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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动创业投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是当前紧迫的任务
资本市场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重要的金融保障。美国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上自主创新能力最强的国家,关键在于美国拥有一个成熟、发达的资本市场,并在发现、培育和支持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纳斯达克市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平均每年IPO融资额接近200亿美元,培育了微软、英特尔、思科为代表的高技术企业群体,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必须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我国创业投资经过近10年的发展,已经具有相当规模。2004年底,各类涉及创业投资活动的机构217家,所管理的创业资本接近500亿元。这些创业投资企业管理的项目中,大约40%的项目已经培育成熟。但相对我国国民经济和高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的创业投资市场体系建设对企业的自主创新,特别是对于创新能力较强的高技术企业,还没有形成足够强有力的支持。创业板市场迟迟没有推出,缺乏必要的税收扶持政策等问题,也一直困扰着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加快完善创业投资资本市场体系已成为了落实自主创新战略的当务之急。今年以来,随着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的颁布实施,以及股权分置等基础性制度问题的解决,我国资本市场将迎来一个创新与发展的全新时期。我们要充分把握这一历史性的机遇,转变观念,开拓创新,抓紧研究制定资本市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快创业板市场体系建设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
200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等10部委,正式发布了第39号令,即《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39号令在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从资本私募、委托管理、承诺出资制度、特别股权投资制度、业绩激励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等9个方面,为创投企业的运作提供了法规依据,为创投企业的发展拓展了空间。39号令通过对创投企业备案管理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创投企业的运作,有利于引导创业投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并且为下一步解决创业投资的重复征税等问题,对创投企业实施更为合理的税收政策奠定了制度基础。
今后一段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将加快研究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扶持创投企业的设立与发展。二是抓紧研究制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办法,指导各部门和各地方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规范化运作。三是加快制定针对创业投资的税收扶持政策。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与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一道,加快研究制定具体的创业投资税收鼓励政策,解决创业投资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投资者,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税收手段引导创业投资发展。
二、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资本市场提供更好的项目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一)建立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制度保障和激励机制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与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一道,共同研究制定全面的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希望通过这一系列财政、税收、金融和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将企业自主创新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实践证明,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是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根本保证。为促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200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制定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文件)。据统计,18号文件出台4年来,集成电路产业投资超过200亿美元,是过去几十年投资总额的4倍多;软件企业数量增加至近万家,销售收入与“九五”末相比增长了3.3倍。
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制定生物和数字电视等专项产业政策,进一步完善鼓励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些专项产业政策将进一步推动集成电路产业、软件产业、生物产业和数字电视产业加快发展。
(二)加速自主创新成果的产业化
产业化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过程中,担负着把重大自主创新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速培育成长性企业和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历史使命。
“十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为推动产业化工作,多次制定了《当前国家鼓励优先发展的高【下转第24页】【上接第27页】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已成为引导全社会投入产业化的重要政策工具。“十五”期间组织实施了新一代信息网络、深亚微米集成电路、数字电视、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支线飞机、高速铁路、煤液化制油等12大高技术工程,安排了下一代互联网、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信息安全产品等20多个重大产业化专项,支持了1600多个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一大批具有一定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技术企业脱颖而出,一批新兴产业正在逐步形成,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其中,新和成、华邦制药、大族激光、华星化工等部分企业已经成功实现在中小企业板上市。还有大批项目已经成熟,经济效益显著,具备了大规模商业化的基础,我们将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共同推动这批企业尽快在中小企业板上市。
“十一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在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环保和海洋资源开发等领域,加快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支持一大批企业的快速发展,以自主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实现高技术产业和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
(三)推动产业的集聚式发展
历史和实践证明,产业集聚有利于产业内部通过更为密切的联系、互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十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建设了17个国家软件基地、2个光电子基地和9个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这些产业基地的聚集效应正在显现。江苏昆山、广东东莞等地已成为世界电子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深圳、石家庄和长春等地在生物医药、原料药方面,集聚了一批研究机构和生产企业,研发和生产已初具规模,为加速其发展,相继批准建设了3个生物和医药产业基地,在陕西启动了航空产业基地建设。在这些产业基地中,一大批极具创新活力的骨干企业正在蓬勃兴起。这批产业基地将成为中小企业板和未来创业板市场的项目“蓄水池”。“十一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通过规划引导和政策倾斜,继续建设一批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软件、航空、新材料、现代中药等产业基地;另一方面,我们还将继续促进高技术人才、资金、技术向现有的产业基地集中,推动产业基地中创新型企业的快速发展,为中小企业板提供更多的项目资源。
资本市场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重要的金融保障。美国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上自主创新能力最强的国家,关键在于美国拥有一个成熟、发达的资本市场,并在发现、培育和支持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纳斯达克市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平均每年IPO融资额接近200亿美元,培育了微软、英特尔、思科为代表的高技术企业群体,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必须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我国创业投资经过近10年的发展,已经具有相当规模。2004年底,各类涉及创业投资活动的机构217家,所管理的创业资本接近500亿元。这些创业投资企业管理的项目中,大约40%的项目已经培育成熟。但相对我国国民经济和高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的创业投资市场体系建设对企业的自主创新,特别是对于创新能力较强的高技术企业,还没有形成足够强有力的支持。创业板市场迟迟没有推出,缺乏必要的税收扶持政策等问题,也一直困扰着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加快完善创业投资资本市场体系已成为了落实自主创新战略的当务之急。今年以来,随着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的颁布实施,以及股权分置等基础性制度问题的解决,我国资本市场将迎来一个创新与发展的全新时期。我们要充分把握这一历史性的机遇,转变观念,开拓创新,抓紧研究制定资本市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快创业板市场体系建设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
200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等10部委,正式发布了第39号令,即《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39号令在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从资本私募、委托管理、承诺出资制度、特别股权投资制度、业绩激励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等9个方面,为创投企业的运作提供了法规依据,为创投企业的发展拓展了空间。39号令通过对创投企业备案管理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创投企业的运作,有利于引导创业投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并且为下一步解决创业投资的重复征税等问题,对创投企业实施更为合理的税收政策奠定了制度基础。
今后一段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将加快研究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扶持创投企业的设立与发展。二是抓紧研究制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办法,指导各部门和各地方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规范化运作。三是加快制定针对创业投资的税收扶持政策。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与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一道,加快研究制定具体的创业投资税收鼓励政策,解决创业投资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投资者,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税收手段引导创业投资发展。
二、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资本市场提供更好的项目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一)建立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制度保障和激励机制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与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一道,共同研究制定全面的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希望通过这一系列财政、税收、金融和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将企业自主创新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实践证明,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是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根本保证。为促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200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制定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文件)。据统计,18号文件出台4年来,集成电路产业投资超过200亿美元,是过去几十年投资总额的4倍多;软件企业数量增加至近万家,销售收入与“九五”末相比增长了3.3倍。
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制定生物和数字电视等专项产业政策,进一步完善鼓励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些专项产业政策将进一步推动集成电路产业、软件产业、生物产业和数字电视产业加快发展。
(二)加速自主创新成果的产业化
产业化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过程中,担负着把重大自主创新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速培育成长性企业和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历史使命。
“十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为推动产业化工作,多次制定了《当前国家鼓励优先发展的高【下转第24页】【上接第27页】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已成为引导全社会投入产业化的重要政策工具。“十五”期间组织实施了新一代信息网络、深亚微米集成电路、数字电视、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支线飞机、高速铁路、煤液化制油等12大高技术工程,安排了下一代互联网、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信息安全产品等20多个重大产业化专项,支持了1600多个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一大批具有一定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技术企业脱颖而出,一批新兴产业正在逐步形成,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其中,新和成、华邦制药、大族激光、华星化工等部分企业已经成功实现在中小企业板上市。还有大批项目已经成熟,经济效益显著,具备了大规模商业化的基础,我们将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共同推动这批企业尽快在中小企业板上市。
“十一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在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环保和海洋资源开发等领域,加快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支持一大批企业的快速发展,以自主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实现高技术产业和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
(三)推动产业的集聚式发展
历史和实践证明,产业集聚有利于产业内部通过更为密切的联系、互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十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建设了17个国家软件基地、2个光电子基地和9个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这些产业基地的聚集效应正在显现。江苏昆山、广东东莞等地已成为世界电子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深圳、石家庄和长春等地在生物医药、原料药方面,集聚了一批研究机构和生产企业,研发和生产已初具规模,为加速其发展,相继批准建设了3个生物和医药产业基地,在陕西启动了航空产业基地建设。在这些产业基地中,一大批极具创新活力的骨干企业正在蓬勃兴起。这批产业基地将成为中小企业板和未来创业板市场的项目“蓄水池”。“十一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通过规划引导和政策倾斜,继续建设一批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软件、航空、新材料、现代中药等产业基地;另一方面,我们还将继续促进高技术人才、资金、技术向现有的产业基地集中,推动产业基地中创新型企业的快速发展,为中小企业板提供更多的项目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