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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成文宪法。宪法确立的加强中央政府职能、建立民主共和体制、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和鼓励科学技术发明等基本原则至今仍有可取之处。它不仅对美国的政治和经济的发展有促进作用,而且对当今世界其他很多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都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 美国 1787年宪法 成功之处
引言
目前世界上施用时间最长的宪法是美国宪法,至今已有221年的历史。其前身就是1787年起草、1789年第一届国会通过的美国《宪法》。美国1787年宪法的条款具有极大的灵活性,直到现在美国也只是通过修正案、司法审查、惯例等方式来进行校正,便能适应美国国情的变化和发展。但是其基本框架、基本原则和精神自始至终都没有发生过什么大的变化。所以探讨美国1787年宪法的成功之处,不仅对我们了解美国的民主法制进程有重要帮助,而且对当前我国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体系的工作也将起到重要的借鉴作用。那么,美国1787年宪法的成功之处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1. 确保中央权力,增强行政能力
依据1777年大陆会议通过的《邦联条例》,美国13个独立州建立了向统一民族国家过渡的邦联政府。但是《邦联条例》并没有把美国真正统一起来。条例规定“各州保留其主权、自由和独立”,中央仅设立一个一院制国会,不设独立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在国会内设立一个“诸州委员会”,国会休会期间执行行政职务。条例虽授予邦联国会宣战、媾和、招募军队、建立对外关系等等权力,但邦联国会的每一项重大决策,均须取得13个州中的9个以上的州的同意,方能执行。它的特权很多,但实权却没有。
这样的执行方案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中央政府的执行能力,造成了中央政府软弱无力的状况。华盛顿曾经把这种情况形象地比作是“用沙子扭成的绳子”。所以1787年宪法决定改邦联制为联邦制,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军事、财政、外交等大权都操纵在联邦政府的手里。为确保中央政府的权利不受各州侵犯,宪法第一条第八项明确规定了“各州不得缔结条约、同盟或联盟”、“不得铸币和发行纸币”、“未经国会核准不得征收进出口税,船舶吨税”等等多项规定。
1787年宪法大大加强了中央政府的权力,把美国从一个松散的州际联盟变成了一个真正统一的民族国家,形成了全国统一的民族市场,促进了美国政治、经济的发展。联邦政府依据宪法,采取一系列果断措施,妥善处理一大
批战后遗留问题,解决了财政危机,增强了经济和军事实力,走上了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
2. 否定君主专制,确立民主共和
1787年宪法诞生前的世界政治形势是封建君主制度占绝对优势。但是1787年宪法断然抛弃了君主制度,创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宪法第一条第九项明文规定“合众国不得授予贵族爵位。凡在合众国政府之下受俸或任职之人,未经国会许可,不得接受外国君主和国家所赠于之任何礼物、俸禄、官职或爵位。”
宪法以民选总统制代替世袭君主制。总统既是国家最高行政元首,又是全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实行分权与制衡的原则,立法、行政和司法分别由国会、总统和法院掌管,三个部门在使用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平衡。
这种民主制度体现了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提倡的“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的原则,给予封建君主制度致命一击。这种以“民主”对抗“专制”、“民权”对抗“君权”、“人权”对抗“神权”、“法治”对抗“人治”的体制,有利于唤起人民群众的觉醒,鼓舞人民群众的斗志,加速美国向资本主义的过渡,稳定资本主义制度。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他们所谓的“民”,不是下层劳动人民,而是有产阶级。但与专制制度相比,毕竟是进步的。
3. 培养服务意识,树立“为民”观念
美国《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有句名言:“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那么经广大选民选出来的政府领导人应该干什么呢?政府的职能,就是为纳税人服务。比如说:国会有权规定并征收税金、捐税、关税和其它赋税,但是必须全部“用以偿付国债并为合众国的共同防御和全民福利提供经费”(第一条第八项)。美国政府的结构大致是四级:联邦政府、州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镇、村严格意义上已没有太多政府职能)。各级政府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各级政府只管法律赋予自己的事情,只做对纳税人和国家有利的事情。
1787年宪法规定总统由人民选举产生,任期4年,向人民负责。总统当选后应宣誓或誓愿如下:“我郑重宣誓(或誓言):我必忠诚地执行合众国总统的职务,并尽我最大的能力,维持、保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第二条第一项)总统经参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国家高级官吏、驻外使节、领事、最高法院法官等。总统还有权批准或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总统虽然权力很大,但是宪法又明确规定:“总统、副总统及合众国之文官,受叛国罪、贿赂罪或其他重罪轻罪之弹劾与定现时,应受免职处分。”(第二条第四项)即人民有权选举总统,人民也有权罢免总统。在弹劾机制下形成的服务意识和“为民”观念,有效地保障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同时也增进了行政机构的办事效率。这种监督体制一直持续到了今天,还在发挥着重要作用。
4.保障科技发明,推动技术进步
在1787年的制宪会议上,制宪代表们对美国政府在未来的公共政策进行过很多激烈的辩论,然而在通过第一条第八项时,代表们的意见却空前一致。它的内容是:“为促进科学和实用技艺的进步,对作家和发明家的著作和发明,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专利权的保障。”
联邦政府用专利制度保护了发明人的权益,同时也保护和激发了整个社会的创造热情。随着中央政府的力量日渐强大,美国经济在一套比较成熟的制度体系的保障下,实现了跳跃式发展。在以电气化为标志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中,这个新兴的工业国家以重大科技发明为基础,在19世纪末迅速赶上并超过了在过去两个世纪里一直走在前面的欧洲强国。
结论
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成文宪法。这部宪法使美国从一个松散的邦联转变成为了拥有统一中央政权机关的联邦,因而有利于维护独立战争的胜利成果,有利于促进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宪法明确宣布在美国实行共和制,对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封建专制制度是一个巨大的冲击。宪法所确立的政府职能观念和保障科技发明政策对美国的政治和经济的发展有促进作用,并对其他国家有借鉴意义。
当然,1787年美国宪法也有其自身的阶级局限性,特别是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过渡,宪法越来越多地维护了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但其成功之处是毋庸置疑和不可抹杀的。
参考文献:
[1]一七六五——一九一七的美国[M].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9、14页.
[2]曹绍濂.美国政治制度史[M].甘肃人民出版社,第12页.
[3]宪法原文见张千帆.西方宪政体系(美国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罗徽武,杨心树,傅蓉珍.世界近代史研究论丛[J].四川师大学报,1988年10月,第96页99页.
[5]莫里森等著.美利坚合众国的成长(上卷)[M].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71页.
关键词: 美国 1787年宪法 成功之处
引言
目前世界上施用时间最长的宪法是美国宪法,至今已有221年的历史。其前身就是1787年起草、1789年第一届国会通过的美国《宪法》。美国1787年宪法的条款具有极大的灵活性,直到现在美国也只是通过修正案、司法审查、惯例等方式来进行校正,便能适应美国国情的变化和发展。但是其基本框架、基本原则和精神自始至终都没有发生过什么大的变化。所以探讨美国1787年宪法的成功之处,不仅对我们了解美国的民主法制进程有重要帮助,而且对当前我国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体系的工作也将起到重要的借鉴作用。那么,美国1787年宪法的成功之处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1. 确保中央权力,增强行政能力
依据1777年大陆会议通过的《邦联条例》,美国13个独立州建立了向统一民族国家过渡的邦联政府。但是《邦联条例》并没有把美国真正统一起来。条例规定“各州保留其主权、自由和独立”,中央仅设立一个一院制国会,不设独立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在国会内设立一个“诸州委员会”,国会休会期间执行行政职务。条例虽授予邦联国会宣战、媾和、招募军队、建立对外关系等等权力,但邦联国会的每一项重大决策,均须取得13个州中的9个以上的州的同意,方能执行。它的特权很多,但实权却没有。
这样的执行方案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中央政府的执行能力,造成了中央政府软弱无力的状况。华盛顿曾经把这种情况形象地比作是“用沙子扭成的绳子”。所以1787年宪法决定改邦联制为联邦制,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军事、财政、外交等大权都操纵在联邦政府的手里。为确保中央政府的权利不受各州侵犯,宪法第一条第八项明确规定了“各州不得缔结条约、同盟或联盟”、“不得铸币和发行纸币”、“未经国会核准不得征收进出口税,船舶吨税”等等多项规定。
1787年宪法大大加强了中央政府的权力,把美国从一个松散的州际联盟变成了一个真正统一的民族国家,形成了全国统一的民族市场,促进了美国政治、经济的发展。联邦政府依据宪法,采取一系列果断措施,妥善处理一大
批战后遗留问题,解决了财政危机,增强了经济和军事实力,走上了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
2. 否定君主专制,确立民主共和
1787年宪法诞生前的世界政治形势是封建君主制度占绝对优势。但是1787年宪法断然抛弃了君主制度,创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宪法第一条第九项明文规定“合众国不得授予贵族爵位。凡在合众国政府之下受俸或任职之人,未经国会许可,不得接受外国君主和国家所赠于之任何礼物、俸禄、官职或爵位。”
宪法以民选总统制代替世袭君主制。总统既是国家最高行政元首,又是全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实行分权与制衡的原则,立法、行政和司法分别由国会、总统和法院掌管,三个部门在使用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平衡。
这种民主制度体现了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提倡的“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的原则,给予封建君主制度致命一击。这种以“民主”对抗“专制”、“民权”对抗“君权”、“人权”对抗“神权”、“法治”对抗“人治”的体制,有利于唤起人民群众的觉醒,鼓舞人民群众的斗志,加速美国向资本主义的过渡,稳定资本主义制度。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他们所谓的“民”,不是下层劳动人民,而是有产阶级。但与专制制度相比,毕竟是进步的。
3. 培养服务意识,树立“为民”观念
美国《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有句名言:“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那么经广大选民选出来的政府领导人应该干什么呢?政府的职能,就是为纳税人服务。比如说:国会有权规定并征收税金、捐税、关税和其它赋税,但是必须全部“用以偿付国债并为合众国的共同防御和全民福利提供经费”(第一条第八项)。美国政府的结构大致是四级:联邦政府、州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镇、村严格意义上已没有太多政府职能)。各级政府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各级政府只管法律赋予自己的事情,只做对纳税人和国家有利的事情。
1787年宪法规定总统由人民选举产生,任期4年,向人民负责。总统当选后应宣誓或誓愿如下:“我郑重宣誓(或誓言):我必忠诚地执行合众国总统的职务,并尽我最大的能力,维持、保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第二条第一项)总统经参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国家高级官吏、驻外使节、领事、最高法院法官等。总统还有权批准或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总统虽然权力很大,但是宪法又明确规定:“总统、副总统及合众国之文官,受叛国罪、贿赂罪或其他重罪轻罪之弹劾与定现时,应受免职处分。”(第二条第四项)即人民有权选举总统,人民也有权罢免总统。在弹劾机制下形成的服务意识和“为民”观念,有效地保障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同时也增进了行政机构的办事效率。这种监督体制一直持续到了今天,还在发挥着重要作用。
4.保障科技发明,推动技术进步
在1787年的制宪会议上,制宪代表们对美国政府在未来的公共政策进行过很多激烈的辩论,然而在通过第一条第八项时,代表们的意见却空前一致。它的内容是:“为促进科学和实用技艺的进步,对作家和发明家的著作和发明,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专利权的保障。”
联邦政府用专利制度保护了发明人的权益,同时也保护和激发了整个社会的创造热情。随着中央政府的力量日渐强大,美国经济在一套比较成熟的制度体系的保障下,实现了跳跃式发展。在以电气化为标志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中,这个新兴的工业国家以重大科技发明为基础,在19世纪末迅速赶上并超过了在过去两个世纪里一直走在前面的欧洲强国。
结论
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成文宪法。这部宪法使美国从一个松散的邦联转变成为了拥有统一中央政权机关的联邦,因而有利于维护独立战争的胜利成果,有利于促进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宪法明确宣布在美国实行共和制,对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封建专制制度是一个巨大的冲击。宪法所确立的政府职能观念和保障科技发明政策对美国的政治和经济的发展有促进作用,并对其他国家有借鉴意义。
当然,1787年美国宪法也有其自身的阶级局限性,特别是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过渡,宪法越来越多地维护了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但其成功之处是毋庸置疑和不可抹杀的。
参考文献:
[1]一七六五——一九一七的美国[M].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9、14页.
[2]曹绍濂.美国政治制度史[M].甘肃人民出版社,第12页.
[3]宪法原文见张千帆.西方宪政体系(美国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罗徽武,杨心树,傅蓉珍.世界近代史研究论丛[J].四川师大学报,1988年10月,第96页99页.
[5]莫里森等著.美利坚合众国的成长(上卷)[M].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