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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债转股主要是为了降低非金融企业杠杆,降低企业负担,防范化解银行不良风险以及推进国企改革。本文着重研究债转股的开展方式,并认为"建行模式"可能成为未来的主导模式——银行子公司和债转股企业作为降杠杆基金的GP(一般合伙人),引入社会资本等外部资金作为基金的LP(有限合伙人);基金获得债转股公司的股权用以置换企业的高息债务,降低企业的杠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