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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文坛上,西奥多·德莱塞(Theodore Dreiser)不仅没有受到应有的足够重视,反而由于他朴实的文风和亲共的政治立场等原因,遭到不少批评家的指责与诟病。德莱塞在世时,由于有孟肯(H.L.Menchen)、舍伍德·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等人的支持与辩护,他是美国文坛无可置疑的领袖——《嘉莉妹妹》是美国小说中“一座具有历史意义的里程碑”,《美国的悲剧》是“我们这一代伟大的美国小说”。而且,他的长篇小说很畅销,剧本经常公演,自传吸引着好奇的美国人,政论集激起美国社会的千层浪。美国人自豪地称他为“我们的罗曼·罗兰”。一九四五年德莱塞病逝,之后形势便急转直下。那些不喜欢他的批评家如特里林(Lionel Trilling)、索尔·贝娄(Saule Bellow),纷纷撰文对德莱塞加以批评。尽管仍有不少知名评论家替德莱塞进行了捍卫,但批评派显然取得了优势——之后的批评家对德莱塞不是一个比一个冷淡,就是一个比一个轻蔑。他们在论文中“高傲地撂掉了他,将他打入冷宫了事”,而且,“用居高临下的态度来打发掉德莱塞,这在知识分子中已经形成了一种风气”。德莱塞在美国文坛的地位一落千丈。
给德莱塞的小说签发死亡证明的一般论断很相似,尽管它们使用的手段各不相同,但检验结果大多数都宣布德莱塞的小说死于语言的粗犷与“拙劣”。文艺理论家莱昂内尔·特里林批评德莱塞“文笔拙劣”、“粗俗”、“甚至到了令人作呕的地步”。著名作家索尔·贝娄也极力否定德莱塞,讥讽他的小说“一目十行地去看,这样最好”,“几乎像是看报”。一九六四年,著名批评家欧文·豪(IrvingHowe)还断言:“有人说,有教养的美国人民已不再注意西奥多·德莱塞”,“这如果夸大的话,那也是略为夸大而已。”正是在对其作品的这种傲慢的评述的基础上,德莱塞被贴上了最拙劣的自然主义作家的标签。
诚然,由于德莱塞不加节制地使用陈词滥调、意义含混的词语和冗长乏味的说教,他的小说显得粘滞和笨重,在艺术上稍嫌显白和肤浅,从而导致了与现代小说的分歧。德莱塞所受的教育少得可怜,对于语言,他没有什么天赋,这是不争的事实。德莱塞对小说的理解,与当时文坛上占主导地位的评论显然是有差距的。他推崇巴尔扎克,力图模仿他,将美国社会的众生相毫无保留地记录下来,但却由于语言的粗放,显得线条过粗。但据此断定德莱塞“文风拙劣”,穷于幽默、含蓄与噱头,那就是大错。我们不要忘记,在走上作家道路前,德莱塞曾供职于多家报刊和杂志,专写供上层社会娱悦的文章,并且小有成就:他是《描绘》杂志的主编,主导着纽约的娱乐方向。但是,与此同时,美国社会的现实却使德莱塞越来越迷惑、痛苦和不安。“仅仅是幽默,这个我曾经选择而达到的成就,似乎只需要琐碎小事作为它的基础,而另外一些重大事态却是生活的悲剧及其一切坚强方面的基础。”德莱塞沉痛地反思道,“当时充斥于流行刊物的是一些所谓‘幸福’的故事,而我却写不出这样‘幸福’的东西,以致事业一无所成。”可以看出,德莱塞并非不懂、而是主动放弃了幽默与含蓄,以探索美国社会的悲剧和生活的目的与动力等人生的真谛。
对此,著名作家舍伍德·安德森表示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并发表了颇为独到的看法:“粗犷乃是现今美国文学中真正重要的作品不可避免的一种特质”,“为什么我们美国人要去向往那种本不属于我们而是属于旧大陆、老国家的文雅细腻?在我们对自己的生活还极不满意的时候,为什么要去谈论什么性灵和精神生活?那是一条死胡同,走下去会把美国作品都带上绝路”。安德森的评价非常中肯地指出了德莱塞对美国文学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德莱塞所处的时代需要的正是德莱塞那种客观冷静、接近生活的文风。马克·吐温的作品大受欢迎,是因为他写的是森林和河流的时代,那个时代的主角是“吵吵嚷嚷、爱吹牛皮的放筏工人和胸脯长毛的伐木工人”。而德莱塞生活的时代则是一个资本主义工业高度发达、贫富分化日趋悬殊的时代,这个时代的主角则是被贫穷与苦难折磨得困苦不堪的工厂工人。也就是说,德莱塞的作品中所反映的那些粗鄙、野蛮、兽性的人物和事件内容本身,就决定了他不适合于运用精雅细致的笔触。懂得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用一种理性的眼光来看待德莱塞的“拙劣”文风了。
性爱描写也常常让德莱塞背上“兽性”、“诲淫”的恶名。德莱塞的处女作《嘉莉妹妹》完成后,先送给了哈泼兄弟出版公司,但被退稿,理由是:“描绘女主人公持续长时间的私通关系,不免会引起读者的反感。”特勃尔戴—佩琪出版公司先答应出版,但不久后以小说“粗俗而不道德”的理由加以拒绝。一九一五年,德莱塞发表了颇具自传色彩的小说《天才》,引起了文坛一场轩然大波,纽约一个名为“铲除罪恶协会”的组织捕风捉影地罗列了书中几十处“色情”描写,称它是一部“肮脏的书”,并向法院指控德莱塞“伤风败俗”。德莱塞百口莫辩。与此同时,《欲望三部曲》遭到了更为严厉的攻击。斯图亚特·谢尔曼(Stuart Sherman)嘲弄《欲望三部曲》“就像一只多层的鸡肉夹心面包,在大段大段的生意经之间穿插着许多色情描写”,而柯帕乌则有“美国文学史上最惊人的情妇花名册”!
德莱塞的小说中存在着性描写,这是事实,但读者和批评家却对之做了误解和歪曲。德莱塞小说中所谓的“色情”描写充其量无非是一次亲吻、一次拥抱。如果不是批评家们无聊,便是想像太丰富了。对性爱,除非用艺术家的手法做人情味的处理,否则就是诲淫。德莱塞绝没有像流行杂志那样用暧昧甚至暗暗讪笑的态度去描写性爱,而是极为严肃认真地服务于他的人物塑造。以柯帕乌为例,德莱塞在塑造这个形象时,赋予了他三种驱动力:权力、女人和艺术。女人和情感纠葛是当时美国文坛的时尚,又是优秀文学作品中常见的因素。对于柯帕乌这样一个金融界的枭雄,女人不可避免地要成为他成功的象征和权力的明证。如果去掉他与女人的关系,只能算部分描绘从而削弱了柯帕乌这一形象的艺术真实性。如果硬要把它们从文学中排除掉,还不如直接把它从人性中排除。其实,说到底还在于德莱塞没有像劳伦斯等作家那样遵循传统文学批评的标准,浪漫地将动物提升到人的地位,相反的却将人比作了动物,听任本能去行动,像动物一样没有理性。
德莱塞遭受指责的更深一层的原因是他采取了“天真幼稚的”哲学表述和“不正确的”政治立场。
德莱塞的哲学观念,常常显得天真而幼稚,并且不能始终如一。德莱塞在印第安纳大学期间,接触到了达尔文、赫胥黎和斯宾塞的著作,后结合自己的研究自创了几个准科学理论,其中德莱塞本人最得意的是机械论和“化学机理说”,认为人的理念常常不能支配自己的行动。不幸的是,这恰恰是批评家对他指责非难之处。索尔·贝娄揶揄道:“他(德莱塞)靠的是原则,而不是趣味……但每当他拿起笔来,东施效颦式地想借用赫伯特·斯宾塞和赫胥黎的语言阐述自己的原则时,这些原则便立即不翼而飞。”不可否认,德莱塞的哲学观念过于显白和肤浅而经不起推敲,因此批评家说“天真”、“幼稚”,也是事实。但“天真”和“幼稚”是相对的,也就是说,德莱塞毕竟是一个文学家,而不是哲学家。仅仅因为哲学观念的天真幼稚而否定德莱塞的小说价值,这倒确实是批评家们天真幼稚的表现。德莱塞的哲学谬误迭出,他在小说中发表的一大串令人厌烦的哲理说教也显得荒唐而天真,但他在作品中流露出来的某些哲学可爱中透露出成熟,体现了一个文学家的强烈的哲理思辨能力。譬如关于柯帕乌少年时代看到乌贼与龙虾搏杀的描写,使柯帕乌明白了,在力的宇宙里,龙虾与乌贼并存,乌贼受到无情吞食,龙虾也相互残杀,从而悟出了世界上力与力的等势。德莱塞的确曾经潜心钻研过哲学,但他首先是位小说家,他笔下的人物、人的价值与他对哲学的思考是两码事。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哲学家德莱塞就往往屈服于小说家德莱塞。乔治·斯奈尔(George Snell)说:“德莱塞同时代的批评家们把他的哲学和他笔下的主人公的哲学混为一谈,这是个大错。”也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艾利赛奥·维瓦斯(Eliseo Vivas)才说,“德莱塞是个比他的哲学所允许的要好得多的艺术家”。
德莱塞的政治信仰,与当时美国的政治风向显然是背道而驰的。德莱塞对下层人民表现出一种愤怒的同情,对垄断者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揭露和猛烈的抨击。但随着对美国社会的抨击的加剧,德莱塞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卷入了政治的泥沼之中。一九二七年十月,德莱塞收到了来自苏联的盛情邀请,邀请他以国际名人的身份参加布尔什维克革命十周年的纪念活动。德莱塞冲破层层阻挠,欣然前往,访问了苏联这个美国全球最大的敌人。在苏联,德莱塞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和级别很高的待遇。德莱塞兴趣盎然地访问了苏联许多地方,为彻底地了解这个在美国人看来既充满恐怖又极具诱惑的赤色国家,他还申请延长了访问时间。德莱塞多次公开在媒体和各种公众场合盛赞苏联取得的成就,并预言十年后俄罗斯将会变成“和世界上任何幸福、令人奇妙的地方一样。……我真的认为美国的自由都没有这里的多”。这实质上是在扇美国民主制度的耳光。更令反对他的批评家不能容忍的是,就在逝世前四个月,他还加入了美国共产党。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德莱塞逝世。在德莱塞的葬礼上,共产党领袖约翰·霍华德·劳森致了悼词。他那讲演稿般的悼词慷慨激昂,高度评价了德莱塞的一生,并把他加入美国共产党归咎于他自己的生活和作品的总结和高潮。
美国评论界愤怒了。索尔·贝娄对评论家马蒂逊(F.O.Matthiessen)推崇德莱塞就大为恼火,说他是“假装看不到激进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区别”,批评家格兰维尔·希克斯(Granville Hicks)指责德莱塞的政治生涯是“朝三暮四”的,“闹剧般地加入了共产党”。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笔者看来,这些批评完全是对德莱塞的误会与无知。在国内,他为苏联人辩护,反对那种在他看来属于自鸣得意的、武断的美国评论,但离开苏联时,却对之进行了公开的批评,对共产主义也不友好:“多一点个人主义,少一点共产主义,将对这个强大的国家大有好处。”并公开宣称:“我出国时不是共产党员,回来时仍然不是。”也就是说,苏联之行并没有改变他对资本主义所持的肯定态度,“从个人角度上说,我是个个人主义者,至死不改。在这个热火朝天的共产主义国度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丝毫阻止我不坚持人的需求这个最早的思想”。由是观之,德莱塞对美国社会的揭露表面上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颠覆与反动,实质上则是敦促美国的变革,他赞扬苏联、贬抑美国的实际用意还是在于服务于美国,言此及彼的意图是非常明显的。共产党只不过是他借以表达自己个人思想的工具而已。美国共产党的高层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对德莱塞表现出不信任,因为他们很清楚,德莱塞充其量是个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者。也就是说,德莱塞对美国主流文化和价值取向仍然是没有任何怀疑的。他晚年加入共产党,恰恰反映了他对美国民主现实的失望与规避。在政论集《美国是值得拯救的》中,他苦口婆心地呼吁美国变革根本制度,以拯救在他看来濒临危机的美国。难怪德莱塞不止一次痛苦感叹道:“发现美国是了不起的事情,然而失去它却是更了不起的。”反映了他对美国社会“怒其不争”的复杂和矛盾的心情。
德莱塞从一开始就被指责道德败坏、卑鄙、伪造和邪恶,他风格上的缺点被一批傲慢的批评家不切实际地夸大了,从而使他的优点和成就被抹杀得一塌糊涂,至今还不能幸免批评界早先给予的梦魇般的压抑。有的置文艺批评的基本准则于不顾,歪曲、肢解,甚至于谩骂与攻讦。斯图亚特·谢尔曼如是评价《欲望三部曲》:“弄来弄去,关于弗兰克·柯帕乌只是告诉了我们两样事:他见钱眼开,见女人心痒。”欧文·豪则彻底否定了德莱塞其人:“思想平庸,十分平庸,简直无可救药。”美国那些绅士派的批评家以及所有为美国姑娘的纯洁与美国式幸福辩护的卫道士都挖苦他,对他施放冷箭。他们很不冷静,像一群愤怒的人,企图把德莱塞完全逐出文学阵地。德莱塞到底什么地方令他们如此不耐烦?有人认为是德莱塞贫苦的出身,但美国文学史上出身贫困的作家比比皆是,甚至主宰美国文学近半个世纪的豪威尔斯也不例外。对此,孟肯一针见血地指出,使批评家恼火的“实际上并不是作为艺术家的德莱塞的缺点,而是作为基督教与美国人的德莱塞的过失”。孟肯的话揭示了德莱塞在美国文坛遭受歧视的更深层的原因:德莱塞不是“自己人”。“我是个以实玛利,一个流浪汉”,德莱塞曾这样称呼自己。与以实玛利投胎错投了帐篷一样,德莱塞投胎错投到印第安那州的德雷霍特镇的贫民区。晚年的德莱塞虽然换上了以撒的衣冠,但那又代表什么呢?他依然无法改变“外人”的角色。尽管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但德莱塞是出身于十九世纪而不是十八世纪的移民家庭,而十八世纪的移民大多属于盎格鲁血统,他们的生活模式和价值观念代表了正统观念和上流社会的教养。对于美国传统而言,德莱塞把几乎完全陌生的一种观点和大批材料带进了美国小说,因而被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是对体面的美国人的生活准则的直接挑衅。
然而,傲慢与偏见毕竟无法遮掩德莱塞的光芒。“我们再一次读起德莱塞的作品来了。不靠编辑先生的虚张声势,不靠评论家的大声叫喊,复兴降临到我们这里。”美国著名批评家爱伦·泰特(Allen Tate)把德莱塞与海明威、福克纳并列,称他为美国现代最重要的三位小说家之一。正如道纳特·庇才(Donald Pizer)教授所指出的那样,“在德莱塞逝世后五年,莱昂内尔·特里林发动了他对德莱塞的有名的攻击。人们往往如此假设,以为德莱塞像一个新闻记者那样写作,像一个年轻人那样思维,纵然人们持续不断地如此进攻,德莱塞的小说仍然能牢牢站住,并继续前进”。刘易斯(Sinclair Lewis)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的演说词中的一番话可以为德莱塞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做一绝妙的注解:“德莱塞总是得不到人们的好评,相反却时常遭到责难。但是他扫清了道路,使美国小说从维多利亚时代豪威尔斯那种谨小慎微、温文尔雅的风格转到了开诚坦白、直言无畏、充满生活激情的风格。假使没有他披荆斩棘开拓的功绩,我怀疑我们中间有哪一位——除非情愿去坐牢——敢把生活、美和恐怖表现出来。”
给德莱塞的小说签发死亡证明的一般论断很相似,尽管它们使用的手段各不相同,但检验结果大多数都宣布德莱塞的小说死于语言的粗犷与“拙劣”。文艺理论家莱昂内尔·特里林批评德莱塞“文笔拙劣”、“粗俗”、“甚至到了令人作呕的地步”。著名作家索尔·贝娄也极力否定德莱塞,讥讽他的小说“一目十行地去看,这样最好”,“几乎像是看报”。一九六四年,著名批评家欧文·豪(IrvingHowe)还断言:“有人说,有教养的美国人民已不再注意西奥多·德莱塞”,“这如果夸大的话,那也是略为夸大而已。”正是在对其作品的这种傲慢的评述的基础上,德莱塞被贴上了最拙劣的自然主义作家的标签。
诚然,由于德莱塞不加节制地使用陈词滥调、意义含混的词语和冗长乏味的说教,他的小说显得粘滞和笨重,在艺术上稍嫌显白和肤浅,从而导致了与现代小说的分歧。德莱塞所受的教育少得可怜,对于语言,他没有什么天赋,这是不争的事实。德莱塞对小说的理解,与当时文坛上占主导地位的评论显然是有差距的。他推崇巴尔扎克,力图模仿他,将美国社会的众生相毫无保留地记录下来,但却由于语言的粗放,显得线条过粗。但据此断定德莱塞“文风拙劣”,穷于幽默、含蓄与噱头,那就是大错。我们不要忘记,在走上作家道路前,德莱塞曾供职于多家报刊和杂志,专写供上层社会娱悦的文章,并且小有成就:他是《描绘》杂志的主编,主导着纽约的娱乐方向。但是,与此同时,美国社会的现实却使德莱塞越来越迷惑、痛苦和不安。“仅仅是幽默,这个我曾经选择而达到的成就,似乎只需要琐碎小事作为它的基础,而另外一些重大事态却是生活的悲剧及其一切坚强方面的基础。”德莱塞沉痛地反思道,“当时充斥于流行刊物的是一些所谓‘幸福’的故事,而我却写不出这样‘幸福’的东西,以致事业一无所成。”可以看出,德莱塞并非不懂、而是主动放弃了幽默与含蓄,以探索美国社会的悲剧和生活的目的与动力等人生的真谛。
对此,著名作家舍伍德·安德森表示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并发表了颇为独到的看法:“粗犷乃是现今美国文学中真正重要的作品不可避免的一种特质”,“为什么我们美国人要去向往那种本不属于我们而是属于旧大陆、老国家的文雅细腻?在我们对自己的生活还极不满意的时候,为什么要去谈论什么性灵和精神生活?那是一条死胡同,走下去会把美国作品都带上绝路”。安德森的评价非常中肯地指出了德莱塞对美国文学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德莱塞所处的时代需要的正是德莱塞那种客观冷静、接近生活的文风。马克·吐温的作品大受欢迎,是因为他写的是森林和河流的时代,那个时代的主角是“吵吵嚷嚷、爱吹牛皮的放筏工人和胸脯长毛的伐木工人”。而德莱塞生活的时代则是一个资本主义工业高度发达、贫富分化日趋悬殊的时代,这个时代的主角则是被贫穷与苦难折磨得困苦不堪的工厂工人。也就是说,德莱塞的作品中所反映的那些粗鄙、野蛮、兽性的人物和事件内容本身,就决定了他不适合于运用精雅细致的笔触。懂得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用一种理性的眼光来看待德莱塞的“拙劣”文风了。
性爱描写也常常让德莱塞背上“兽性”、“诲淫”的恶名。德莱塞的处女作《嘉莉妹妹》完成后,先送给了哈泼兄弟出版公司,但被退稿,理由是:“描绘女主人公持续长时间的私通关系,不免会引起读者的反感。”特勃尔戴—佩琪出版公司先答应出版,但不久后以小说“粗俗而不道德”的理由加以拒绝。一九一五年,德莱塞发表了颇具自传色彩的小说《天才》,引起了文坛一场轩然大波,纽约一个名为“铲除罪恶协会”的组织捕风捉影地罗列了书中几十处“色情”描写,称它是一部“肮脏的书”,并向法院指控德莱塞“伤风败俗”。德莱塞百口莫辩。与此同时,《欲望三部曲》遭到了更为严厉的攻击。斯图亚特·谢尔曼(Stuart Sherman)嘲弄《欲望三部曲》“就像一只多层的鸡肉夹心面包,在大段大段的生意经之间穿插着许多色情描写”,而柯帕乌则有“美国文学史上最惊人的情妇花名册”!
德莱塞的小说中存在着性描写,这是事实,但读者和批评家却对之做了误解和歪曲。德莱塞小说中所谓的“色情”描写充其量无非是一次亲吻、一次拥抱。如果不是批评家们无聊,便是想像太丰富了。对性爱,除非用艺术家的手法做人情味的处理,否则就是诲淫。德莱塞绝没有像流行杂志那样用暧昧甚至暗暗讪笑的态度去描写性爱,而是极为严肃认真地服务于他的人物塑造。以柯帕乌为例,德莱塞在塑造这个形象时,赋予了他三种驱动力:权力、女人和艺术。女人和情感纠葛是当时美国文坛的时尚,又是优秀文学作品中常见的因素。对于柯帕乌这样一个金融界的枭雄,女人不可避免地要成为他成功的象征和权力的明证。如果去掉他与女人的关系,只能算部分描绘从而削弱了柯帕乌这一形象的艺术真实性。如果硬要把它们从文学中排除掉,还不如直接把它从人性中排除。其实,说到底还在于德莱塞没有像劳伦斯等作家那样遵循传统文学批评的标准,浪漫地将动物提升到人的地位,相反的却将人比作了动物,听任本能去行动,像动物一样没有理性。
德莱塞遭受指责的更深一层的原因是他采取了“天真幼稚的”哲学表述和“不正确的”政治立场。
德莱塞的哲学观念,常常显得天真而幼稚,并且不能始终如一。德莱塞在印第安纳大学期间,接触到了达尔文、赫胥黎和斯宾塞的著作,后结合自己的研究自创了几个准科学理论,其中德莱塞本人最得意的是机械论和“化学机理说”,认为人的理念常常不能支配自己的行动。不幸的是,这恰恰是批评家对他指责非难之处。索尔·贝娄揶揄道:“他(德莱塞)靠的是原则,而不是趣味……但每当他拿起笔来,东施效颦式地想借用赫伯特·斯宾塞和赫胥黎的语言阐述自己的原则时,这些原则便立即不翼而飞。”不可否认,德莱塞的哲学观念过于显白和肤浅而经不起推敲,因此批评家说“天真”、“幼稚”,也是事实。但“天真”和“幼稚”是相对的,也就是说,德莱塞毕竟是一个文学家,而不是哲学家。仅仅因为哲学观念的天真幼稚而否定德莱塞的小说价值,这倒确实是批评家们天真幼稚的表现。德莱塞的哲学谬误迭出,他在小说中发表的一大串令人厌烦的哲理说教也显得荒唐而天真,但他在作品中流露出来的某些哲学可爱中透露出成熟,体现了一个文学家的强烈的哲理思辨能力。譬如关于柯帕乌少年时代看到乌贼与龙虾搏杀的描写,使柯帕乌明白了,在力的宇宙里,龙虾与乌贼并存,乌贼受到无情吞食,龙虾也相互残杀,从而悟出了世界上力与力的等势。德莱塞的确曾经潜心钻研过哲学,但他首先是位小说家,他笔下的人物、人的价值与他对哲学的思考是两码事。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哲学家德莱塞就往往屈服于小说家德莱塞。乔治·斯奈尔(George Snell)说:“德莱塞同时代的批评家们把他的哲学和他笔下的主人公的哲学混为一谈,这是个大错。”也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艾利赛奥·维瓦斯(Eliseo Vivas)才说,“德莱塞是个比他的哲学所允许的要好得多的艺术家”。
德莱塞的政治信仰,与当时美国的政治风向显然是背道而驰的。德莱塞对下层人民表现出一种愤怒的同情,对垄断者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揭露和猛烈的抨击。但随着对美国社会的抨击的加剧,德莱塞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卷入了政治的泥沼之中。一九二七年十月,德莱塞收到了来自苏联的盛情邀请,邀请他以国际名人的身份参加布尔什维克革命十周年的纪念活动。德莱塞冲破层层阻挠,欣然前往,访问了苏联这个美国全球最大的敌人。在苏联,德莱塞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和级别很高的待遇。德莱塞兴趣盎然地访问了苏联许多地方,为彻底地了解这个在美国人看来既充满恐怖又极具诱惑的赤色国家,他还申请延长了访问时间。德莱塞多次公开在媒体和各种公众场合盛赞苏联取得的成就,并预言十年后俄罗斯将会变成“和世界上任何幸福、令人奇妙的地方一样。……我真的认为美国的自由都没有这里的多”。这实质上是在扇美国民主制度的耳光。更令反对他的批评家不能容忍的是,就在逝世前四个月,他还加入了美国共产党。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德莱塞逝世。在德莱塞的葬礼上,共产党领袖约翰·霍华德·劳森致了悼词。他那讲演稿般的悼词慷慨激昂,高度评价了德莱塞的一生,并把他加入美国共产党归咎于他自己的生活和作品的总结和高潮。
美国评论界愤怒了。索尔·贝娄对评论家马蒂逊(F.O.Matthiessen)推崇德莱塞就大为恼火,说他是“假装看不到激进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区别”,批评家格兰维尔·希克斯(Granville Hicks)指责德莱塞的政治生涯是“朝三暮四”的,“闹剧般地加入了共产党”。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笔者看来,这些批评完全是对德莱塞的误会与无知。在国内,他为苏联人辩护,反对那种在他看来属于自鸣得意的、武断的美国评论,但离开苏联时,却对之进行了公开的批评,对共产主义也不友好:“多一点个人主义,少一点共产主义,将对这个强大的国家大有好处。”并公开宣称:“我出国时不是共产党员,回来时仍然不是。”也就是说,苏联之行并没有改变他对资本主义所持的肯定态度,“从个人角度上说,我是个个人主义者,至死不改。在这个热火朝天的共产主义国度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丝毫阻止我不坚持人的需求这个最早的思想”。由是观之,德莱塞对美国社会的揭露表面上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颠覆与反动,实质上则是敦促美国的变革,他赞扬苏联、贬抑美国的实际用意还是在于服务于美国,言此及彼的意图是非常明显的。共产党只不过是他借以表达自己个人思想的工具而已。美国共产党的高层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对德莱塞表现出不信任,因为他们很清楚,德莱塞充其量是个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者。也就是说,德莱塞对美国主流文化和价值取向仍然是没有任何怀疑的。他晚年加入共产党,恰恰反映了他对美国民主现实的失望与规避。在政论集《美国是值得拯救的》中,他苦口婆心地呼吁美国变革根本制度,以拯救在他看来濒临危机的美国。难怪德莱塞不止一次痛苦感叹道:“发现美国是了不起的事情,然而失去它却是更了不起的。”反映了他对美国社会“怒其不争”的复杂和矛盾的心情。
德莱塞从一开始就被指责道德败坏、卑鄙、伪造和邪恶,他风格上的缺点被一批傲慢的批评家不切实际地夸大了,从而使他的优点和成就被抹杀得一塌糊涂,至今还不能幸免批评界早先给予的梦魇般的压抑。有的置文艺批评的基本准则于不顾,歪曲、肢解,甚至于谩骂与攻讦。斯图亚特·谢尔曼如是评价《欲望三部曲》:“弄来弄去,关于弗兰克·柯帕乌只是告诉了我们两样事:他见钱眼开,见女人心痒。”欧文·豪则彻底否定了德莱塞其人:“思想平庸,十分平庸,简直无可救药。”美国那些绅士派的批评家以及所有为美国姑娘的纯洁与美国式幸福辩护的卫道士都挖苦他,对他施放冷箭。他们很不冷静,像一群愤怒的人,企图把德莱塞完全逐出文学阵地。德莱塞到底什么地方令他们如此不耐烦?有人认为是德莱塞贫苦的出身,但美国文学史上出身贫困的作家比比皆是,甚至主宰美国文学近半个世纪的豪威尔斯也不例外。对此,孟肯一针见血地指出,使批评家恼火的“实际上并不是作为艺术家的德莱塞的缺点,而是作为基督教与美国人的德莱塞的过失”。孟肯的话揭示了德莱塞在美国文坛遭受歧视的更深层的原因:德莱塞不是“自己人”。“我是个以实玛利,一个流浪汉”,德莱塞曾这样称呼自己。与以实玛利投胎错投了帐篷一样,德莱塞投胎错投到印第安那州的德雷霍特镇的贫民区。晚年的德莱塞虽然换上了以撒的衣冠,但那又代表什么呢?他依然无法改变“外人”的角色。尽管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但德莱塞是出身于十九世纪而不是十八世纪的移民家庭,而十八世纪的移民大多属于盎格鲁血统,他们的生活模式和价值观念代表了正统观念和上流社会的教养。对于美国传统而言,德莱塞把几乎完全陌生的一种观点和大批材料带进了美国小说,因而被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是对体面的美国人的生活准则的直接挑衅。
然而,傲慢与偏见毕竟无法遮掩德莱塞的光芒。“我们再一次读起德莱塞的作品来了。不靠编辑先生的虚张声势,不靠评论家的大声叫喊,复兴降临到我们这里。”美国著名批评家爱伦·泰特(Allen Tate)把德莱塞与海明威、福克纳并列,称他为美国现代最重要的三位小说家之一。正如道纳特·庇才(Donald Pizer)教授所指出的那样,“在德莱塞逝世后五年,莱昂内尔·特里林发动了他对德莱塞的有名的攻击。人们往往如此假设,以为德莱塞像一个新闻记者那样写作,像一个年轻人那样思维,纵然人们持续不断地如此进攻,德莱塞的小说仍然能牢牢站住,并继续前进”。刘易斯(Sinclair Lewis)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的演说词中的一番话可以为德莱塞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做一绝妙的注解:“德莱塞总是得不到人们的好评,相反却时常遭到责难。但是他扫清了道路,使美国小说从维多利亚时代豪威尔斯那种谨小慎微、温文尔雅的风格转到了开诚坦白、直言无畏、充满生活激情的风格。假使没有他披荆斩棘开拓的功绩,我怀疑我们中间有哪一位——除非情愿去坐牢——敢把生活、美和恐怖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