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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嘉陵小学
一、构建互动的师生关系
正如前面所说新课程把教学过程看做是师生交往、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把教学的本质定位为交往,这就体现出了上课不再是教师单纯地传授知识,而是师生一起探讨、分享理解、促进学习。教师将不再是“知识的化身”占有“知识垄断”的优势,那种怀揣答案,独占讲台的地位已不复存在。新课程下教师的新角色不仅是课程的实施者、课堂教学的组织者、指导者和学生学习的帮助者和促进者,而且是课程的研究者、建设者、开发者,是与专家、学生及其家长、社会人士等一起共同建构新课程的合作者,是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课程意识、掌握课程开发技术、善于合作的探究者,而不再是知识的灌输者和课堂的上帝。基于以上认识,品德与社会课教师必须与学生構建互動的师生关系,营造民主和谐的学习氛围。要想让我们的课堂大放异彩,作为一名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来说,教学已不再是原来传统意义上的教师教与学生学的过程,一堂没有交往、没有互动性的学习过程,已不适应现代高速发展的社会,学生应当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应当成为自己的主人,来真正展现自己的人格魅力。因此作为教师,我们首先应当做到的就是要把学生当作一个主体的人来看待,认识到师生双方都是彼此关系的创造者,都有交流的直观能动性,师生在人格上绝对平等。在这种师生互动的过程中,体现学生的价值,把课堂学习变成学生学习的乐园,使学生向学、乐学、好学。我们更要有放眼世界,展望美好未来的信心和决心,扭转陈旧的教育教学观念,树立由“专制”走向民主,由封闭走向开放,由专家走向师生的新的理念,从而真正发挥学生的生命力和主体性,构建互动的师生关系,让我们的课堂大放光彩,鲜活亮丽起来。
二、创设丰富多彩的教学模式
传统品德与社会课教学大部分是以教师讲授为主的统一模式。在日新月异快速发展的新课改形势下,如果继续完全沿用高度统一的教学模式,只能把风格迥异的学生“培养”成“千篇一律”的模式化人才。新课程要求我们教师要注重研究学生的个体差异和学科特点,与时俱进,继往开来,探究一些学生真正喜欢并乐于接受的教学模式,对此,我在平时的教学中大胆尝试,结合本学科的教学特点,创设了模拟法庭、课堂辩论赛、时事述评、热点评说等开放性教学模式,以提高学生的多种能力,促使其全面发展。
比如,在教学《法律保护你我他》时,我们可以根据课程特点,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分别扮演法官、律师等角色,对有关青少年维权案例进行辩论,熟悉法庭程序,增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感受法律的威严,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并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律保护我们的各种合法权益,认识到法律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这样不仅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开阔了视野,锻炼了胆量,训练了口才,还培养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可见,学生通过这种教学方式自我教育而得到的收益,远胜于教师那繁琐而空洞的说教。
事实胜于雄辩,这些新的教学模式丰富多彩,不仅让学生求新、求异的心理得以满足,“主人”、“主体”地位得以体现,获取了知识,提高了认识,而且还赋予了品德与社会课新的活力。
三、转变传统单一、被动的学习方式
转变学习方式 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从传统学习方式转向现代学习方式。从本质上讲,现代学习方式是以弘扬人的主体性为宗旨,以促进人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的多维、多层次的开放系统,它具有许多与传统学习相对的、相互作用的基本特征。主动性,表现为“我要学”的自主意识和行为;独立性,表现为“我能学”的自信和能力;独特性,表现为学习方式的个体化和个性化;体验性,表现为“我在学”的亲身经历过程;问题性,表现为从问题出发的认识规律。这些特征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联系、相互包含,共同构成现代学习方式的精神实质,成为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发现学习、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学习的依据和特性,也为现代学习方式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提供了可能,使学生的学习方式呈现出自主、自觉、自我的特点。转变传统单一、被动的学习方式是当代社会发展和课程改革对学生终身发展能力提出的要求,是一个逐步实现、不断改观的变化过程,需要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
以往的课堂教学,大都仍以老师讲解为主,很少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活动与实践来获得知识,得到发展。学生的学习被限制于老师的讲解之中,学生的精神世界成了被遗忘的角落,课堂教学缺乏应有的活力。转变传统单一、被动的学习方式,建立自主、合作、探究等多元化的学习方式,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促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富有个性地学习,是新课程改革的核心任务。因此,自主性学习、合作性学习、探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学习等新的学习方式应运而生。在教学实践中我也曾尝试并探索了一些较为开放性的学习方式。比如综合实践性学习方式,这种学习方式主要是指学生通过亲身实践活动,自主选择,动手动脑,探究发现问题,获得直接经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行为品质和实践精神。例如在教学《法律保护你我他》这一主题时,我们可以结合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这一情况,引导学生根据教材里设计的几个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境,当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时,学生不但能够立刻意识到,而且能够寻求法律援助,想办法用法律来自护。我们可以要求学生平时坚持收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焦点访谈》等法制节目,以增长学生的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通过这种综合实践性的学习方式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只有这样引导学生通过在生活中学习知识,运用知识,才能真正达到教学的目的。因为学生掌握知识的目的,最终是为了从事工作、服务社会。从人的一生来看,学习不仅是学生阶段的任务,而且更是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学习方式深入生活,那么学习的过程也就成为生活的过程,知识才能真正得以运用。在教学实践中我们看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已经开始将知识运用于实际生活当中,像以上所涉及的诸如综合实践性学习等等生活化的学习方式也使所学知识在实践中得到了巩固。这正是新课程强调关注学生生活世界,增强学生知识运用能力的体现,也是教师在课改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拓宽学习领域的结果。
一、构建互动的师生关系
正如前面所说新课程把教学过程看做是师生交往、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把教学的本质定位为交往,这就体现出了上课不再是教师单纯地传授知识,而是师生一起探讨、分享理解、促进学习。教师将不再是“知识的化身”占有“知识垄断”的优势,那种怀揣答案,独占讲台的地位已不复存在。新课程下教师的新角色不仅是课程的实施者、课堂教学的组织者、指导者和学生学习的帮助者和促进者,而且是课程的研究者、建设者、开发者,是与专家、学生及其家长、社会人士等一起共同建构新课程的合作者,是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课程意识、掌握课程开发技术、善于合作的探究者,而不再是知识的灌输者和课堂的上帝。基于以上认识,品德与社会课教师必须与学生構建互動的师生关系,营造民主和谐的学习氛围。要想让我们的课堂大放异彩,作为一名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来说,教学已不再是原来传统意义上的教师教与学生学的过程,一堂没有交往、没有互动性的学习过程,已不适应现代高速发展的社会,学生应当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应当成为自己的主人,来真正展现自己的人格魅力。因此作为教师,我们首先应当做到的就是要把学生当作一个主体的人来看待,认识到师生双方都是彼此关系的创造者,都有交流的直观能动性,师生在人格上绝对平等。在这种师生互动的过程中,体现学生的价值,把课堂学习变成学生学习的乐园,使学生向学、乐学、好学。我们更要有放眼世界,展望美好未来的信心和决心,扭转陈旧的教育教学观念,树立由“专制”走向民主,由封闭走向开放,由专家走向师生的新的理念,从而真正发挥学生的生命力和主体性,构建互动的师生关系,让我们的课堂大放光彩,鲜活亮丽起来。
二、创设丰富多彩的教学模式
传统品德与社会课教学大部分是以教师讲授为主的统一模式。在日新月异快速发展的新课改形势下,如果继续完全沿用高度统一的教学模式,只能把风格迥异的学生“培养”成“千篇一律”的模式化人才。新课程要求我们教师要注重研究学生的个体差异和学科特点,与时俱进,继往开来,探究一些学生真正喜欢并乐于接受的教学模式,对此,我在平时的教学中大胆尝试,结合本学科的教学特点,创设了模拟法庭、课堂辩论赛、时事述评、热点评说等开放性教学模式,以提高学生的多种能力,促使其全面发展。
比如,在教学《法律保护你我他》时,我们可以根据课程特点,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分别扮演法官、律师等角色,对有关青少年维权案例进行辩论,熟悉法庭程序,增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感受法律的威严,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并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律保护我们的各种合法权益,认识到法律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这样不仅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开阔了视野,锻炼了胆量,训练了口才,还培养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可见,学生通过这种教学方式自我教育而得到的收益,远胜于教师那繁琐而空洞的说教。
事实胜于雄辩,这些新的教学模式丰富多彩,不仅让学生求新、求异的心理得以满足,“主人”、“主体”地位得以体现,获取了知识,提高了认识,而且还赋予了品德与社会课新的活力。
三、转变传统单一、被动的学习方式
转变学习方式 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从传统学习方式转向现代学习方式。从本质上讲,现代学习方式是以弘扬人的主体性为宗旨,以促进人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的多维、多层次的开放系统,它具有许多与传统学习相对的、相互作用的基本特征。主动性,表现为“我要学”的自主意识和行为;独立性,表现为“我能学”的自信和能力;独特性,表现为学习方式的个体化和个性化;体验性,表现为“我在学”的亲身经历过程;问题性,表现为从问题出发的认识规律。这些特征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联系、相互包含,共同构成现代学习方式的精神实质,成为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发现学习、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学习的依据和特性,也为现代学习方式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提供了可能,使学生的学习方式呈现出自主、自觉、自我的特点。转变传统单一、被动的学习方式是当代社会发展和课程改革对学生终身发展能力提出的要求,是一个逐步实现、不断改观的变化过程,需要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
以往的课堂教学,大都仍以老师讲解为主,很少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活动与实践来获得知识,得到发展。学生的学习被限制于老师的讲解之中,学生的精神世界成了被遗忘的角落,课堂教学缺乏应有的活力。转变传统单一、被动的学习方式,建立自主、合作、探究等多元化的学习方式,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促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富有个性地学习,是新课程改革的核心任务。因此,自主性学习、合作性学习、探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学习等新的学习方式应运而生。在教学实践中我也曾尝试并探索了一些较为开放性的学习方式。比如综合实践性学习方式,这种学习方式主要是指学生通过亲身实践活动,自主选择,动手动脑,探究发现问题,获得直接经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行为品质和实践精神。例如在教学《法律保护你我他》这一主题时,我们可以结合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这一情况,引导学生根据教材里设计的几个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境,当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时,学生不但能够立刻意识到,而且能够寻求法律援助,想办法用法律来自护。我们可以要求学生平时坚持收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焦点访谈》等法制节目,以增长学生的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通过这种综合实践性的学习方式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只有这样引导学生通过在生活中学习知识,运用知识,才能真正达到教学的目的。因为学生掌握知识的目的,最终是为了从事工作、服务社会。从人的一生来看,学习不仅是学生阶段的任务,而且更是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学习方式深入生活,那么学习的过程也就成为生活的过程,知识才能真正得以运用。在教学实践中我们看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已经开始将知识运用于实际生活当中,像以上所涉及的诸如综合实践性学习等等生活化的学习方式也使所学知识在实践中得到了巩固。这正是新课程强调关注学生生活世界,增强学生知识运用能力的体现,也是教师在课改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拓宽学习领域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