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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司法与民主的内涵及其关联,可以为研究司法与民主问题奠定一个理论分析框架。具体到实践,公开审判这一司法制度在其运作过程中简洁明了地体现了司法的民主特性,是司法制度民主性的有效表现形式之一。公开审判制度的民主性主要表现在司法的可接近性、司法的被监督性和司法的保障性等三个方面。公开审判制度要求审判过程的全面公开,是司法制度展现民主特性的最有效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