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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资源,具有维护地球生命、改善人类生存空间的生态价值。森林不仅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屏障,它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比其森林产品的直接经济效益要大数十倍甚至上百倍。特别是近代林业的发展,更加促进了森林效益的多元化,更加充分体现了森林的多功能、多效益,发展林业已成为当代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主流。
【关键词】构建;林业;森林资源;保护体系;生态功能
1.加快林业改革
1.1构建新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
总结推广民间护林组织的做法,按照“民办、民管、民监督、民受益”原则,引导林业生产经营者自愿组合、自定章程、自收会费,组建以防盗防火防病虫害为主的群众性护林组织。同时建立森林防火风险基金,解决在扑救森林火灾中人员伤亡的救治和补偿问题,加大对民间森林联防协会基础设施投入的补助,构建新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
1.2扎实推进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
紧密结合县区实际,创造性地贯彻上级关于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对全县林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坚持"质量第一",总结经验教训,实事求是地推进改革。既要坚决防止走形式和假发展,也要防止搞"一刀切";既要明晰产权、激活产业,又要巩固增进集体经济。做到因村因地制宜,使改革真正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加快林业发展的有效动力。
1.3努力实现林农收益和生态功能的双赢
按照林业分类要求和不同生态区位、功能质量等级,把全县生态公益林分为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三种类型,对后两种的生态公益林实行限制性利用,允许经营主体通过抚育、更新性质采伐和林下合理利用获得经济效益,实现林农收益和生态功能的双赢。
1.4全力解决林业生产经营融资难问题
做大做强林业担保,进一步扩大抵押担保贷款规模,完善林木林地押金管理办法。积极主动与金融机构合作,探索林业生产经营者通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抵押登记等程序,以现有林木林地资产为抵押直接向银行贷款的具体途径和办法;尽快组建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探索以林权证直接抵押贷款做法,解决林业生产经营融资难问题。
1.5改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整合现有的林业执法队伍,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实现由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严格执法监督,实行错案追究和责任赔偿制度,提高执法水平。
1.6探索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设立林业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林业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服务。健全林业科技推广网络,促进林业科技普及,提高林业生产经营者科技素质。建立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为林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按照市场化运作要求建立健全伐区调查设计中心、木材检验中心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合理界定中介组织职能,规范中介组织服务行为,确保其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更好地服务林业生产经营。
2.搞好森林资源培育基地建设
以速生丰产林、经济林和当地特产林三大资源培育基地建设为载体,走速生、丰产、优质的发展路子,快速增进森林资源总量。
2.1实施低产林改造试点项目
明确低产林分改造对象,简化低产、低效林分的采伐审批程序,制定相应优惠政策,调动产权主体参与改造积极性,为三大资源培育基地建设提供林地保障,并充分发挥林地生產潜力,不断提高林地产出率。
2.2探索建立“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营造林机制
加大封育力度,及时完成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更新造林,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三大资源培育基地,确保按规划要求完成各年度造林任务。
2.3创新特产林科技推广模式
以特产林为重点,大力推广高效经营技术,促进特产林资源总量和经营效益的提高,加快特产林产业化进程。
2.4探索林木种苗培育新机制
依托县区林业科技推广部门建设育苗基地;加快实施种苗国债项目建设。同时,建立县区林木种苗检测中心,为三大资源培育基地建设提供优良种苗保障。
2.5放手发展个体、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国有控股、职工持股等混合型所有制林场
制定优惠政策,促进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流转,鼓励林农和社会各方面以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参与生产经营,推动森林资源规模化发展。鼓励林纸林板林脂企业一体化经营,以“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创办工业原料林基地。
2.6实施以特产林为主的经济林品牌战略充分发挥当地某某特产之乡的优势,加强产学研协作,实施品牌战略,提高经济效益,增加林农收入
3.推进林业再加工项目建设
以资源为依托,创新招商引资机制,着力建设林业再加工生产基地。具体要采取四个举措:
3.1创新经营体制
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通过重组或行业协会运作,逐步实现统一品牌、统一质量标准,共同策划市场营销,推进联营联合,向规模经营、系列开发方向发展。鼓励各类社会主体以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获得国有林产工业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权,吸引境内外资本改组国有林产工业企业;鼓励组建跨地区的林产工业企业联合体。四是落实产业政策。进一步把国家林业税费政策、林业产业扶持政策、放宽林木采伐政策等落到实处;各有关方面要协同动作,清理取消与林产工业有关的不合理收费项目。
3.2构筑产业集群
制定林产工业发展规划,推进合理布局。尽可能促进有一定规模的林产加工项目进园区,调整优化林产工业结构。积极引导分散的小型林产工业企业相对集中,逐步形成链条、集约发展。
3.3培育龙头企业
在加工和林产化工领域分别确定一两家具有一定规模,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在税费、资金、贴息贷款、建设用地、加工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促其做大做强。
4.结语
林业资源的锐减,水土流失、干旱洪涝、荒漠化、石漠化等生态问题日益突出,已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国家的发展,生态安全已成为举世瞩目的全球性问题。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生态破坏将使人们丧失大量适于生存的空间,并由此产生大量生态灾民而冲击周边的社会稳定。因此,没有生态安全就没有社会稳定,更谈不上经济建设。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是生态建设的首要任务,且关键在于确保各种重要自然要素的生态功能,特别是维护生态平衡的功能得到正常发挥。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国林业,2003-19.
[2]岳兴录.浅谈林业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学术交流,1985-3.
【关键词】构建;林业;森林资源;保护体系;生态功能
1.加快林业改革
1.1构建新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
总结推广民间护林组织的做法,按照“民办、民管、民监督、民受益”原则,引导林业生产经营者自愿组合、自定章程、自收会费,组建以防盗防火防病虫害为主的群众性护林组织。同时建立森林防火风险基金,解决在扑救森林火灾中人员伤亡的救治和补偿问题,加大对民间森林联防协会基础设施投入的补助,构建新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
1.2扎实推进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
紧密结合县区实际,创造性地贯彻上级关于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对全县林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坚持"质量第一",总结经验教训,实事求是地推进改革。既要坚决防止走形式和假发展,也要防止搞"一刀切";既要明晰产权、激活产业,又要巩固增进集体经济。做到因村因地制宜,使改革真正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加快林业发展的有效动力。
1.3努力实现林农收益和生态功能的双赢
按照林业分类要求和不同生态区位、功能质量等级,把全县生态公益林分为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三种类型,对后两种的生态公益林实行限制性利用,允许经营主体通过抚育、更新性质采伐和林下合理利用获得经济效益,实现林农收益和生态功能的双赢。
1.4全力解决林业生产经营融资难问题
做大做强林业担保,进一步扩大抵押担保贷款规模,完善林木林地押金管理办法。积极主动与金融机构合作,探索林业生产经营者通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抵押登记等程序,以现有林木林地资产为抵押直接向银行贷款的具体途径和办法;尽快组建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探索以林权证直接抵押贷款做法,解决林业生产经营融资难问题。
1.5改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整合现有的林业执法队伍,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实现由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严格执法监督,实行错案追究和责任赔偿制度,提高执法水平。
1.6探索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设立林业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林业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服务。健全林业科技推广网络,促进林业科技普及,提高林业生产经营者科技素质。建立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为林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按照市场化运作要求建立健全伐区调查设计中心、木材检验中心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合理界定中介组织职能,规范中介组织服务行为,确保其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更好地服务林业生产经营。
2.搞好森林资源培育基地建设
以速生丰产林、经济林和当地特产林三大资源培育基地建设为载体,走速生、丰产、优质的发展路子,快速增进森林资源总量。
2.1实施低产林改造试点项目
明确低产林分改造对象,简化低产、低效林分的采伐审批程序,制定相应优惠政策,调动产权主体参与改造积极性,为三大资源培育基地建设提供林地保障,并充分发挥林地生產潜力,不断提高林地产出率。
2.2探索建立“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营造林机制
加大封育力度,及时完成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更新造林,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三大资源培育基地,确保按规划要求完成各年度造林任务。
2.3创新特产林科技推广模式
以特产林为重点,大力推广高效经营技术,促进特产林资源总量和经营效益的提高,加快特产林产业化进程。
2.4探索林木种苗培育新机制
依托县区林业科技推广部门建设育苗基地;加快实施种苗国债项目建设。同时,建立县区林木种苗检测中心,为三大资源培育基地建设提供优良种苗保障。
2.5放手发展个体、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国有控股、职工持股等混合型所有制林场
制定优惠政策,促进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流转,鼓励林农和社会各方面以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参与生产经营,推动森林资源规模化发展。鼓励林纸林板林脂企业一体化经营,以“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创办工业原料林基地。
2.6实施以特产林为主的经济林品牌战略充分发挥当地某某特产之乡的优势,加强产学研协作,实施品牌战略,提高经济效益,增加林农收入
3.推进林业再加工项目建设
以资源为依托,创新招商引资机制,着力建设林业再加工生产基地。具体要采取四个举措:
3.1创新经营体制
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通过重组或行业协会运作,逐步实现统一品牌、统一质量标准,共同策划市场营销,推进联营联合,向规模经营、系列开发方向发展。鼓励各类社会主体以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获得国有林产工业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权,吸引境内外资本改组国有林产工业企业;鼓励组建跨地区的林产工业企业联合体。四是落实产业政策。进一步把国家林业税费政策、林业产业扶持政策、放宽林木采伐政策等落到实处;各有关方面要协同动作,清理取消与林产工业有关的不合理收费项目。
3.2构筑产业集群
制定林产工业发展规划,推进合理布局。尽可能促进有一定规模的林产加工项目进园区,调整优化林产工业结构。积极引导分散的小型林产工业企业相对集中,逐步形成链条、集约发展。
3.3培育龙头企业
在加工和林产化工领域分别确定一两家具有一定规模,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在税费、资金、贴息贷款、建设用地、加工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促其做大做强。
4.结语
林业资源的锐减,水土流失、干旱洪涝、荒漠化、石漠化等生态问题日益突出,已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国家的发展,生态安全已成为举世瞩目的全球性问题。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生态破坏将使人们丧失大量适于生存的空间,并由此产生大量生态灾民而冲击周边的社会稳定。因此,没有生态安全就没有社会稳定,更谈不上经济建设。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是生态建设的首要任务,且关键在于确保各种重要自然要素的生态功能,特别是维护生态平衡的功能得到正常发挥。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国林业,2003-19.
[2]岳兴录.浅谈林业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学术交流,19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