态管理体现了政府对突发事件应对与善后工作的决心,但如果不能形成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制度下的长效机制,还是难以摆脱突发事件频发、疲于应急的被动局面。因此,应当积极推动由对突发事件的传统型的非常态管理到常态管理、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制度建设与法制保障的回归,实现校园安全工作与危机管理的超越与提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要加强师生(特别是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师生、幼儿)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要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与成长环境。这为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应急法制建设指明了方向。我认为,解决校园安全问题,其基本路径在于:通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的建立健全、机制的良好运行、法制的有力保障、预案的不断完善(良善的"一案三制"),逐步提高各类学校的应急管理能力,实现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和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的平稳衔接和可持续性发展;而且通过加强政民合作(PPP)与综合治理,也即公众参与、政民合作、共同治理形成更大的合力,推动学校应急管理能力的系统提升,体现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的调整健全、机制的良好运行、法制的有力保障、预案的不断完善。这里发表的一组探讨文章,为提升学校应急管理能力提供了初步的参考意见,有助于把应急管理措施由不断的"亡羊补牢"变成"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由突发事件发生后被动的紧急处置、专项整治演进为制度建设、法制保障、多态管理的良性循环,通过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来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起校园安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