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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日,广州正式实施《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广州行政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但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可以使用电动三轮车从事社区配送服务,条件是该电动三轮车要“符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广州市对快递三轮车的禁止规定,并非首创。2016年3月,深圳查扣诸多“未有国家标准电动三轮车”曾引发舆论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