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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关系到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和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关于推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的战略部署。近年来,重庆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形势趋好。
一、重庆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现状
近年来,重庆市始终把解决农民工问题作为统筹城乡改革的突破口,在推进统筹城乡改发展过程中,坚持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和谐发展、缩差共富的重点,农村劳动力就业比较充分,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明显。
(一)农业富余劳动力基本实现转移就业。
近年来,户籍制度改革已经农转城383万余人。据测算,全市农村劳动力1286万人,农业可承载劳动力约410万人,富余劳动力876万人,其中,非经济活动人口约75万人,可供转移的农业富余劳动力约800万人。2013年底,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达到773万人。考虑到现有部分转户和超龄人员在当地务农,目前,市内可供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不足30万。农村劳动力就业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就近就业成为农民工的主要选择,市外务工数量依然庞大。随着重庆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市外务工就业的农民工返回市内就业的趋势明显,2011年市内就业人数首次超过市外,2012年底达到427万人,占农民工的55.5%。其中:乡镇内就业144万人,占18.7%;乡镇外本区县内就业134万人,占17.4%;区县外本市内就业149万人,占19.4%。主城及渝西区县,农民工市内就业比重均超过60%,永川区、涪陵区已经达到67.5%、73.8%;渝东北、渝东南区县受本地经济发展和就业岗位的影响,农民工市内就业比重普遍低于45%,石柱县、奉节县仅31.5%、36.4%。虽然全市农民工市外就业的比重在逐渐下降,但其绝对数量仍然很大,达到342万人,占44.5%。
2、新生代和青壮年农民工占主体地位,大龄农民工比重增加。2012年,全市农民工中,新生代和青壮年农民工达到483万人,占62.8%,其中:30岁以下占32.9%,31-40岁占29.9%。但是,41-60岁的占37.2%,比2008年提高了6.4个百分点。预计5-10年后,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40岁以下的比重将进一步降低,大龄农民工的比重还将上升,稳定就业、提高就业质量的任务还很艰巨。据调查测算,全市还有41万超过劳动年龄(60岁以上)的农村人口外出打工。
3、技能文化水平相对偏低,体力型和低技能行业比重较大,工作时间长。从文化程度看,全市农民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70.3%,其中,小学文化程度占16.5%,主要是45岁以上老一代农民工;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占24.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仅占5.6%。从技能水平看,全市农民工中接受过农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有332万人,占农民工总量的43.2%,其中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15.2%,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28%,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证书的还不到10%。从就业行业结构看,农民工主要集中在体力型和技能要求不高的行业。86.7%的农民工主要在6个行业就业:制造业占30.4%、建筑业占30.1%、住宿餐饮业占7.7%、批发和零售业占10.1%、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6.5%、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占5.7%。一线员工占77.5%,在企业从事管理和技术的人员仅占11.8%,企业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其他非农自营者占8.1%。从工作时间看,农民工工作时间相对较长,每个月工作25天以上的占29.5%,每天平均工作10小时以上的占25.7%。
4、劳务收入仍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农民工工资水平仍然较低。据统计,全市农民人均劳务收入4089元,对农民人均增收的贡献达到49.1%,在渝东北、渝东南地区贡献率更高,达到59.8%,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个别区县已经超过70%。但从农民工工资收入水平来讲,仍然较低。据抽样调查,全市农民工月均收入在1600元以下的占22%,其中;1200元以下的占到7.6%,有8万农民工月收入不足800元。
5、兼业型务工比例明显减少,农民工就业不充分,稳定性不高。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和劳务开发工作力度的加强,亦工亦农兼业型农民工的数量逐年减少,外出务工成为就业的主要方式,一定程度上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工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但农民工就业时间仍不充分,全市农民工年均务工时间虽然逐年提高,但仍然仅有9.2个月。据调查,由于就业岗位性质、自身技能素质、发展需求和传统就业方式等因素,农民工一年内有效务工时间在9个月以上的占63.2%,务工时间在6-9个月的占36.8%。就业岗位不稳定,一年内工作岗位更换1次以上的超过30%。农民工平均每月工作24.6天,每周5.7天,每天8.7小时。其中, 每周工作6天以上的29.5%,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的22.5%,还有3.2%的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
(二)农民工返乡创业已成趋势。
为顺应农民工返乡创业形势,近年来,全市各级出台了一系列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文件,鼓励了一大批优秀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了重庆市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据统计,到2012年底,全市农村劳动力创业人数达到62万人。其中,男性41万人,占66%,女性21万人,占34%;创办企业8万人,个体工商户41万人,种养殖大户13万人;进入各类园区创业4.4万户。调查发现,农村劳动力创业呈现以下特点。
1、以男性和中青年创业者为主。抽样调查显示,64.8%的农村创业者年龄集中在30-50岁,其中41-50岁占40.1%,31-40岁占24.7%。50岁以上占24.2%,30岁以下仅占11%。男性创业者达到70.3%。
2、农村创业者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有近半数创业者接受过创业培训。调查发现,79.7%的农村创业者为初中及以下学历,高中或中职学历占17%,大专及以上学历仅占3.3%。接受过创业培训的占48.32%,未接受创业培训的占51.68%。
3、创办企业的规模较小。一是投资金额偏小,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占48.9%,投资10-30万元的占34.1%,投资30-100万元的占12. 2%,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占4.8%。二是员工数量少,没有雇工的占81.8%,雇用3人以下的占11.7%,雇用4-7人的占5.8%,雇用8人以上的仅占0.7%。三是个体工商户多,占89.7%。
4、创业者的初期创业资金来源主要靠自筹,很少得到政府资助。调查发现,初始资金来源全部自筹的达到84.7%,与他人合伙占6.6%,银行贷款仅占6.5%,家人资助等其他因素占2.1%。仅有8.7%的农村创业者在创业初期得到过政府支持。
二、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农民工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全市各区县产业发展水平不平衡,主城及周边发展迅速,而两翼地区发展较慢,就近就业的岗位较少,特别是返乡农民工短时间找不到与市外同等的岗位。特别是信息产业企业需要的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和有技能人才,而提供给女性、年龄偏大者、文化程度偏低者、无技能的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岗位太少。
(二)基层就业服务力度有待加强。深入农村的就业信息不充分,就业信息更新不及时,网络查询困难。劳务中介等市场化服务组织发展缓慢,企业和劳动者未能建立有效的招用对接沟通机制。调查显示,通过政府和中介组织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仅占12.2%。
(三)技能水平低导致就业能力弱。一方面,涉及农民工的培训资金和项目条块分割,多头培训问题突出,重复培训、资源浪费等现象较突出,针对性和使用性较弱。另一方面,培训补贴标准普遍较低,培训机构和农民工的积极性不高。
(四)合同签定率低,就业稳定性差。农民工对劳动合同的认知度和签订率均不高,很多看重的是实实在在拿到手中的工资,而对劳动合同这种“形式”上的东西,往往不那么较真。据调查显示,农民工中有60.6%没有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一年以下劳动合同的占4.6%,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占16.8%,从业较为稳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占18.1%。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直接导致农民工就业稳定性差,劳动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
(五)社会保障水平低,扶持政策少影响就业创业积极性。用人单位或雇主为农民工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为11.8%、18%、13.3%、6.8%、5%,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占3.8%。从主要行业看,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参保情况相对较好,建筑行业、住宿餐饮业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为其缴纳各项保险的比例显著低于其他行业。近年来,农民工在就业和创业上虽然可以享受到政府给予的一些优惠政策,但政府在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较实在的优惠政策方面还没有对农民工放开。
(六)创业瓶颈问题急需解决。场地难、融资难是创业两大主要障碍。据调查,60%的人员表示,适合农村劳动力创业的地方较少,投资额度小了进不了工业园区,在其他地方又征不到地,租地又有很多手续和不可预见的风险。63%的农民工表示资金短缺,影响创业成功,主要原因是申贷手续繁琐、银行考察审批时间长、贷款抵押物要求严格且必须超值抵押。66%的农村创业者表示需要政府从贷款、税收、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的建议
(一)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清理现有的城镇就业创业政策,按照统筹城乡就业创业的思路,把支持城市居民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逐步延伸至农村、覆盖到农民。
(二)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失业登记统计制度。逐步探索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失业状况的评价标准,建立覆盖全市、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数据库,及时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以促进建立农村劳动力“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机制。
(三)推进农民工纳入城镇就业政策体系。将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纳入城镇化规划统筹考虑,着力消除城乡促进就业政策差异,探索对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各类企业予以职业介绍、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扶持,合理界定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对象,并将其与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同等享受补贴待遇。加强镇、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推进城乡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管理制度、服务功能、工作标准、人员配置等的一体化,全面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并着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四)完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政策落实力度,尽快提高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保保险比例;开展新市民培训、农民工心理行为研究等市民化工作,增强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在城镇生活的居住、交通、医疗、卫生、子女教育、文化生活等公共服务。做好留守儿童托管、空巢老人照管、土地流转等服务工作。
(五)提高技能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力度,在国家或省级层面统筹培训资金管理;整合培训资源,建设一批师资力量强、设施设备先进、能满足当地重点产业技能人才需求的公共实训基地;可结合市场培训成本制定培训补助标准,最大限度地满足培训需求;扩大职业技能鉴定补助范围,鼓励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参加技能鉴定并合格的农村劳动力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六)解决创业瓶颈问题。安排专项用地计划,加大农村劳动力创业园区规划建设力度,选择有条件的镇街建立农民创业特色产业园区或农民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园区建设资金补助。建议建立市级农村劳动力创业扶持基金,对农村劳动力在创业初期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开业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扶持。创新担保方式,探索信用担保、设备抵押等担保方式,提高创业贷款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农民工创业风险。
(七)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劳动权益。强化劳动用工管理,积极开展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等。加大对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八)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继续宣传评选市级十佳创业明星、十佳农民工,创新先进典型评比方式、扩大宣传的内容和范围,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典型,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重庆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现状
近年来,重庆市始终把解决农民工问题作为统筹城乡改革的突破口,在推进统筹城乡改发展过程中,坚持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和谐发展、缩差共富的重点,农村劳动力就业比较充分,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明显。
(一)农业富余劳动力基本实现转移就业。
近年来,户籍制度改革已经农转城383万余人。据测算,全市农村劳动力1286万人,农业可承载劳动力约410万人,富余劳动力876万人,其中,非经济活动人口约75万人,可供转移的农业富余劳动力约800万人。2013年底,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达到773万人。考虑到现有部分转户和超龄人员在当地务农,目前,市内可供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不足30万。农村劳动力就业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就近就业成为农民工的主要选择,市外务工数量依然庞大。随着重庆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市外务工就业的农民工返回市内就业的趋势明显,2011年市内就业人数首次超过市外,2012年底达到427万人,占农民工的55.5%。其中:乡镇内就业144万人,占18.7%;乡镇外本区县内就业134万人,占17.4%;区县外本市内就业149万人,占19.4%。主城及渝西区县,农民工市内就业比重均超过60%,永川区、涪陵区已经达到67.5%、73.8%;渝东北、渝东南区县受本地经济发展和就业岗位的影响,农民工市内就业比重普遍低于45%,石柱县、奉节县仅31.5%、36.4%。虽然全市农民工市外就业的比重在逐渐下降,但其绝对数量仍然很大,达到342万人,占44.5%。
2、新生代和青壮年农民工占主体地位,大龄农民工比重增加。2012年,全市农民工中,新生代和青壮年农民工达到483万人,占62.8%,其中:30岁以下占32.9%,31-40岁占29.9%。但是,41-60岁的占37.2%,比2008年提高了6.4个百分点。预计5-10年后,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40岁以下的比重将进一步降低,大龄农民工的比重还将上升,稳定就业、提高就业质量的任务还很艰巨。据调查测算,全市还有41万超过劳动年龄(60岁以上)的农村人口外出打工。
3、技能文化水平相对偏低,体力型和低技能行业比重较大,工作时间长。从文化程度看,全市农民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70.3%,其中,小学文化程度占16.5%,主要是45岁以上老一代农民工;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占24.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仅占5.6%。从技能水平看,全市农民工中接受过农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有332万人,占农民工总量的43.2%,其中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15.2%,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28%,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证书的还不到10%。从就业行业结构看,农民工主要集中在体力型和技能要求不高的行业。86.7%的农民工主要在6个行业就业:制造业占30.4%、建筑业占30.1%、住宿餐饮业占7.7%、批发和零售业占10.1%、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6.5%、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占5.7%。一线员工占77.5%,在企业从事管理和技术的人员仅占11.8%,企业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其他非农自营者占8.1%。从工作时间看,农民工工作时间相对较长,每个月工作25天以上的占29.5%,每天平均工作10小时以上的占25.7%。
4、劳务收入仍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农民工工资水平仍然较低。据统计,全市农民人均劳务收入4089元,对农民人均增收的贡献达到49.1%,在渝东北、渝东南地区贡献率更高,达到59.8%,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个别区县已经超过70%。但从农民工工资收入水平来讲,仍然较低。据抽样调查,全市农民工月均收入在1600元以下的占22%,其中;1200元以下的占到7.6%,有8万农民工月收入不足800元。
5、兼业型务工比例明显减少,农民工就业不充分,稳定性不高。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和劳务开发工作力度的加强,亦工亦农兼业型农民工的数量逐年减少,外出务工成为就业的主要方式,一定程度上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工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但农民工就业时间仍不充分,全市农民工年均务工时间虽然逐年提高,但仍然仅有9.2个月。据调查,由于就业岗位性质、自身技能素质、发展需求和传统就业方式等因素,农民工一年内有效务工时间在9个月以上的占63.2%,务工时间在6-9个月的占36.8%。就业岗位不稳定,一年内工作岗位更换1次以上的超过30%。农民工平均每月工作24.6天,每周5.7天,每天8.7小时。其中, 每周工作6天以上的29.5%,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的22.5%,还有3.2%的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
(二)农民工返乡创业已成趋势。
为顺应农民工返乡创业形势,近年来,全市各级出台了一系列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文件,鼓励了一大批优秀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了重庆市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据统计,到2012年底,全市农村劳动力创业人数达到62万人。其中,男性41万人,占66%,女性21万人,占34%;创办企业8万人,个体工商户41万人,种养殖大户13万人;进入各类园区创业4.4万户。调查发现,农村劳动力创业呈现以下特点。
1、以男性和中青年创业者为主。抽样调查显示,64.8%的农村创业者年龄集中在30-50岁,其中41-50岁占40.1%,31-40岁占24.7%。50岁以上占24.2%,30岁以下仅占11%。男性创业者达到70.3%。
2、农村创业者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有近半数创业者接受过创业培训。调查发现,79.7%的农村创业者为初中及以下学历,高中或中职学历占17%,大专及以上学历仅占3.3%。接受过创业培训的占48.32%,未接受创业培训的占51.68%。
3、创办企业的规模较小。一是投资金额偏小,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占48.9%,投资10-30万元的占34.1%,投资30-100万元的占12. 2%,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占4.8%。二是员工数量少,没有雇工的占81.8%,雇用3人以下的占11.7%,雇用4-7人的占5.8%,雇用8人以上的仅占0.7%。三是个体工商户多,占89.7%。
4、创业者的初期创业资金来源主要靠自筹,很少得到政府资助。调查发现,初始资金来源全部自筹的达到84.7%,与他人合伙占6.6%,银行贷款仅占6.5%,家人资助等其他因素占2.1%。仅有8.7%的农村创业者在创业初期得到过政府支持。
二、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农民工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全市各区县产业发展水平不平衡,主城及周边发展迅速,而两翼地区发展较慢,就近就业的岗位较少,特别是返乡农民工短时间找不到与市外同等的岗位。特别是信息产业企业需要的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和有技能人才,而提供给女性、年龄偏大者、文化程度偏低者、无技能的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岗位太少。
(二)基层就业服务力度有待加强。深入农村的就业信息不充分,就业信息更新不及时,网络查询困难。劳务中介等市场化服务组织发展缓慢,企业和劳动者未能建立有效的招用对接沟通机制。调查显示,通过政府和中介组织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仅占12.2%。
(三)技能水平低导致就业能力弱。一方面,涉及农民工的培训资金和项目条块分割,多头培训问题突出,重复培训、资源浪费等现象较突出,针对性和使用性较弱。另一方面,培训补贴标准普遍较低,培训机构和农民工的积极性不高。
(四)合同签定率低,就业稳定性差。农民工对劳动合同的认知度和签订率均不高,很多看重的是实实在在拿到手中的工资,而对劳动合同这种“形式”上的东西,往往不那么较真。据调查显示,农民工中有60.6%没有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一年以下劳动合同的占4.6%,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占16.8%,从业较为稳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占18.1%。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直接导致农民工就业稳定性差,劳动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
(五)社会保障水平低,扶持政策少影响就业创业积极性。用人单位或雇主为农民工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为11.8%、18%、13.3%、6.8%、5%,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占3.8%。从主要行业看,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参保情况相对较好,建筑行业、住宿餐饮业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为其缴纳各项保险的比例显著低于其他行业。近年来,农民工在就业和创业上虽然可以享受到政府给予的一些优惠政策,但政府在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较实在的优惠政策方面还没有对农民工放开。
(六)创业瓶颈问题急需解决。场地难、融资难是创业两大主要障碍。据调查,60%的人员表示,适合农村劳动力创业的地方较少,投资额度小了进不了工业园区,在其他地方又征不到地,租地又有很多手续和不可预见的风险。63%的农民工表示资金短缺,影响创业成功,主要原因是申贷手续繁琐、银行考察审批时间长、贷款抵押物要求严格且必须超值抵押。66%的农村创业者表示需要政府从贷款、税收、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的建议
(一)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清理现有的城镇就业创业政策,按照统筹城乡就业创业的思路,把支持城市居民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逐步延伸至农村、覆盖到农民。
(二)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失业登记统计制度。逐步探索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失业状况的评价标准,建立覆盖全市、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数据库,及时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以促进建立农村劳动力“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机制。
(三)推进农民工纳入城镇就业政策体系。将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纳入城镇化规划统筹考虑,着力消除城乡促进就业政策差异,探索对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各类企业予以职业介绍、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扶持,合理界定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对象,并将其与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同等享受补贴待遇。加强镇、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推进城乡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管理制度、服务功能、工作标准、人员配置等的一体化,全面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并着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四)完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政策落实力度,尽快提高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保保险比例;开展新市民培训、农民工心理行为研究等市民化工作,增强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在城镇生活的居住、交通、医疗、卫生、子女教育、文化生活等公共服务。做好留守儿童托管、空巢老人照管、土地流转等服务工作。
(五)提高技能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力度,在国家或省级层面统筹培训资金管理;整合培训资源,建设一批师资力量强、设施设备先进、能满足当地重点产业技能人才需求的公共实训基地;可结合市场培训成本制定培训补助标准,最大限度地满足培训需求;扩大职业技能鉴定补助范围,鼓励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参加技能鉴定并合格的农村劳动力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六)解决创业瓶颈问题。安排专项用地计划,加大农村劳动力创业园区规划建设力度,选择有条件的镇街建立农民创业特色产业园区或农民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园区建设资金补助。建议建立市级农村劳动力创业扶持基金,对农村劳动力在创业初期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开业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扶持。创新担保方式,探索信用担保、设备抵押等担保方式,提高创业贷款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农民工创业风险。
(七)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劳动权益。强化劳动用工管理,积极开展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等。加大对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八)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继续宣传评选市级十佳创业明星、十佳农民工,创新先进典型评比方式、扩大宣传的内容和范围,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典型,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