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作风 总结经验 不断完善办理机制

来源 :浙江人大·公报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rytry1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7年4月4日)
  2007年4月4日,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联合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章猛进就安排部署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了讲话,现刊登如下。
  今天,四家办公厅联合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安排部署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并对去年的建议优秀承办件、办理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这对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办理工作,将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这几年来,各承办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对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承办单位领导亲自抓,以良好的作风,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特别是省政府主要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制度,有力地推动建议办理的问题解决和工作落实。据统计,从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到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的解决和部分解决率分别为33.3%、34.5%、39.2%和48.2%。随着建议的解决率逐年上升,办理的质量不断提高,一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我听人大同志和代表们反映,承办单位和省政府办公厅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做得扎实的,是富有成效的,省人大常委会和广大代表对此是满意的。
  今年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们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向大会提出建议549件。数量虽比上次大会634件减少了85件,但建议涉及内容更为广泛,特别是关注民生、反映民意,是今年代表建议的最为鲜明的特点。
  今年是省十届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也是省“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因此,办理好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极为重要。我就做好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讲两点意见。
  
  第一,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努力改进办理方式
  人大代表依法提出建议,是执行代表职务。他们提出建议是反映当前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我们一定要把认真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尤其在当前我省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我们要把它作为深入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具体行动。通过办理建议,切实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同时,要努力改进办理方式。今年的建议涉及面广、难度大,希望大家组织力量认真调研,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实事求是回答问题。在调研中不断和地方政府沟通,不断同代表沟通,充分运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联系办法,并且还要走下去调研,请上来座谈,做到共同研究,一起办理,求得实效,大家满意。
  
  第二,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办理机制
  今年是本届人大和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各承办单位不仅要善始善终做好本年度的办理工作,而且要对5年本单位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和清理。对在办理过程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和完善。这5年来,应该说是我省办理工作不断开拓、不断改进、不断规范、不断提高的5年,大家积累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修订了建议办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建立健全了领导领办建议、建议办理目标考核、建议办理“回头看”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职责明确、督办有序、审核严格、答复规范、跟踪反馈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有力地推进机关作风转变,有力地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有力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希望各承办单位在认真总结办理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积极研究和完善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新办法,进一步推进我省的建议办理工作。
  代表建议的办理过程,是不断适应新情况,开创新举措,解决问题的动态过程,也是密切联系群众和转变作风的过程。因此,在对本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同时,做好本届以来建议办理的“回头看”工作也是十分必要。回头看一下,承诺解决的问题是否真正兑现了,当时由于条件限制没有解决的问题,现在条件成熟了,应该研究予以解决,现在条件还不成熟的,应该予以解释,取得代表谅解、理解、支持。此项工作,上届届末我们曾经做过,效果不错,受到代表的普遍好评。这次我们也要进行一次“回头看”。为了做好“回头看”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已于近期向省人大代表发出意见征询表,征求代表对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并拟将意见整理后及时反馈给有关承办单位。希望承办单位对此认真研究和办理。
  2007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十一五”发展的重要一年。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其他文献
关于《宁波保税区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  丁祖年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2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将《宁波保税区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接到报批文本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即转送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3月15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报批文本进行了审议,提出了批准文本草案。现将有关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保税区设立内资企业,具备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
期刊
“未按表决器”属于未投票行为    王群在《“未按表决器”属于未投票行为》(载《人大研究》2005年第12期)一文中说,近年来,电子表决、电子计票方式在全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逐步得到推广和运用,大大提高了表决效率。但在表决过程中出现的“未按表决器”现象,却让计票人和会议主持者大伤脑筋。按照习惯做法,大都将“未按表决器”行为视为“弃权”行为。笔者对此不敢苟同。  文章认为,一般来讲,“未按表决器”现
期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民群众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是民族文化个性和精神的体现,是连结人民情感和维护社会团结的纽带。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保持社会文化多样性和健康的文化生态,维护国家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
期刊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06年3月29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4号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于2006年3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3月29日    第一章 总
期刊
省人大常委会:  今年2月26日,我委收到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议案后,即将条例草案印发11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2月28日、3月1日分别召开专家学者和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2月底至3月上旬,我委会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赴杭州和湖州等地进行调研,召开了由当地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座谈会,
期刊
(2007年3月29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钟小毛为浙江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任命童芍素为浙江省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三、免去杨必明的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期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对《浙江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修改稿)》、《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草案修改稿)》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修改稿)》以及杭州、宁波两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杭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宁波市信息化条例》、《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
期刊
(2007年3月29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章猛进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报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期刊
省人大常委会:  《对(关于浙江省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浙人大常[2005]12号)收悉后,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落实相关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问题    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依法规范理财,严格预算执行,切实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一直是政府
期刊
(2007年3月29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刘建国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任命刘晓刚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三、免去陈海鹰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虞锦春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辞职名单  (2007年3月29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