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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首先分析了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乡镇;污水处理厂;排水规划;运营管理
一、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常见问题
1、投资主体单一
一直以来,污水处理厂作为环保公益性投入而被视为“非生产性福利事业”,污水处理设施大多处于免费或低廉的价格使用状态,政府财政拨款成为了大多数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的唯一投资主体,即便是后期的扩大再生产也往往是由政府承担。政府作为唯一投资主体时由于缺少应有的市场竞争,加之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费用主要依赖污水处理费的收取,这样就导致在一些落后的地区囿于政府经济实力和居民收入的制约,重建设轻维护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也制约了污水新工艺的引入和发展。
2、运行负荷不足
2014年一季度,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累积污水处理量达109.9亿立方米,运行负荷率为79.9%,虽然较上一年度同期相比增加了1.1个百分点,这与德国的平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为95%(按当量人口计算),污水处理厂接纳率94%相比差距较大。运行负荷不足的结果便是很多污水处理厂处于半开半停、开开停停的局面,造成资源浪费。
3、运行体制不畅
全国各地有2/3以上的污水处理厂仍按事业单位模式管理,有的还是政府直接管理,这就导致许多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体制不畅,常常是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缺少相应的激励机制,运行效率不高,监管部门的监督缺位。
4、资源再生利用率低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会产生大量的再生水和污泥,目前污泥处置的水平不高,常常是经过常规的浓缩脱水之后,七成以上是弃置、二成是被填埋,只有不到10%的污泥通过适当的堆肥处理之后回用,与污泥减量化、资源化的要求较大;此外,由于大部分的污水处理厂没有同步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再生水回用率较低。
5、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不规范
污染治理设施的非专业化、非社会化管理运行,运行效率低下,导致一些地区污染治理设施因缺乏资金而无力兴建,有的地方建得起也无力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经常处于半开半关状态,给监督管理增加了难度,造成建得越多、包袱越重的现象,严重影响污染治理效果,因此,急需创新模式。
6、管网设计及建设不合理
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运行负荷率较低的原因除了运行经费制约之外,主要的原因还有建设滞后和设计不合理。据统计,大约有35%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由于收集管网不配套、建设滞后导致污水处理厂“有米难下锅”;也有的地方没有充分考量城镇人口、经济等指标因素,盲目、过度追求处理工艺的先进性和前沿性,常常造成处理能力部分闲置。
二、优化运营管理措施
1、优化覆盖乡村的排水规划编制工作
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是指导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的依据,县级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按照条例精神,牵头制定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专项规划,按照“厂网并重,管网先行”的建设原则,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建设。专项规划要根据乡镇经济条件、相关部门意见、群众呼声,着力解决4个问题:
一是确定每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治理工艺;
二是确定分期进行污水治理的村庄;
三是确定纳厂处理村庄外围至市政道路排污管道布局、管径、长度、标高等经济技术指标;
四是确定各年度污水治理实施工程计划和投资计划。逐步将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由宏观到微观、由空间布局到点位落实,有效指导具体工作。此外,为防止乡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量急剧增多造成二次污染,县级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必须督促乡镇超前编制污泥处置专项划。
2、优化运营模式
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模式主要有BOT模式、BT模式、TOT模式、BO膜、RO模式、托管运营模式、PFI模式等等。不同的运营模式有其各自的适用特点,污水处理厂要结合污水处理厂的实际状况和当地经济水平,选择合适的运营模式。
例如PFI模式(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这是一种私人主动融资模式,这种模式可以有效促进民间资本参与到基础设施中来,拓宽了公共产品的提供渠道,是继BOT之后的又一创新融资模式,是未来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建设的趋势,因此,这对于民间资本活跃的雄厚地区可以选择这种模式。
3、优化工艺选择及改进
污水处理厂的工艺选择对于其高效生产运行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常见的城镇污水处理工艺有:氧化沟工艺、SBR工艺、MBR工艺、UCT工艺等等。这些工艺各有优缺点,因此,在工艺选择方面应结合污水特性、水量以及水质的变化趋势,结合实际水质、水量以及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趋势等,再与污水处理厂的实际经济状况合理选择适当的工艺及设计参数。当污水处理厂投产后,要经常性的研究进水水质、水量以及水质特性的变化,做好工艺的改进和控制,这样可以弥补之前设计的不足和缺陷。
4、优化生产运行
完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包括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厂两个部分,通过合理的统筹安排,才可以保障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紧密衔接起来。
一是实施精细化管理,注重从细节抓起,强化员工的高效、节约运行意识;
二是完善各种生产运行管理制度。如巡检制度、生产制度、设备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等等;
三是完善生产运行台账。及时完整的记录生产运行情况,严格执行生产日报、月报制,设备的日报、月报和年报,并定期对收集整理出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总结,找出不利于高效生产运行的因子并选择合理的对策。
5、优化设备管理
设备的优化管理就是要选好、用好、管好、维护好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机械设备,维护好污水处理厂的稳定、高效运行。 为此,一是要做好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的设备购置、操作台账,对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尤其是重要设备确保一机一档的管理模式;
二是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清晰校准、定期润滑,确保设备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
三是做好设备检修,根据设备的使用时间和工作量的大小做好计划检修、定期检修以及临时性检修工作。
6、优化成本管控
运行成本的高低会直接影响污水处理厂能否运行的关键因素之一,也是导致运行负荷不足的重要原因。污水处理厂的成本通常是根据官网、工艺、进水水质及水量的不同而导致的运行成本构成比例差异。由此可见,能耗费、维修费、药剂费以及人员费等所占比例较大,做好成本管控就需要通过合理调度污水官网系统、调整工艺运行参数等控制能耗和药剂消费;选择节能型设备,定期做好设备的检修和性能评估,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积极采取合理举措做好污泥、中水等的综合再利用,通过开源节流切实降低运行成本。
7、优化运行安全
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纳入县级相关部门和县年度目标考核,将各县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纳入对政府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对未完成目标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的,要依法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实际处理水量未达到目标要求、处理不达标的乡镇,及时予以通报批评。要完善政府相关部门间的互动协作机制,积极推进污水管网扩面延伸、相关企业污水接管和进管污水监控、污水处理费结算等工作的落实。
县级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对故意停运相关设施、违法超标排污的,要依法从重从严处理;对于谎报实际运行数据以及制造虚假数据的污水处理厂,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对主要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市场化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住建部门应当依法与运营单位签订维护运营合同,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和水量的监督检查结果,核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费。
结束语
随着城市污水处理厂如雨后春笋般兴建,只有保证污水处理厂高效、稳定、安全运行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居住发展环境、恢复生态发展平衡、造福于民,这也是保证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Z].2013.10.2.
[2]周佩德.如何破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难题[N].中国建设报,2010,8,13.
[3]周佩德.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行[N].中国环境报,2013,11,22.
【关键词】乡镇;污水处理厂;排水规划;运营管理
一、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常见问题
1、投资主体单一
一直以来,污水处理厂作为环保公益性投入而被视为“非生产性福利事业”,污水处理设施大多处于免费或低廉的价格使用状态,政府财政拨款成为了大多数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的唯一投资主体,即便是后期的扩大再生产也往往是由政府承担。政府作为唯一投资主体时由于缺少应有的市场竞争,加之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费用主要依赖污水处理费的收取,这样就导致在一些落后的地区囿于政府经济实力和居民收入的制约,重建设轻维护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也制约了污水新工艺的引入和发展。
2、运行负荷不足
2014年一季度,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累积污水处理量达109.9亿立方米,运行负荷率为79.9%,虽然较上一年度同期相比增加了1.1个百分点,这与德国的平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为95%(按当量人口计算),污水处理厂接纳率94%相比差距较大。运行负荷不足的结果便是很多污水处理厂处于半开半停、开开停停的局面,造成资源浪费。
3、运行体制不畅
全国各地有2/3以上的污水处理厂仍按事业单位模式管理,有的还是政府直接管理,这就导致许多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体制不畅,常常是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缺少相应的激励机制,运行效率不高,监管部门的监督缺位。
4、资源再生利用率低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会产生大量的再生水和污泥,目前污泥处置的水平不高,常常是经过常规的浓缩脱水之后,七成以上是弃置、二成是被填埋,只有不到10%的污泥通过适当的堆肥处理之后回用,与污泥减量化、资源化的要求较大;此外,由于大部分的污水处理厂没有同步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再生水回用率较低。
5、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不规范
污染治理设施的非专业化、非社会化管理运行,运行效率低下,导致一些地区污染治理设施因缺乏资金而无力兴建,有的地方建得起也无力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经常处于半开半关状态,给监督管理增加了难度,造成建得越多、包袱越重的现象,严重影响污染治理效果,因此,急需创新模式。
6、管网设计及建设不合理
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运行负荷率较低的原因除了运行经费制约之外,主要的原因还有建设滞后和设计不合理。据统计,大约有35%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由于收集管网不配套、建设滞后导致污水处理厂“有米难下锅”;也有的地方没有充分考量城镇人口、经济等指标因素,盲目、过度追求处理工艺的先进性和前沿性,常常造成处理能力部分闲置。
二、优化运营管理措施
1、优化覆盖乡村的排水规划编制工作
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是指导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的依据,县级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按照条例精神,牵头制定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专项规划,按照“厂网并重,管网先行”的建设原则,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建设。专项规划要根据乡镇经济条件、相关部门意见、群众呼声,着力解决4个问题:
一是确定每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治理工艺;
二是确定分期进行污水治理的村庄;
三是确定纳厂处理村庄外围至市政道路排污管道布局、管径、长度、标高等经济技术指标;
四是确定各年度污水治理实施工程计划和投资计划。逐步将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由宏观到微观、由空间布局到点位落实,有效指导具体工作。此外,为防止乡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量急剧增多造成二次污染,县级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必须督促乡镇超前编制污泥处置专项划。
2、优化运营模式
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模式主要有BOT模式、BT模式、TOT模式、BO膜、RO模式、托管运营模式、PFI模式等等。不同的运营模式有其各自的适用特点,污水处理厂要结合污水处理厂的实际状况和当地经济水平,选择合适的运营模式。
例如PFI模式(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这是一种私人主动融资模式,这种模式可以有效促进民间资本参与到基础设施中来,拓宽了公共产品的提供渠道,是继BOT之后的又一创新融资模式,是未来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建设的趋势,因此,这对于民间资本活跃的雄厚地区可以选择这种模式。
3、优化工艺选择及改进
污水处理厂的工艺选择对于其高效生产运行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常见的城镇污水处理工艺有:氧化沟工艺、SBR工艺、MBR工艺、UCT工艺等等。这些工艺各有优缺点,因此,在工艺选择方面应结合污水特性、水量以及水质的变化趋势,结合实际水质、水量以及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趋势等,再与污水处理厂的实际经济状况合理选择适当的工艺及设计参数。当污水处理厂投产后,要经常性的研究进水水质、水量以及水质特性的变化,做好工艺的改进和控制,这样可以弥补之前设计的不足和缺陷。
4、优化生产运行
完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包括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厂两个部分,通过合理的统筹安排,才可以保障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紧密衔接起来。
一是实施精细化管理,注重从细节抓起,强化员工的高效、节约运行意识;
二是完善各种生产运行管理制度。如巡检制度、生产制度、设备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等等;
三是完善生产运行台账。及时完整的记录生产运行情况,严格执行生产日报、月报制,设备的日报、月报和年报,并定期对收集整理出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总结,找出不利于高效生产运行的因子并选择合理的对策。
5、优化设备管理
设备的优化管理就是要选好、用好、管好、维护好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机械设备,维护好污水处理厂的稳定、高效运行。 为此,一是要做好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的设备购置、操作台账,对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尤其是重要设备确保一机一档的管理模式;
二是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清晰校准、定期润滑,确保设备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
三是做好设备检修,根据设备的使用时间和工作量的大小做好计划检修、定期检修以及临时性检修工作。
6、优化成本管控
运行成本的高低会直接影响污水处理厂能否运行的关键因素之一,也是导致运行负荷不足的重要原因。污水处理厂的成本通常是根据官网、工艺、进水水质及水量的不同而导致的运行成本构成比例差异。由此可见,能耗费、维修费、药剂费以及人员费等所占比例较大,做好成本管控就需要通过合理调度污水官网系统、调整工艺运行参数等控制能耗和药剂消费;选择节能型设备,定期做好设备的检修和性能评估,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积极采取合理举措做好污泥、中水等的综合再利用,通过开源节流切实降低运行成本。
7、优化运行安全
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纳入县级相关部门和县年度目标考核,将各县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纳入对政府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对未完成目标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的,要依法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实际处理水量未达到目标要求、处理不达标的乡镇,及时予以通报批评。要完善政府相关部门间的互动协作机制,积极推进污水管网扩面延伸、相关企业污水接管和进管污水监控、污水处理费结算等工作的落实。
县级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对故意停运相关设施、违法超标排污的,要依法从重从严处理;对于谎报实际运行数据以及制造虚假数据的污水处理厂,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对主要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市场化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住建部门应当依法与运营单位签订维护运营合同,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和水量的监督检查结果,核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费。
结束语
随着城市污水处理厂如雨后春笋般兴建,只有保证污水处理厂高效、稳定、安全运行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居住发展环境、恢复生态发展平衡、造福于民,这也是保证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Z].2013.10.2.
[2]周佩德.如何破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难题[N].中国建设报,2010,8,13.
[3]周佩德.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行[N].中国环境报,201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