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与检察官学院一个又一个的那一天
悠悠岁月,深深情结。今天是国家检察官学院20岁生日的喜庆日子,20年过去了,一代又一代检察人追随着学院发展的脚步前行、前进,在学院的熏陶下成长、成才。回想起过去20年我与学院亲密接触、甜蜜相拥的岁月,有一个又一个的那_天会常常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也始终铭刻在我的记忆里,其中有对学院对北京向往、期盼的情感,有名师授业、学院成立、专家复试的一幕幕情节,更有学员对学院感恩的种种情怀……
1991年1月15日,向往之情,期待之感。
那一天,是1991年1月15日。我第一次听到学院的呼唤:“你是卢乐云吗?你已经录取了,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通知你2月20日报到。”当时。我真不敢相信,这是来自北京的通知,这是来自北京的呼唤。对北京的向往是我孩提时的梦想。当年报考大学志愿时,因对高考成绩没有把握看到“北京”二字我就不敢填了,这一次来自北京的通知,参加工作数年的我真不敢相信,我凭借自己的努力在全国遴选高级检察官的考试中被录取了,凭借自己的努力有机会到中国检察官培训的最高殿堂,到伟大祖国的首都北京。作为国家高级检察官学院前身的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实行分专业分期培训制,每期半年,是对检察官大学毕业后的再教育,通过在全国检察院机关统考录取学员,报考人数多而每期控制招收仅仅120人。
是夜,我夜不能寐。畅想着天安门的雄伟,大会堂的壮观,人民纪念碑的挺拔,脚步随着梦想飞翔,来到了北京,来到了天安门广场,北边是人民大会堂,南面是历史博物馆,而正东方的天安门城楼上悬挂着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的巨幅画像,主席就象一轮刚刚升起的太阳照耀着我的胸膛,传递着一种可以触动人心灵的呼唤。到北京报到那天,当我真的来到天安门广场时,现实如同梦境一般,我张开双臂,在天安门广场忘情地奔跑,沐浴着主席光辉,感受着伟大祖国神圣使命的指引,
1991年2月21日,名师授业的情节。
在历经了30多个日夜的期盼后,我搭乘长沙开往北京的列车来到了北京站。映入眼帘的是一幅横幅上写着“欢迎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的学员”。朝着横幅,我登上了开往西边八大处的大客车,开始了在学院学习的征程,也开始了接受名师授业、解惑的充实岁月。
那一天,1991年2月21日。
“我是高铭暄,由培训中心安排,我担任你们这一期刑法学总则课程的老师”。听着这铿锵有力的声音,我全神贯注地盯着我在培训中心的第一位老师。他,我尊敬的他,满头银发之下是一张圆圆的脸。慈祥的脸。
“我是王作富,从今天开始,我担任你们刑法学分则课程老师,我来自于人民大学”。顺着这低沉的声音,我抬头仰望这位长者,从检察机关管辖的挪用公款罪(当时以贪污罪论处)开讲,这位长者以惊人的记忆力对这个罪名滔滔不绝地讲开了,下课之后,当我们送这位中国刑法学的长者走出培训中心时,我却惊讶地发现,他是骑着自行车离开的。
“我叫陈光中,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我担任你们刑诉法学课程的老师。”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很快联想到了我进检察院之后学习的第一本书——《刑事诉讼法学》的主编人,没想到作为我国刑诉法学泰斗级的学者,说起话来如此地低调。
自此以后这些资深学者的新作是我20年来必修的也力求读好的功课。
1991年6月15日,学院成立的情节。
那一天,也是1991年,时间翻到了6月1 5日。“中央检察官学院成立了!”学院内外红旗招展。人头攒动,我从宿舍出来,见证了当时的情形,映入眼帘的是一块巨大而醒目的牌子,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名——“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难怪大家那么高兴,置身其中、感同身受,就象当年打到“四人帮”一样,脸堂上一个个都洋溢着发自内心的喜悦。
是夜,我辗转反侧。一方面,压抑不住来自内心的喜悦:“卢乐云啊,卢乐云,你是如此的幸运,你见证了全国检察官收获知识和智慧的殿堂——中央检察官学院成立这一历史时刻。”另一方面,也感受到了一种无形的压力,想起“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那九个大字,想起学院那庄严神圣的徽章,那一刻,我不仅意识到自己幸运地成为了学院的学员,更深刻感受到肩上的责任和使命加重了一分。不出所料,结业时我们领取的盖着刘复之检察长大印的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毕业证附有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的徽章,我们要带着这份荣誉和使命继续前行。
2005年12月10日,专家复试的情节。
那一天,是2005年12月10日。十几年后。我走入已经更名为国家检察官学院的大礼堂,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尹晋华副主任坐在主席台上说:“首先,我祝贺大家进入了我国首届检察业务专家的复试。同时,我也要同大家说的是,复试的目的是按照高级检察官的标准在你们之中作最后遴选。当然。能进入复试已经说明你们在省市都是优秀的,望大家既要沉着应对,又要严守纪律,现在,请大家把手机交上来。”按理说,这应该是我人生中最为紧张的时刻之一,然而我却出奇地心静、心定。我想——这,应该感谢学院带给我的心境和幸运。
作为湖南省检察机关唯一冲刺首届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的代表,我参加的是反贪侦查组,当时的复试主考官是与我颇有缘分的卞建林教授,后来他还出任了我博士论文的答辩会主席。卞教授介绍了考场纪律并简短地嘱咐大家后,复试开始了,打开密封着的信封,是一道案例分析题,内容是一起涉及职务犯罪的案例实体与程序的分析。看完题,有关总则的内容,高铭喧教授的解读在脑海中呈现:有关分则的把握,王作富教授的论述在耳边回荡:有关程序法上的理论,陈光中老先生的详细阐述如同就在眼前。
还记得,我回到湖南省检察院机关,省院何素斌检察长关切地问道:“乐云,考得怎么样?”我说:“心里没底。”何素斌检察长面情肯定地说:“看你脸上的表情,不可能没底!”两个月之后,我如愿接到了参加2006年2月27日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的授予首届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仪式的通知。
2011年6月27日,感恩的情怀。
今天,2011年6月27日,是学院20岁的生日。20年过去了,当年赴京求学的120名学员中有三分之二多走上处长岗位,新疆的李荣一结业就被任命为新疆区院副检察长,上海的柳小秋(记得当年是上海一个区院的政治部主任)、广东的徐新励等后来也成为了省市级副检察长或副检察长级的专委,更令我们引以为荣的是当年上海市检察院的公诉处长齐齐早已成为了副部级领导干部。
我想,无论他们身居何地、身处何位,他们都会与我一样忘不了与学院亲密接触、甜蜜相拥的那一天又一天,忘不了学院对我们的培养、教导和知遇之恩。古语有云“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我们也将继续坚持在学院学习时养成的良好习惯,“明明德”,学习世界先进文明成果和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学习检察业务理论与实践;“在亲民”,坚持执法为民:“在止于至善”,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一如既往地走过来、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请学院放心!请老师放心!
悠悠岁月,深深情结。今天是国家检察官学院20岁生日的喜庆日子,20年过去了,一代又一代检察人追随着学院发展的脚步前行、前进,在学院的熏陶下成长、成才。回想起过去20年我与学院亲密接触、甜蜜相拥的岁月,有一个又一个的那_天会常常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也始终铭刻在我的记忆里,其中有对学院对北京向往、期盼的情感,有名师授业、学院成立、专家复试的一幕幕情节,更有学员对学院感恩的种种情怀……
1991年1月15日,向往之情,期待之感。
那一天,是1991年1月15日。我第一次听到学院的呼唤:“你是卢乐云吗?你已经录取了,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通知你2月20日报到。”当时。我真不敢相信,这是来自北京的通知,这是来自北京的呼唤。对北京的向往是我孩提时的梦想。当年报考大学志愿时,因对高考成绩没有把握看到“北京”二字我就不敢填了,这一次来自北京的通知,参加工作数年的我真不敢相信,我凭借自己的努力在全国遴选高级检察官的考试中被录取了,凭借自己的努力有机会到中国检察官培训的最高殿堂,到伟大祖国的首都北京。作为国家高级检察官学院前身的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实行分专业分期培训制,每期半年,是对检察官大学毕业后的再教育,通过在全国检察院机关统考录取学员,报考人数多而每期控制招收仅仅120人。
是夜,我夜不能寐。畅想着天安门的雄伟,大会堂的壮观,人民纪念碑的挺拔,脚步随着梦想飞翔,来到了北京,来到了天安门广场,北边是人民大会堂,南面是历史博物馆,而正东方的天安门城楼上悬挂着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的巨幅画像,主席就象一轮刚刚升起的太阳照耀着我的胸膛,传递着一种可以触动人心灵的呼唤。到北京报到那天,当我真的来到天安门广场时,现实如同梦境一般,我张开双臂,在天安门广场忘情地奔跑,沐浴着主席光辉,感受着伟大祖国神圣使命的指引,
1991年2月21日,名师授业的情节。
在历经了30多个日夜的期盼后,我搭乘长沙开往北京的列车来到了北京站。映入眼帘的是一幅横幅上写着“欢迎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的学员”。朝着横幅,我登上了开往西边八大处的大客车,开始了在学院学习的征程,也开始了接受名师授业、解惑的充实岁月。
那一天,1991年2月21日。
“我是高铭暄,由培训中心安排,我担任你们这一期刑法学总则课程的老师”。听着这铿锵有力的声音,我全神贯注地盯着我在培训中心的第一位老师。他,我尊敬的他,满头银发之下是一张圆圆的脸。慈祥的脸。
“我是王作富,从今天开始,我担任你们刑法学分则课程老师,我来自于人民大学”。顺着这低沉的声音,我抬头仰望这位长者,从检察机关管辖的挪用公款罪(当时以贪污罪论处)开讲,这位长者以惊人的记忆力对这个罪名滔滔不绝地讲开了,下课之后,当我们送这位中国刑法学的长者走出培训中心时,我却惊讶地发现,他是骑着自行车离开的。
“我叫陈光中,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我担任你们刑诉法学课程的老师。”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很快联想到了我进检察院之后学习的第一本书——《刑事诉讼法学》的主编人,没想到作为我国刑诉法学泰斗级的学者,说起话来如此地低调。
自此以后这些资深学者的新作是我20年来必修的也力求读好的功课。
1991年6月15日,学院成立的情节。
那一天,也是1991年,时间翻到了6月1 5日。“中央检察官学院成立了!”学院内外红旗招展。人头攒动,我从宿舍出来,见证了当时的情形,映入眼帘的是一块巨大而醒目的牌子,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名——“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难怪大家那么高兴,置身其中、感同身受,就象当年打到“四人帮”一样,脸堂上一个个都洋溢着发自内心的喜悦。
是夜,我辗转反侧。一方面,压抑不住来自内心的喜悦:“卢乐云啊,卢乐云,你是如此的幸运,你见证了全国检察官收获知识和智慧的殿堂——中央检察官学院成立这一历史时刻。”另一方面,也感受到了一种无形的压力,想起“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那九个大字,想起学院那庄严神圣的徽章,那一刻,我不仅意识到自己幸运地成为了学院的学员,更深刻感受到肩上的责任和使命加重了一分。不出所料,结业时我们领取的盖着刘复之检察长大印的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毕业证附有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的徽章,我们要带着这份荣誉和使命继续前行。
2005年12月10日,专家复试的情节。
那一天,是2005年12月10日。十几年后。我走入已经更名为国家检察官学院的大礼堂,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尹晋华副主任坐在主席台上说:“首先,我祝贺大家进入了我国首届检察业务专家的复试。同时,我也要同大家说的是,复试的目的是按照高级检察官的标准在你们之中作最后遴选。当然。能进入复试已经说明你们在省市都是优秀的,望大家既要沉着应对,又要严守纪律,现在,请大家把手机交上来。”按理说,这应该是我人生中最为紧张的时刻之一,然而我却出奇地心静、心定。我想——这,应该感谢学院带给我的心境和幸运。
作为湖南省检察机关唯一冲刺首届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的代表,我参加的是反贪侦查组,当时的复试主考官是与我颇有缘分的卞建林教授,后来他还出任了我博士论文的答辩会主席。卞教授介绍了考场纪律并简短地嘱咐大家后,复试开始了,打开密封着的信封,是一道案例分析题,内容是一起涉及职务犯罪的案例实体与程序的分析。看完题,有关总则的内容,高铭喧教授的解读在脑海中呈现:有关分则的把握,王作富教授的论述在耳边回荡:有关程序法上的理论,陈光中老先生的详细阐述如同就在眼前。
还记得,我回到湖南省检察院机关,省院何素斌检察长关切地问道:“乐云,考得怎么样?”我说:“心里没底。”何素斌检察长面情肯定地说:“看你脸上的表情,不可能没底!”两个月之后,我如愿接到了参加2006年2月27日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的授予首届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仪式的通知。
2011年6月27日,感恩的情怀。
今天,2011年6月27日,是学院20岁的生日。20年过去了,当年赴京求学的120名学员中有三分之二多走上处长岗位,新疆的李荣一结业就被任命为新疆区院副检察长,上海的柳小秋(记得当年是上海一个区院的政治部主任)、广东的徐新励等后来也成为了省市级副检察长或副检察长级的专委,更令我们引以为荣的是当年上海市检察院的公诉处长齐齐早已成为了副部级领导干部。
我想,无论他们身居何地、身处何位,他们都会与我一样忘不了与学院亲密接触、甜蜜相拥的那一天又一天,忘不了学院对我们的培养、教导和知遇之恩。古语有云“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我们也将继续坚持在学院学习时养成的良好习惯,“明明德”,学习世界先进文明成果和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学习检察业务理论与实践;“在亲民”,坚持执法为民:“在止于至善”,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一如既往地走过来、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请学院放心!请老师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