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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视域下以等价交换、自由竞争为原则的市场理论并不能解释和解决民族文化产业的市场问题。为促进民族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需要在既有市场理论的基础上对市场本身做出新的阐释。就民族文化产业来说,市场或许更应该是一个以“符号化”为目的的、有序的制度体系,其存在和运行要能赋予文化产品以“民族特色”的符号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