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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是国家设立特定机构以对各种经济实体影响市场效率的行为进行干预而建立的各项法律制度。国家为维护经济市场秩序、稳定和繁荣市场经济的整体公共利益,以市场行为或市场行为矫正为行为模式的公共机构,统称为公利体,区别于行政主体。公利体干预市场的目的是建立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的市场。经济法上的干预主体包括确立市场体制的立法者、维持健康市场体系的竞争管理者、维护市场稳定的宏观调控者、促进经济发展的技术引导者和建设公共品的公共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