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民不服从思想是在19世纪40年代由美国作家亨利·戴维·梭罗提出的,该理论认为公民在面对不公时不一定要诉诸暴力,而是通过不支持、抵制或者示威等方式来实现诉求.公民不服从是一种社会现象,它表面上是反对政府.破坏法治的一种行为,但其实际上为社会的发展、法治的进步提供了动力和手段,具有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