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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党在新形势下提出的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预防腐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还存在了不少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五个不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第二,发扬民主、健全法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第三,构筑防线、加强监督、强化领导、创新举措。
【关键词】惩防体系建设;突出问题;对策思路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关系到领导干部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党的清正廉洁与人心向背,更关系到党能否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当前和今后党的工作重心,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但是,当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依然存在着突出的问题。
一、当前惩防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几年来,随着我国反腐倡廉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特别是源头防范措施的不断深化完善,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逐步得到遏制,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形成和完善。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不重视、不健全、不完善、不规范、不协调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五个不到位”
(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表现为:在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甚至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职能部门的事,自己职责就是抓好业务工作,缺乏抓责任制分工落实的主动性,工作被动应付,存在厌烦情绪。一些地方和部门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轻责任的落实,对下满足于原则性的要求、一般性的动员号召,工作落实不深入、不细致。不能正确处理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的关系,“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突出。
(二)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表现为: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不到位。宣传教育形式单一,效果不佳,空洞的说教多、鲜活的载体少,大话套话多、贴近基层实际的少;宣传教育工作主要依靠职能部门单枪独斗,没有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的格局。二是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到位。仍存在权力监督的真空、盲区;一些权力仍然游离于制度的监督之外,有的虽有制度但执行不到位;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的倾向依然突出;一些腐败现象的界线不明确,难于界定,导致制度执行上的困难,群众意见较大;少数机关千方百计规避制度监督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由于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使一些违纪违法者有机可乘,引发了一系列违法违纪甚至犯罪行为。三是监督工作不到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宁做老好人,不敢得罪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打招呼、不提醒,也不报告,怕影响关系、怕不好做工作、怕影响票数;遇到违法违纪案件线索,不主动调查,不敢严肃处理,最好向上推;对自己权力越大越好,监督越少越好,不愿接受监督,不愿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缺位、错位、越位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三)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合力不到位。表现为:少数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力度不强,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少;少数分管领导重视抓分管的业务工作,对相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少,有的甚至不闻不问,形成“两张皮”;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自己的职责独立工作比较好,但主动把自己的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格局的意识不强,相互之间沟通协调不够,推萎扯皮的现象也有发生;强化社会监督,发挥群众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还缺乏很好的探索。
(四)基层组织中惩防机制建设不到位。表现在:一些机关部门对派出机构的监管不到位,基层站所中发生违法违纪的案件时有发生,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有些问题的发生带有规律性;农村村级组织中党员干部由于思想观念落后、没有严格执行村务、财务、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而导致的违法违纪案件比较严重,严重破坏党的形象和农村的稳定。
(五)一些纪检监察组织在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上不到位。表现在:一是能力不足,对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特别是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应对办法、措施不多,二是基层纪检组织建设不够健全和完善,派驻纪检组织的作用没有很好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执法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等。
二、当前惩防体系建设问题存在的的原因分析
1.重视程度不够。不少部门和单位没有真正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抓好。有的认为反腐倡廉是职能部门的事情,没有上升到是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因而导致思想认识不重视,工作抓得不够自觉,政策落实不够彻底。
2.制度体系不健全。各单位现有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还相对滞后,缺乏系统性。教育、监督、惩处等制度关联性不强,没有形成配套体系,难以发挥综合治理功能,甚至对违规、违法、犯罪现象难以区分,造成“重罪轻判、大错小罚”现象,有的领导干部腐败问题暴露后,单位内部对其小小处罚敷衍了事,使其免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见目前的反腐倡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成为了腐败现象的保护伞。
3.监督保障措施不力。一些单位制定的防治腐败的制度,往往缺乏监督落实的保障机制。一些部门和个人对开展监督工作有后顾之忧,不能畅所欲言地提出批评与建议。造成“领导干部无人敢管,基层部门无人愿管,监管部门无人可管”现象。
三、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对策思考
(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惩防体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要把惩防体系建设提高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面对当前反腐形势的严峻性,要不断增强业务能力,提高业务水平,坚定惩防体系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信心,不断把发腐败工作推向高潮。 要始终坚持教育为先的方针,发挥反腐败自律的作用,不仅面向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也要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廉洁政治、廉洁社会的全方位教育。围绕构建“大宣教”格局,在教育的重点内容、总体格局、形式与制度、达到目标等方面,形成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贴近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正确导向作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以廉为荣、艰苦奋斗的职业道德风尚,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说服力、感染力、影响力。
惩防体系建设重在落实,应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通过明确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责任、任务、权力、义务、工作标准,通过严格检查考核,施行奖励和惩罚,促进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积极主动地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尽职尽责地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增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发扬民主、健全法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民主是文明社会的前提,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逻辑起点,也是党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我们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发扬民主、健全法制。这是我们一贯的要求也是最可靠的措施。反腐倡廉建设要进一步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民主评议、质询听证等民主形式,使人民群众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
惩防体系的建设要突出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的方法,对于反腐败斗争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标本兼治的同时要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形成治理合力,形成重点突出、全面治理的局面。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力度,必须不断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有效发挥制度的“防火墙”作用。
(三)构筑防线、加强监督、强化领导、创新举措
要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 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和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学习,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慎微、慎权、慎欲、慎独,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的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想办法,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当前应着力抓好行政审批权、抓好干部选任权、抓好物资分配权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用法律和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在资源分配中的行为,以有效防止权力的不正当使用。同时使我们的干部选任工作走向“阳光操作”,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要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和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以身作则,创新举措,敢抓敢管,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为惩防体系建设和发腐败斗争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李一帆.实现惩防体系建设目标的思考,《中国监察》,2005年4期.
[2]李延芝.构建惩防体系需要解决好的几个问题,《中国监察》,2007年16期.
[3]李玉斌。关于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若干问题,《中国行政改革》,2009年02期.
[4]邓沛然。惩防体系要把握系统性和差异性,《中国监察》,2010年01期.
[5]葛洪元.城防体系建设应注意的八个问题,《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1年04期.
作者简介:
曹志刚 (1978.4-),男,籍贯:河南商丘,中共商丘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党史党建。
【关键词】惩防体系建设;突出问题;对策思路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关系到领导干部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党的清正廉洁与人心向背,更关系到党能否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当前和今后党的工作重心,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但是,当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依然存在着突出的问题。
一、当前惩防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几年来,随着我国反腐倡廉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特别是源头防范措施的不断深化完善,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逐步得到遏制,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形成和完善。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不重视、不健全、不完善、不规范、不协调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五个不到位”
(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表现为:在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甚至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职能部门的事,自己职责就是抓好业务工作,缺乏抓责任制分工落实的主动性,工作被动应付,存在厌烦情绪。一些地方和部门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轻责任的落实,对下满足于原则性的要求、一般性的动员号召,工作落实不深入、不细致。不能正确处理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的关系,“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突出。
(二)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表现为: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不到位。宣传教育形式单一,效果不佳,空洞的说教多、鲜活的载体少,大话套话多、贴近基层实际的少;宣传教育工作主要依靠职能部门单枪独斗,没有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的格局。二是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到位。仍存在权力监督的真空、盲区;一些权力仍然游离于制度的监督之外,有的虽有制度但执行不到位;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的倾向依然突出;一些腐败现象的界线不明确,难于界定,导致制度执行上的困难,群众意见较大;少数机关千方百计规避制度监督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由于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使一些违纪违法者有机可乘,引发了一系列违法违纪甚至犯罪行为。三是监督工作不到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宁做老好人,不敢得罪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打招呼、不提醒,也不报告,怕影响关系、怕不好做工作、怕影响票数;遇到违法违纪案件线索,不主动调查,不敢严肃处理,最好向上推;对自己权力越大越好,监督越少越好,不愿接受监督,不愿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缺位、错位、越位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三)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合力不到位。表现为:少数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力度不强,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少;少数分管领导重视抓分管的业务工作,对相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少,有的甚至不闻不问,形成“两张皮”;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自己的职责独立工作比较好,但主动把自己的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格局的意识不强,相互之间沟通协调不够,推萎扯皮的现象也有发生;强化社会监督,发挥群众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还缺乏很好的探索。
(四)基层组织中惩防机制建设不到位。表现在:一些机关部门对派出机构的监管不到位,基层站所中发生违法违纪的案件时有发生,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有些问题的发生带有规律性;农村村级组织中党员干部由于思想观念落后、没有严格执行村务、财务、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而导致的违法违纪案件比较严重,严重破坏党的形象和农村的稳定。
(五)一些纪检监察组织在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上不到位。表现在:一是能力不足,对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特别是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应对办法、措施不多,二是基层纪检组织建设不够健全和完善,派驻纪检组织的作用没有很好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执法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等。
二、当前惩防体系建设问题存在的的原因分析
1.重视程度不够。不少部门和单位没有真正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抓好。有的认为反腐倡廉是职能部门的事情,没有上升到是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因而导致思想认识不重视,工作抓得不够自觉,政策落实不够彻底。
2.制度体系不健全。各单位现有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还相对滞后,缺乏系统性。教育、监督、惩处等制度关联性不强,没有形成配套体系,难以发挥综合治理功能,甚至对违规、违法、犯罪现象难以区分,造成“重罪轻判、大错小罚”现象,有的领导干部腐败问题暴露后,单位内部对其小小处罚敷衍了事,使其免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见目前的反腐倡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成为了腐败现象的保护伞。
3.监督保障措施不力。一些单位制定的防治腐败的制度,往往缺乏监督落实的保障机制。一些部门和个人对开展监督工作有后顾之忧,不能畅所欲言地提出批评与建议。造成“领导干部无人敢管,基层部门无人愿管,监管部门无人可管”现象。
三、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对策思考
(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惩防体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要把惩防体系建设提高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面对当前反腐形势的严峻性,要不断增强业务能力,提高业务水平,坚定惩防体系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信心,不断把发腐败工作推向高潮。 要始终坚持教育为先的方针,发挥反腐败自律的作用,不仅面向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也要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廉洁政治、廉洁社会的全方位教育。围绕构建“大宣教”格局,在教育的重点内容、总体格局、形式与制度、达到目标等方面,形成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贴近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正确导向作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以廉为荣、艰苦奋斗的职业道德风尚,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说服力、感染力、影响力。
惩防体系建设重在落实,应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通过明确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责任、任务、权力、义务、工作标准,通过严格检查考核,施行奖励和惩罚,促进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积极主动地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尽职尽责地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增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发扬民主、健全法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民主是文明社会的前提,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逻辑起点,也是党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我们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发扬民主、健全法制。这是我们一贯的要求也是最可靠的措施。反腐倡廉建设要进一步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民主评议、质询听证等民主形式,使人民群众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
惩防体系的建设要突出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的方法,对于反腐败斗争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标本兼治的同时要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形成治理合力,形成重点突出、全面治理的局面。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力度,必须不断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有效发挥制度的“防火墙”作用。
(三)构筑防线、加强监督、强化领导、创新举措
要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 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和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学习,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慎微、慎权、慎欲、慎独,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的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想办法,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当前应着力抓好行政审批权、抓好干部选任权、抓好物资分配权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用法律和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在资源分配中的行为,以有效防止权力的不正当使用。同时使我们的干部选任工作走向“阳光操作”,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要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和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以身作则,创新举措,敢抓敢管,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为惩防体系建设和发腐败斗争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李一帆.实现惩防体系建设目标的思考,《中国监察》,2005年4期.
[2]李延芝.构建惩防体系需要解决好的几个问题,《中国监察》,2007年16期.
[3]李玉斌。关于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若干问题,《中国行政改革》,2009年02期.
[4]邓沛然。惩防体系要把握系统性和差异性,《中国监察》,2010年01期.
[5]葛洪元.城防体系建设应注意的八个问题,《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1年04期.
作者简介:
曹志刚 (1978.4-),男,籍贯:河南商丘,中共商丘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党史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