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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了严格限制,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三性"岗位上实施,并对"三性"岗位的具体含义作了进一步界定,其中对"辅助性岗位"的判断要取决于"主营业务岗位"。但"辅助性"标准具有相对性、多样性、可变性特点,如何界定成为难点。建议通过设定一定程序,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来界定"辅助性"标准。就"辅助性"标准发生争议的,也要分情形区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