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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指出:“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当代社会的急剧变革和专门学科的迅速发展,极大地丰富了哲学研究的内容,使它正在改变自己的理论结构,发展出新的理论形态,即众多的应用哲学理论的崛起。当代科学日益呈现出分化与整合相统一的辩证发展趋势。科学发展愈是分化,就愈是需要哲学进行具体指导,不仅需要哲学从一般世界观和方法论方面指出总的发展方向和研究方法,而且需要哲学同各专门科学相结合,从微观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方面对各门具体科学加以指导。因此,就需要把一般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转化为微观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一转化是通过哲学与专门科学新的结合产生众多门类的应用哲学而完成的。各门应用哲学是一般哲学原理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思维科学相结合所产生的新的哲学形态,并且这种结合不是哲学原理与专门科学的简单相加,而是总结概括各门科学发展的新成果,逐渐升华到哲学的高度,形成哲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一系列新兴交叉学科。
哲学的命运如何,最终是看它满足社会需要的程度。主张主体性、科学化、社会化等从加强内涵研究找出路,固然是一种方法;主张面向现实,在应用中求发展加强外延的研究,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展望新世纪哲学的发展前景,一个重要的趋势就是哲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渗透,这将成为中国乃至全世界哲学转向的一大特征。哲学交叉学科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一组新兴学科群,它包括经济哲学、政治哲学、文化哲学、历史哲学、社会哲学、宗教哲学、道德哲学(伦理学)、法律哲学(法哲学)、人生哲学、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生态哲学、心理哲学、语言哲学、逻辑哲学、艺术哲学(美学)、管理哲学、军事哲学等学科分支。复旦大学哲学系主编出版了上述哲学交叉学科系列丛书,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也主编出版了一套“新兴哲学丛书”。从这些已经出版的应用性哲学交叉学科丛书中,我们没有发现“警察哲学”的影子。张兆端教授的新著《警察哲学——视阈中的警察学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版)可以说填补了这一空白。
警察哲学的提出,不是作者的异想天开,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警察实践和警察科学发展的共同要求。实际上,警察问题,既是政治问题,也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法治问题、文化问题、道德问题等,单纯依靠警察自身是无法解释自身的,这就需要哲学思维。警察哲学就是对警察问题的哲学思考。它既从警察现象外部、从社会历史总体,思考警察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思考警察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具体的历史的联系,同时也从警察现象内部,思考警察本质、警察过程、警察问题的哲学意义。在思想史上,任何一个学科的真正思想家,最终必然是哲学家。因为从具体的学科人手,但最后却发现许多具体问题的最终解决需要更宏观、更深沉的思维,这便是哲学。因此,作者指出,当今的时代是一个充满反思的巨变时代,崇尚思辨与创新成为这个时代的显著特征。警察学如欲无愧于这个时代的重托与厚望,摆脱以往的感性、封闭、滞后状态,就必须积极引入哲学思维,从内容到体系突破既存的警察理论,实现注释警察学到理论警察学的提升,使警察学研究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不仅如此,建立警察哲学还是连接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警察科学和警察实践的理性桥梁,是充分发挥哲学实践功能的有效途径。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因此哲学不应该在一个平面上发展自己,而必须在三个层面上立体地发展自己:一是哲学自身的基本理论;二是哲学与社会现实生活的结合;三是哲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实际上,“哲学所讲的最大最高的普遍性问题是渗透到各种具体现象和具体知识领域中的。所以,哲学如要使自己现实化,就不能老是停留于一般地讲哲学本身,而要具体地讲各门现象和知识的哲学如经济的哲学、政治的哲学、科学的哲学、审美的哲学……如此等等。”尤其在当代社会条件下,哲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已成为哲学发展的最新生长点。其作用是双向的,既可以吸收各学科的最新学术成果以发展哲学,同时也可以把哲学素养推向各学科。警察哲学就是通过哲学与警察科学的交叉而产生的一个新兴学科,它既属于哲学领域的一个特定部门应用哲学形态,也是构成警察科学体系的基础理论学科,即理论警察学。作者认为,通过建立警察哲学可以将抽象性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和概括性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转变为警察主体科学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思想,并以此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应用理论形态。
作者指出,警察哲学是关于警察学研究、警察建设和警务工作之基本规律的科学。警察哲学是与警察现象领域具体问题紧密结合而又富于意蕴的思维成果。它既不同于一般哲学原理,也不同于警察学领域的具体应用学科理论,是对警察科学和警察实践之规律性的哲学反思,是对警察现象领域的科学研究和重大历史与现实问题进行哲学辨析,以及对警察现象未来发展趋势的理性把握。警察哲学并不高深莫测。它乃是一门扎根于警察实践活动,深受哲学思想影响,专以警察整体为研究对象,旨在揭示警察现象的共同本质与普遍规律的学问。警察学与哲学的关系在警察哲学中表现得最为明显。警察哲学是对警察的一般基础理论的哲学思考,或者说是根据哲学的观点和方法所进行的警察学分析。它作为一个中间学科,一头与哲学相连,另一头与具体部门警察学科相接,是联结哲学与警察学的理性桥梁。它既属于哲学学科体系中的部门应用哲学范畴,也是构成警察科学体系的基础理论学科,是科学的警察观和警学方法论。
从警察科学发展的历史角度看,“警察实践一警察意识一警察实证科学一警察哲学”,符合人类认识逻辑发展的基本模式和知识积累的客观规律。警察实践是警察意识和警察科学赖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基础。警察实践发展的需要,迫使人们逐步学会运用其他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相关理论知识对警察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对实践中遇到的某些具体问题展开专门探讨,从而形成各门具体的警察实证科学。当代警察实践发展的日益复杂化和警察科学不断分化与融合的历史趋势,又必然导致警学基础理论研究与发展的哲学化趋势。即要求创立一种既能体现警学特色,又具有哲学思维功能的警察哲学学科去概括、统率、协调日益发展的开放型警察科学体系。而警察哲学一经形成,便会反过来为各门警察实证科学及警察实践提供科学的警察观和方法论,影响制约整个警察科学的发展,从而构成警察科学的基础理论学科,使警察科学体系日臻完善和成熟。
这部《警察哲学》注重了对中外以往研究成果的充分继承与合理借鉴,同时更是作者多年来致力于警学研究与教学工作的一次综合性理论创新。特别是经过多年的深入钻研和思考,作者在本书中首次提出并构筑了以“公安”和“治安”为逻辑起点范畴,以“警察”为核心范畴,以“警政”和“警务”为基本概念的一套警学基础理论概念范畴体系。其理论体系框架,除前有绪论开篇叙述警察学及警察哲学基本问题,后有结语展望警察建设和警学研究未来趋势外,主体部分有警察本体论、警政建设论、警务实践论三篇有机构成。其所追求的理论的思辨性、内容的创新性和体系的完整性充满了哲学意蕴。当然,这毕竟是作者的一家之言,而且这门科学仍处于创建阶段,因此仍然需要学界广泛探讨,共同推动其不断进步和发展。
哲学的命运如何,最终是看它满足社会需要的程度。主张主体性、科学化、社会化等从加强内涵研究找出路,固然是一种方法;主张面向现实,在应用中求发展加强外延的研究,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展望新世纪哲学的发展前景,一个重要的趋势就是哲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渗透,这将成为中国乃至全世界哲学转向的一大特征。哲学交叉学科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一组新兴学科群,它包括经济哲学、政治哲学、文化哲学、历史哲学、社会哲学、宗教哲学、道德哲学(伦理学)、法律哲学(法哲学)、人生哲学、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生态哲学、心理哲学、语言哲学、逻辑哲学、艺术哲学(美学)、管理哲学、军事哲学等学科分支。复旦大学哲学系主编出版了上述哲学交叉学科系列丛书,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也主编出版了一套“新兴哲学丛书”。从这些已经出版的应用性哲学交叉学科丛书中,我们没有发现“警察哲学”的影子。张兆端教授的新著《警察哲学——视阈中的警察学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版)可以说填补了这一空白。
警察哲学的提出,不是作者的异想天开,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警察实践和警察科学发展的共同要求。实际上,警察问题,既是政治问题,也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法治问题、文化问题、道德问题等,单纯依靠警察自身是无法解释自身的,这就需要哲学思维。警察哲学就是对警察问题的哲学思考。它既从警察现象外部、从社会历史总体,思考警察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思考警察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具体的历史的联系,同时也从警察现象内部,思考警察本质、警察过程、警察问题的哲学意义。在思想史上,任何一个学科的真正思想家,最终必然是哲学家。因为从具体的学科人手,但最后却发现许多具体问题的最终解决需要更宏观、更深沉的思维,这便是哲学。因此,作者指出,当今的时代是一个充满反思的巨变时代,崇尚思辨与创新成为这个时代的显著特征。警察学如欲无愧于这个时代的重托与厚望,摆脱以往的感性、封闭、滞后状态,就必须积极引入哲学思维,从内容到体系突破既存的警察理论,实现注释警察学到理论警察学的提升,使警察学研究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不仅如此,建立警察哲学还是连接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警察科学和警察实践的理性桥梁,是充分发挥哲学实践功能的有效途径。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因此哲学不应该在一个平面上发展自己,而必须在三个层面上立体地发展自己:一是哲学自身的基本理论;二是哲学与社会现实生活的结合;三是哲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实际上,“哲学所讲的最大最高的普遍性问题是渗透到各种具体现象和具体知识领域中的。所以,哲学如要使自己现实化,就不能老是停留于一般地讲哲学本身,而要具体地讲各门现象和知识的哲学如经济的哲学、政治的哲学、科学的哲学、审美的哲学……如此等等。”尤其在当代社会条件下,哲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已成为哲学发展的最新生长点。其作用是双向的,既可以吸收各学科的最新学术成果以发展哲学,同时也可以把哲学素养推向各学科。警察哲学就是通过哲学与警察科学的交叉而产生的一个新兴学科,它既属于哲学领域的一个特定部门应用哲学形态,也是构成警察科学体系的基础理论学科,即理论警察学。作者认为,通过建立警察哲学可以将抽象性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和概括性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转变为警察主体科学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思想,并以此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应用理论形态。
作者指出,警察哲学是关于警察学研究、警察建设和警务工作之基本规律的科学。警察哲学是与警察现象领域具体问题紧密结合而又富于意蕴的思维成果。它既不同于一般哲学原理,也不同于警察学领域的具体应用学科理论,是对警察科学和警察实践之规律性的哲学反思,是对警察现象领域的科学研究和重大历史与现实问题进行哲学辨析,以及对警察现象未来发展趋势的理性把握。警察哲学并不高深莫测。它乃是一门扎根于警察实践活动,深受哲学思想影响,专以警察整体为研究对象,旨在揭示警察现象的共同本质与普遍规律的学问。警察学与哲学的关系在警察哲学中表现得最为明显。警察哲学是对警察的一般基础理论的哲学思考,或者说是根据哲学的观点和方法所进行的警察学分析。它作为一个中间学科,一头与哲学相连,另一头与具体部门警察学科相接,是联结哲学与警察学的理性桥梁。它既属于哲学学科体系中的部门应用哲学范畴,也是构成警察科学体系的基础理论学科,是科学的警察观和警学方法论。
从警察科学发展的历史角度看,“警察实践一警察意识一警察实证科学一警察哲学”,符合人类认识逻辑发展的基本模式和知识积累的客观规律。警察实践是警察意识和警察科学赖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基础。警察实践发展的需要,迫使人们逐步学会运用其他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相关理论知识对警察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对实践中遇到的某些具体问题展开专门探讨,从而形成各门具体的警察实证科学。当代警察实践发展的日益复杂化和警察科学不断分化与融合的历史趋势,又必然导致警学基础理论研究与发展的哲学化趋势。即要求创立一种既能体现警学特色,又具有哲学思维功能的警察哲学学科去概括、统率、协调日益发展的开放型警察科学体系。而警察哲学一经形成,便会反过来为各门警察实证科学及警察实践提供科学的警察观和方法论,影响制约整个警察科学的发展,从而构成警察科学的基础理论学科,使警察科学体系日臻完善和成熟。
这部《警察哲学》注重了对中外以往研究成果的充分继承与合理借鉴,同时更是作者多年来致力于警学研究与教学工作的一次综合性理论创新。特别是经过多年的深入钻研和思考,作者在本书中首次提出并构筑了以“公安”和“治安”为逻辑起点范畴,以“警察”为核心范畴,以“警政”和“警务”为基本概念的一套警学基础理论概念范畴体系。其理论体系框架,除前有绪论开篇叙述警察学及警察哲学基本问题,后有结语展望警察建设和警学研究未来趋势外,主体部分有警察本体论、警政建设论、警务实践论三篇有机构成。其所追求的理论的思辨性、内容的创新性和体系的完整性充满了哲学意蕴。当然,这毕竟是作者的一家之言,而且这门科学仍处于创建阶段,因此仍然需要学界广泛探讨,共同推动其不断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