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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也加大了自身的投资力度,尽管在改革开放以来对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已经做出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是仍然有许多问题存在并亟待解决。本文从当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入手,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对于改善和提高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字: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问题,对策
一、 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也大大的增强了我国政府的财力,随之政府也加大了投资的力度。政府的投资起到引导社会投资的作用,如果能够管理得当将拉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可以提高广大人民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也能够规范化我国投资市场的管理。所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对社会高z效健康的发展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
二、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不完善的决策机制,导致部分项目投资的失误
政府的投资决策机制目前还是多以领导决定为主,并没有进行深入、全面的相关调查与研究,即使有调查也只是走形式,这样的大形势下所决定的政府投资项目可想而知存在很多弊病。项目中不乏出现超计划现象、重复建设现象以及选址失误等现象,这一系列的现象将给项目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典型地,比如深圳市某医院项目原本在市政公园旁进行选址建设,由于选址失误遭到周围居民的投诉以及人大代表的质疑,随后不得不进行另外选址建设,但是该项目工程的地下室已经完全建成,已经投入了三千多万的资金,这样就造成了资金的大量浪费。
2.2同位一体化现象使得建设标准及投资规模难以控制
对于诸如政府办公楼、二次装修以及改造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以及使用都是同一单位,资金来源也主要是政府财政性的资金,没有任何还本付息之类的压力。这一系列的因素使得项目的参与方都希望将项目规模及标准越大越好,政绩也是由建设单位完成投资额的多少进行衡量的,设计以及监理费用也是根据相关单位完成投资额的比例获得的,因此一旦规模扩大就意味着更多的利润,这就使得项目建设出现标准和规模都难以控制的现象[1]。
2.3项目审计的覆盖面不够广、力度不够大
现如今政府对于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越来越大,但是审计机关对于这些投资项目审计的比例还很低,对于已经审计的投资金额与总投资金额相比比重还很低,同时大多审计仅仅局限于竣工的决算审计,总体来说项目审计的覆盖面及力度还很不足[2]。
三、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3.1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机制的进一步规范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只有事先选择资深的相关工程咨询机构进行对于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规模等多个方面的系统而全面的分析论证后再进行项目的决策。对于一些较为重大的建设项目还应当经过一些专家进行相关的论证和评估,随后交由同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极其常务委员会进行相关的审议,同时实行政府项目的公示以及听证也是十分必要的,这样有利于更加广泛的吸取各方意见以及建议。
3.2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的进一步加强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应当着重做好以下所述的几点:首先招投标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法规进行,实现招投标的透明度,避免任何暗箱操作行为的存在。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过程较为复杂的工作,应当由特定的施工单位进行项目施工建设,并且配备各种应急工程,再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后可直接发包,当然对于发包价格需事先经过严格审核[3]。此外就是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应当切实加大、加强,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给予严格的处理。
3.3进行资源的整合,将政府投资相关部门的关系理顺
一直以来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体系都呈現着混乱的状态,监督部门的数量很多,诸如发改、财政、建设以及审计等等部门都对于政府的投资项目具有监督权,但是事实上是这些部门在实际监督权的实施时,都处于以自身部门利益为出发点,各行其是,根本就不能将所有部门的监督权力进行合并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除此之外,监督部门多,它们彼此间的协调配合不足,监督中常常会出现监督的内容重复以及监管的标准不统一等等问题,这样一来就大大的削减了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以上所述的种种情况,想要加强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就必须下工夫做好各个监督部门间关系的理顺以及协调工作,让各个部门之间能够做到通力合作,在监督上相互的配合与支持,形成一股监督的合力,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促进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也才能够将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率得到大大的提高[4]。
3.4重大项目决策失误追究责任
为了防止决策者“拍脑袋”选择项目,安徽省明确提出完善“项目决策机制”。 “今后,安徽省将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也就是说,今后,各级政府的投资项目“上马”前,不可关着门自己决策。此外,“省政府将实施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重大项目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如此一来,项目“上马”的决策者,如果没有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调研、考量,给城市建设带来“败笔”,造成闲置浪费,将受到追责。
四、 结语
总而言之,虽然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是管理上仍然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诸如投资决策机制不完善、同位一体化现象使得建设标准及投资规模难以控制等等问题,它们都是导致投资失控以及腐败现象发生的原因,本文针对其中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对策,有助于保障政府投资项目的高质高效的运行,同时也促进了政府投资项目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引导、带动以及调节作用。
五、参考文献
[1]甘华明.《项目管理速成》,企业管理出版社, 2002年.
[2]袁义术,陈军.《项目管理手册》,电信出版社,2001年.
[3]付家铸.《地方政府投资行为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
[4]张 溯.《政府投资概论》,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6年.
关键字: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问题,对策
一、 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也大大的增强了我国政府的财力,随之政府也加大了投资的力度。政府的投资起到引导社会投资的作用,如果能够管理得当将拉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可以提高广大人民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也能够规范化我国投资市场的管理。所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对社会高z效健康的发展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
二、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不完善的决策机制,导致部分项目投资的失误
政府的投资决策机制目前还是多以领导决定为主,并没有进行深入、全面的相关调查与研究,即使有调查也只是走形式,这样的大形势下所决定的政府投资项目可想而知存在很多弊病。项目中不乏出现超计划现象、重复建设现象以及选址失误等现象,这一系列的现象将给项目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典型地,比如深圳市某医院项目原本在市政公园旁进行选址建设,由于选址失误遭到周围居民的投诉以及人大代表的质疑,随后不得不进行另外选址建设,但是该项目工程的地下室已经完全建成,已经投入了三千多万的资金,这样就造成了资金的大量浪费。
2.2同位一体化现象使得建设标准及投资规模难以控制
对于诸如政府办公楼、二次装修以及改造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以及使用都是同一单位,资金来源也主要是政府财政性的资金,没有任何还本付息之类的压力。这一系列的因素使得项目的参与方都希望将项目规模及标准越大越好,政绩也是由建设单位完成投资额的多少进行衡量的,设计以及监理费用也是根据相关单位完成投资额的比例获得的,因此一旦规模扩大就意味着更多的利润,这就使得项目建设出现标准和规模都难以控制的现象[1]。
2.3项目审计的覆盖面不够广、力度不够大
现如今政府对于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越来越大,但是审计机关对于这些投资项目审计的比例还很低,对于已经审计的投资金额与总投资金额相比比重还很低,同时大多审计仅仅局限于竣工的决算审计,总体来说项目审计的覆盖面及力度还很不足[2]。
三、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3.1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机制的进一步规范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只有事先选择资深的相关工程咨询机构进行对于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规模等多个方面的系统而全面的分析论证后再进行项目的决策。对于一些较为重大的建设项目还应当经过一些专家进行相关的论证和评估,随后交由同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极其常务委员会进行相关的审议,同时实行政府项目的公示以及听证也是十分必要的,这样有利于更加广泛的吸取各方意见以及建议。
3.2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的进一步加强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应当着重做好以下所述的几点:首先招投标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法规进行,实现招投标的透明度,避免任何暗箱操作行为的存在。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过程较为复杂的工作,应当由特定的施工单位进行项目施工建设,并且配备各种应急工程,再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后可直接发包,当然对于发包价格需事先经过严格审核[3]。此外就是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应当切实加大、加强,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给予严格的处理。
3.3进行资源的整合,将政府投资相关部门的关系理顺
一直以来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体系都呈現着混乱的状态,监督部门的数量很多,诸如发改、财政、建设以及审计等等部门都对于政府的投资项目具有监督权,但是事实上是这些部门在实际监督权的实施时,都处于以自身部门利益为出发点,各行其是,根本就不能将所有部门的监督权力进行合并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除此之外,监督部门多,它们彼此间的协调配合不足,监督中常常会出现监督的内容重复以及监管的标准不统一等等问题,这样一来就大大的削减了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以上所述的种种情况,想要加强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就必须下工夫做好各个监督部门间关系的理顺以及协调工作,让各个部门之间能够做到通力合作,在监督上相互的配合与支持,形成一股监督的合力,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促进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也才能够将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率得到大大的提高[4]。
3.4重大项目决策失误追究责任
为了防止决策者“拍脑袋”选择项目,安徽省明确提出完善“项目决策机制”。 “今后,安徽省将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也就是说,今后,各级政府的投资项目“上马”前,不可关着门自己决策。此外,“省政府将实施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重大项目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如此一来,项目“上马”的决策者,如果没有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调研、考量,给城市建设带来“败笔”,造成闲置浪费,将受到追责。
四、 结语
总而言之,虽然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是管理上仍然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诸如投资决策机制不完善、同位一体化现象使得建设标准及投资规模难以控制等等问题,它们都是导致投资失控以及腐败现象发生的原因,本文针对其中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对策,有助于保障政府投资项目的高质高效的运行,同时也促进了政府投资项目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引导、带动以及调节作用。
五、参考文献
[1]甘华明.《项目管理速成》,企业管理出版社, 2002年.
[2]袁义术,陈军.《项目管理手册》,电信出版社,2001年.
[3]付家铸.《地方政府投资行为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
[4]张 溯.《政府投资概论》,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