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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教育部颁布了我国《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在其课程设置原则中指出:‘课程设置要按照聋生身心发展规律,积极开发潜能,补偿缺陷,增设具有聋教育特点的课程,注重发展聋生的语言和交往能力。”该方案科学地、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积极开发潜能,补偿缺陷”的主要原则。这对于推动我国聋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