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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土地资源管理是农村管理中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建设发展农村土地资源管理也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如果这些不良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对新农村就建设发展以及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会造成非常不良影响。本文就是对土地管理现状与解决方式进行分析,希望对相关人员有所启示。
关鍵词:农村;土地管理;现状;解决方式
引言:土地资源是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基础所在。农村土地资源管理与农业经济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有着非常紧密联系。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速度不断加快,土地资源管理范围不断扩展,原有的土地资源管理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目前农村土地资源管理需求。我国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重视程度,针对土地资源管理现状找寻有效措施进行改善,从而提升农村土地资源管理成效,为农村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对农村土地管理现状与解决方式进行探究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下面就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农村土地管理现状分析
新农村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发展与土地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问题也越来越为突出。土地资源应用审批前并没有对土地资源应用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审核,甚至一些工程项目没有经过审批就开始投入建设,毁坏农业耕地资源不良情况普遍存在。农村新建设的住房没有经过合理规划,杂乱无章的进行布置,农村土地资源浪费情况严重。我国一些农村区域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矿产资源开发建设的矿洞严重破坏了土地资源,同时还使得农村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没有随时代发展进行转变,土地管理制度过于落后,对农村土地资源流转造成了很大限制。与农村土地资源流转相关的评估、咨询等中介结构建设不够完善,现行管理体制不能得到有效落实。这些农村土地资源管理问题不仅受到了社会的密切关注,同时也引起了我国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如何加强农村土地管理
(一)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监督
农村土地权流转管理工作是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必然需求,同时也是农村生产力局部调整的重要体现。通过对农村土地流转全进行管理,可以对农村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进行完善,促进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水平提升。县级、乡镇土地资源管理部门需要将农村土地流转权管理纳入到日常工作范围内,并且结合农村土地资源流转现状,应用有效措施、政策对农村土地流转进行约束和规范,促使农村土地资源管理水平可以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政府部门需要明确农村土地资源应用权流转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确定管理工作开展需要坚守的原则,任何管理工作开展都需要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对于违规性的农村土地资源应用权流转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惩罚措施。要对农村土地应用权流转合同文本进行规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最为标准化的流转合同,从而对农村土地资源流转进行有效约束。农村经济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也需要进一步健全化,要恢复和落实该部门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审核和仲裁权利。
(二)不断提升土地流转的开发档次
对于农村土地资源流转不能盲目性的进行,而是需要严格遵守相应的原则,促使农村土地资源流转可以呈现出多元化的。农村土地资源流转过程中要保证农村土地资源应用的合理性、科学性,提升区域农民的经济收益,为农村经济建设发展做出贡献。要面向市场不断提升农村土地流转的开发档次,以农村土地流转为切入点,对农村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将流转土地区域转变成为“示范园”,或者将其转变成为推广高新科技的“试验区”,积极进行财政双向增长的新型社区创建。要不断强化管理控制力度,保证农村土地资源流转的有序性。县级、镇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的职能需要良好呈现出来,进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咨询、仲裁机制建设,最终制定出农村土地经营全流转管理的方法和制度,通过有效管理和约束消除农村土地资源流转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纠纷。
(三) 严格加强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
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要求和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从严控制,用好用活农村建设用地置换政策,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在已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好村镇建设规划。凡是符合建房条件(或放弃原住房迁建)的,村民原则上不得原地改、扩、新建住房(危房改造除外),要引导村民向城镇集中或到规划的居民点建房。对不具备规划居民点建设的,尽量利用空闲地、老宅基地和荒坡地、废弃地等未利用地建房。同时,从严控制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全县范围内农业户口的村民依法享有使用集体土地建房的权利,但必须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已“一户多宅” 或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赠与他人的,不得再申请和审批宅基地。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审批、占用集体土地建房。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以户口簿记载的农业户口人数计算:3人以内户(含3人)90平方米;4人户120平方米,5人以上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四)规范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
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應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确定后,不得擅自将原土地用途改变为非农业建设用途。畜禽养殖用地如果规划不合理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不仅会损害农村生态环境,同时还会对农村居民正常生活造成非常不良影响,所以对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管理一定要重视。
结语:农村土地资源管理与农村经济建设发展有着非常紧密联系,一定要找寻农村土地资源管理中存在的不良问题,应用有效措施进行改善。提升农村土地资源管理成效,推动我国新农村建设,为我国农村经济建设发展增加新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 孙先伟,孙海芹. 浅析农村土地管理的现状[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3(21)
[2] 李婧. 解决农村土地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2(30)
[3] 刘珊,田佩川. 浅谈农村土地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式[J]. 吉林农业. 2011(07)
关鍵词:农村;土地管理;现状;解决方式
引言:土地资源是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基础所在。农村土地资源管理与农业经济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有着非常紧密联系。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速度不断加快,土地资源管理范围不断扩展,原有的土地资源管理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目前农村土地资源管理需求。我国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重视程度,针对土地资源管理现状找寻有效措施进行改善,从而提升农村土地资源管理成效,为农村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对农村土地管理现状与解决方式进行探究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下面就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农村土地管理现状分析
新农村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发展与土地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问题也越来越为突出。土地资源应用审批前并没有对土地资源应用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审核,甚至一些工程项目没有经过审批就开始投入建设,毁坏农业耕地资源不良情况普遍存在。农村新建设的住房没有经过合理规划,杂乱无章的进行布置,农村土地资源浪费情况严重。我国一些农村区域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矿产资源开发建设的矿洞严重破坏了土地资源,同时还使得农村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没有随时代发展进行转变,土地管理制度过于落后,对农村土地资源流转造成了很大限制。与农村土地资源流转相关的评估、咨询等中介结构建设不够完善,现行管理体制不能得到有效落实。这些农村土地资源管理问题不仅受到了社会的密切关注,同时也引起了我国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如何加强农村土地管理
(一)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监督
农村土地权流转管理工作是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必然需求,同时也是农村生产力局部调整的重要体现。通过对农村土地流转全进行管理,可以对农村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进行完善,促进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水平提升。县级、乡镇土地资源管理部门需要将农村土地流转权管理纳入到日常工作范围内,并且结合农村土地资源流转现状,应用有效措施、政策对农村土地流转进行约束和规范,促使农村土地资源管理水平可以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政府部门需要明确农村土地资源应用权流转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确定管理工作开展需要坚守的原则,任何管理工作开展都需要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对于违规性的农村土地资源应用权流转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惩罚措施。要对农村土地应用权流转合同文本进行规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最为标准化的流转合同,从而对农村土地资源流转进行有效约束。农村经济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也需要进一步健全化,要恢复和落实该部门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审核和仲裁权利。
(二)不断提升土地流转的开发档次
对于农村土地资源流转不能盲目性的进行,而是需要严格遵守相应的原则,促使农村土地资源流转可以呈现出多元化的。农村土地资源流转过程中要保证农村土地资源应用的合理性、科学性,提升区域农民的经济收益,为农村经济建设发展做出贡献。要面向市场不断提升农村土地流转的开发档次,以农村土地流转为切入点,对农村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将流转土地区域转变成为“示范园”,或者将其转变成为推广高新科技的“试验区”,积极进行财政双向增长的新型社区创建。要不断强化管理控制力度,保证农村土地资源流转的有序性。县级、镇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的职能需要良好呈现出来,进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咨询、仲裁机制建设,最终制定出农村土地经营全流转管理的方法和制度,通过有效管理和约束消除农村土地资源流转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纠纷。
(三) 严格加强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
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要求和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从严控制,用好用活农村建设用地置换政策,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在已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好村镇建设规划。凡是符合建房条件(或放弃原住房迁建)的,村民原则上不得原地改、扩、新建住房(危房改造除外),要引导村民向城镇集中或到规划的居民点建房。对不具备规划居民点建设的,尽量利用空闲地、老宅基地和荒坡地、废弃地等未利用地建房。同时,从严控制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全县范围内农业户口的村民依法享有使用集体土地建房的权利,但必须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已“一户多宅” 或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赠与他人的,不得再申请和审批宅基地。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审批、占用集体土地建房。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以户口簿记载的农业户口人数计算:3人以内户(含3人)90平方米;4人户120平方米,5人以上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四)规范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
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應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确定后,不得擅自将原土地用途改变为非农业建设用途。畜禽养殖用地如果规划不合理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不仅会损害农村生态环境,同时还会对农村居民正常生活造成非常不良影响,所以对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管理一定要重视。
结语:农村土地资源管理与农村经济建设发展有着非常紧密联系,一定要找寻农村土地资源管理中存在的不良问题,应用有效措施进行改善。提升农村土地资源管理成效,推动我国新农村建设,为我国农村经济建设发展增加新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 孙先伟,孙海芹. 浅析农村土地管理的现状[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3(21)
[2] 李婧. 解决农村土地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2(30)
[3] 刘珊,田佩川. 浅谈农村土地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式[J]. 吉林农业. 20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