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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重要节点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天下之势不盛则衰,天下之治不进则退。”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繁重前所未有,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
一、四中全会从根本上对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治理体系进行了理论阐述,深化了我们的理论认识,进一步坚定了我们的制度自信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一次系统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形成了一个包含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的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所谓根本制度,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起顶层决定性、全域覆盖性、全局指导性作用的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开宗明义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根本制度是覆盖我们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覆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一切方面、所有领域的。其中,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和全面领导制度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文化制度;共建共治共享是我国的根本社会治理制度;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国的根本军事制度。
基本制度,就是通过贯彻和体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基本原则,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发挥重大影响的制度。基本制度也是覆盖和体现在各领域各方面的。比如,体现在政治领域,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体现在经济领域,就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三大基本经济制度。在这“三大基本经济制度”之前加上一个“等”字就是表明:我国各领域各方面基本制度是会随着实践发展而逐步扩容的。
重要制度,就是由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派生而来的、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具体的主体性制度。它包括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法治体系、党的建设制度等。这些重要制度上接国家治理之顶层,下连社会生产生活方方面面之基层。比较来看,在贯彻落实本次全会《决定》精神,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方面,创新和完善空间最大的是重要制度。本次全会《决定》突出点明的“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都属于重要制度范畴。四中全会的阐述,体系完整、层次清楚、功能明晰。
二、四中全会从实践的层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进行了概括和总结,深化了我们的实践认知,进一步坚定了我们的道路自信
制度是定国安邦的根本、成就伟业的保障。衡量一个社会制度是否科学、是否先进,主要看是否符合国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拥护。新中国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一路走来,之所以能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前行姿态,实现“风景这边独好”的治理成就,中国为什么行?答案很明显。中国的行,就在于制度的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这是一种自觉的自我定义。
中国制度为什么好?答案是雄辩的。四中全会对中国政治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十三大显著优势的论述非常实事求是,有很强的说服力。尤其在首要位置点出“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这是一种理性的自我肯定。
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14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三、面向未来,四中全会对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治理体系进行了科学的系统设计,提出了一系列要求,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对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信心
一个国家的现代化程度越高,对制度化程度的要求也必然越高。早在1992年,邓小平同志就曾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而今,身处新的历史方位,落实这一战略构想恰逢其时。党的四中全会,从时间表,到路线图;从治理目标,到工作机制;从战略重点,到体系框架;从第一个百年“在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顯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到第二个百年“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以说,这是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两个百年目标”既一脉相承,又递进支撑的“中国之治”!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需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实践充分证明,没有强大的执行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作用。提升制度执行力,首先应不断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同时也应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全社会自觉维护制度权威,充分发挥制度保障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作用。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更加需要推进改革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中形成的,也必须和必然在改革创新中走向更加成熟更加完善。新征程上,我们要在坚持好、巩固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从国情出发,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加强制度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编辑:黄航
一、四中全会从根本上对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治理体系进行了理论阐述,深化了我们的理论认识,进一步坚定了我们的制度自信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一次系统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形成了一个包含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的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所谓根本制度,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起顶层决定性、全域覆盖性、全局指导性作用的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开宗明义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根本制度是覆盖我们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覆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一切方面、所有领域的。其中,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和全面领导制度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文化制度;共建共治共享是我国的根本社会治理制度;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国的根本军事制度。
基本制度,就是通过贯彻和体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基本原则,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发挥重大影响的制度。基本制度也是覆盖和体现在各领域各方面的。比如,体现在政治领域,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体现在经济领域,就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三大基本经济制度。在这“三大基本经济制度”之前加上一个“等”字就是表明:我国各领域各方面基本制度是会随着实践发展而逐步扩容的。
重要制度,就是由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派生而来的、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具体的主体性制度。它包括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法治体系、党的建设制度等。这些重要制度上接国家治理之顶层,下连社会生产生活方方面面之基层。比较来看,在贯彻落实本次全会《决定》精神,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方面,创新和完善空间最大的是重要制度。本次全会《决定》突出点明的“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都属于重要制度范畴。四中全会的阐述,体系完整、层次清楚、功能明晰。
二、四中全会从实践的层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进行了概括和总结,深化了我们的实践认知,进一步坚定了我们的道路自信
制度是定国安邦的根本、成就伟业的保障。衡量一个社会制度是否科学、是否先进,主要看是否符合国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拥护。新中国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一路走来,之所以能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前行姿态,实现“风景这边独好”的治理成就,中国为什么行?答案很明显。中国的行,就在于制度的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这是一种自觉的自我定义。
中国制度为什么好?答案是雄辩的。四中全会对中国政治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十三大显著优势的论述非常实事求是,有很强的说服力。尤其在首要位置点出“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这是一种理性的自我肯定。
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14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三、面向未来,四中全会对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治理体系进行了科学的系统设计,提出了一系列要求,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对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信心
一个国家的现代化程度越高,对制度化程度的要求也必然越高。早在1992年,邓小平同志就曾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而今,身处新的历史方位,落实这一战略构想恰逢其时。党的四中全会,从时间表,到路线图;从治理目标,到工作机制;从战略重点,到体系框架;从第一个百年“在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顯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到第二个百年“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以说,这是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两个百年目标”既一脉相承,又递进支撑的“中国之治”!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需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实践充分证明,没有强大的执行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作用。提升制度执行力,首先应不断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同时也应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全社会自觉维护制度权威,充分发挥制度保障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作用。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更加需要推进改革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中形成的,也必须和必然在改革创新中走向更加成熟更加完善。新征程上,我们要在坚持好、巩固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从国情出发,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加强制度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编辑:黄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