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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公正问题一直是国内外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涉及哲学、经济学、法理学、政治学以及伦理学等各个领域。发展公正是从发展哲学的层面研究社会的公正性,使人们从本质上重视公正性的重要性,更为人们解决现实性的社会问题提供保障,因此,公正及发展公正问题的研究,既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又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而要研究公正问题,必须首先了解公正及发展公正的概念。本文通过辨析公正与正义、公平、平等之间的关系,指出公正是社会关系的均衡合理以及达到这种均衡合理的关系所要恪守的规范尺度;发展公正是人们对社会发展的一种价值评价,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体现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人们对发展公正的追求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关键词:公正;发展公正
中图分类号:D046.1 文献标识码:A
公正问题一直是国内外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涉及哲学、经济学、法理学、政治学以及伦理学等各个领域。发展公正是从发展哲学的层面研究社会的公正性,使人们从本质上重视公正性的重要性,更为人们解决现实性的社会问题提供保障,因此,公正及发展公正问题的研究,既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又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公正及发展公正的概念界定为其研提供基础保证。
公正思想在西方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五百年,当时主要是为解决贵族和平民之间的经济利益冲突。罗尔斯是公正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提出了公正存在的逻辑前提—“无知之幕”,指出人在原始状态下,对自己的出身、天赋、能力、体力等一无所知,并且每个人都是自由的和“有理性”的个体。罗尔斯的正义理论起点于“无知之幕”,其理论逻辑过于薄弱,并且把注意力放在社会少数受益者身上,带有平均主义的嫌疑。诺齐克对罗尔斯的公正理论提出明确批判,他认为财产权等权利拥有明显的优先地位,提出分配公正的逻辑起点是个人权利,他允许人们以正当的方式任意转换利益,充分证实了权利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但他的公正思想对社会弱势群体有所忽视,不利于社会的合作与整合。
一、公正
从一般意义上说,公正是指社会关系的均衡合理以及达到这种均衡合理的关系所要恪守的规范尺度。它包含两层意思:第一是状态公正、实事公正,即社会资源的分配以及社会关系的调剂都是均衡合理的,第二是要想实现这个目标所要遵循的准则,即公正的原则。
要想准确理解公正的含义,必须区分公正与正义、公平、平等。
公正与正义:公正是人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正义则是社会弘扬的最高准则,公正的未必正义,不公正的一定不正义,不正义的未必不公正。
公正与公平:公正与公平最大的区别是公正从一般意义上讲具有社会性,它所侧重的是“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并且强调这种价值取向的正当性;而公平则是作为一种尺度来衡量结果,带有工具性,并且作为工具的这个尺度也应该是公正的。因为公正强调正当性,所以它不但关注事情的现状、结果是否公正,同时还要关注产生这种现状和结果所应遵循的程序是否公正;而公平的一项重要内容便是遵循“同一标准”原则,用来防止某些社会成员用双重或多重标准的方式,通过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满足自身更多需求,从而造成社会的不公正。一般来说,公正的事情肯定是公平的,但公平的事情不一定公正。
公正与平等:首先,平等与自由、社会合作等价值理念结合起来并协调发展才有可能实现公正,任何一方过度膨胀都不可能实现公正,与平等相比,平等存在“过度”的可能性,所以,平等是隶属于公正的,适度的平等才是公正。其次,公正侧重于认同现实社会,是与现实社会息息相关的,公正的思想可以通过许多现实化的途径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即使社会中存在着一些不平等的现象,但公正可以作为一种调剂手段进行调适。而平等则更侧重于一种理想化的状态,追求人的绝对平等,平等包括人际平等和环境平等,前者指人的天资、造诣的平等,后者指人的家庭环境、受教育环境、条件、机会及拥有社会财富的平等。人们在追求平等时往往不考虑其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将其与自由、社会合作等相脱离,使平等成为一种纯粹理想化、精神化的追求。而在这种平等面前,许多由其他因素引起的不平等就难以被认同,从而形成平等与公正间的相互抵触。
公正的思想中包含着正义、公平、平等的精髓,是对这几个概念的有效整合,无论从理论意义还是实践价值上,公正都居于一以统之的地位。公正既是一种评价尺度,也是社会良性运行的原则。一个社会要想良性运行,最基本应该遵循的就是公正原则,即能够合理地划分、分配和调节社会利益,不仅指导社会运行的方向,而且对发展中出现的不合理、不公正现象进行调适,使之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趋势。
二、发展公正
发展公正首先是对人而言的,也即说,发展能否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和谐发展。进一步说,发展公正是对人与人的关系而言的,发展能否形成合理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因此,发展的公正性实质上是对人的生存和发展方式及社会关系合理性的追问。发展公正关注的重点并不是发展“是什么”的问题,而是发展“应如何”的问题,是对社会发展的一种价值评价。发展的公正性既是一种“实然”,因为公正体现在现实的社会发展中;但发展公正更是一种“应然”,它是社会发展的一种理想状态,或对社会发展的理想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公正体现了“实然”与“应然”的统一。发展公正的实现是一个过程,需要一定的主客观条件,因此,发展公正是相对的;但人们对发展公正的追求是无止境的,绝对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公正是相对和绝对的统一。发展公正孕育在合规律性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因为只有合规律性的社会发展才是实现公正的基础,但合规律性的发展也不一定导致合目的性的结果,只有使发展的成果惠及每一个人,发展的公正性才能真正体现,所以,发展公正体现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发展公正可以从各个角度进行区分,这里,我们仅从公正的实现途径,将发展公正分为发展起点公正、发展过程公正和发展结果公正三个方面。 (一)发展起点公正
罗尔斯的“无知之幕”是其正义理论的根本方法,也是对起点公正的最初始假设。在罗尔斯看来,要实现公正,最关键的就是要排除社会、自然等偶然因素对主体的影响,因此,要假定人们不知道一些事实,首先,对自身的天赋和社会地位一无所知,人们不知道自己的社会地位、阶级出身,也不知道与生俱来的理智和力量。其次,对自身的心理特征和性格气质一无所知,如不知道自身对冒险的喜恶,也不知道自身的气质是乐观的还是悲观的。第三,对自身所处的时代及其特征一无所知,人们不知道他们所处时代的经济政治情况,不了解这个时代的文明文化水平。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就是要使主体完全都处于“无知”笼罩下的最初始状态,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主体发展起点的公正性。但罗尔斯的“无知之幕”是一种不存在的假设情况,人们不可能存在于这种绝对的“无知”之中。
发展起点包含人际和环境两方面的内容,人际方面主要是指人的天资、造诣等天生的因素,环境方面主要是指生活环境、受教育环境等后天的影响因素,因此,对发展起点公正的影响也就有天赋、家庭、受教育情况、社会条件、职业等几个因素的影响。但因为人的天资禀赋本身就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因此,要求发展起点整齐划一的绝对平等公正是不现实的,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公正。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受后天因素影响的相对公正,而这个层面上的发展起点公正其实也可以称之为发展机会公正。
在传统社会,等级制度森严,社会成员被明显地划分为“特权”阶级和“普通”民众阶级,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不是由自身努力得来,而是由先赋的性别、家庭、种族等决定的,因此,传统社会的发展机会是完全不公正的。要实现发展机会公正必须要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普遍性原则,即机会不能只向一部分开放,所有满足条件的社会成员都应该享受同等的机会,二是后致性原则,也就是说一个人的社会荣誉与社会地位并不是由先天决定的,而是需要后天努力才能得到。正是这种平等的竞争机会,为社会成员施展才能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调动了普通大众改变现状的决心,为社会增添了生机和活力,提升了社会进步的质量和速度。
(二)发展过程公正
发展过程公正也可以理解为按贡献进行的初次分配公正。公正的初次分配使发展起点公正得以实现,使发展结果公正具备基本基础,因此,可以说,公正的发展过程是一个社会发展公正的核心,公正的初次分配是一个社会发展公正的必要支撑。
吴忠民对初次分配做了解释,他认为初次分配是社会成员通过生产要素的投入和自己的劳动,对社会做出贡献后所获得的直接收益。由于每个社会成员投入劳动的数量、质量以及所投入的生产要素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对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也是存在差异的,而公正的初次分配,就是根据社会成员不同的社会贡献而直接进行的有差别的分配,它也因此最直接、最直观地体现了公正原则的兑现程度。
公正的初次分配准则具有非常显著的特点,首先,强调“付出”与“获得”的正相关,社会成员付出的多,他所获得的社会收益也就相对较多。无论是“剥削”的性质还是“平均主义”的性质,都展现了不公正,所以,一旦社会出现这种付出与收益间的不对称现象,就应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其次,强调个体依靠自身努力而获得的成就。第三,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相对较大。由于社会成员对社会的贡献有高有低,因此获得的收益也就有多有少,久而久之就会形成较大的贫富差距,这是公正的初次分配的一个显著特征,因此需要再次分配以辅助和配合。第四,初次分配的重要性在现代化社会中逐渐降低。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为了缩减贫富差距,社会调剂功能不断增强,对社会再分配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公正的初次分配的地位逐渐降低。
(三)发展结果公正
发展结果公正实质上是一种社会调剂手段,所谓社会调剂,是指立足于社会的整体利益,对于初次分配之后的社会利益格局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整,使广大社会成员普遍地不断得到由发展所带来的利益,进而使社会的质量不断地有所提升。[14]社会调剂的实施可以消除许多不公正因素,保证社会的良性发展。首先,合理的社会调剂能够扩大利益的覆盖面,保证利益的均衡分配。通过社会调剂,可以弥补初次分配只重贡献的不足,使社会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缩减贫富差距。其次,社会调剂有助于社会成员自身潜能更深的开发与发展。要使社会弱势群体得以持久的公正发展,不能仅仅局限于解决温饱,更应注重为其提供教育资源、发展机会等方面的扶持,使社会弱势群体能正常地发展其自身潜能。约翰·罗尔斯曾指出,社会一定要加大对出身不好、天赋较低的底层社会人们的重视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社会的真正公平,确保每一个人享受同等的社会机会。 [15] 第三,社会调剂有助于提高社会的整体合作程度。贫富差距过大容易造成社会动荡,产生隔阂、仇视等种种不良心理因素,通过社会调剂,并非平均主义的“削高平低”,应使社会成员间保持一种相对协调的状态,增强社会的合作力与整合性,从而形成更大的社会发展动力。
综上,公正是社会关系的均衡合理以及达到这种均衡合理的关系所要恪守的规范尺度;发展公正是人们对社会发展的一种价值评价,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体现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人们对发展公正的追求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1][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M].商务印书馆,1959
[3][古希腊]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M].吴永泉译.商务印书馆,1959
[4][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M].郭斌和等译.商务印书馆,1986
[5][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格马科伦理学》[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6][中]冯颜利.《全球发展的公正性:问题与解答》[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7]吴忠民:《社会公正论》,[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
[8][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9]陈少峰.正义的公正[M].人民出版社,2009
[10]吴忠民.走向公正的中国社会[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
[11]高兆明.制度公正论[M].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
关键词:公正;发展公正
中图分类号:D046.1 文献标识码:A
公正问题一直是国内外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涉及哲学、经济学、法理学、政治学以及伦理学等各个领域。发展公正是从发展哲学的层面研究社会的公正性,使人们从本质上重视公正性的重要性,更为人们解决现实性的社会问题提供保障,因此,公正及发展公正问题的研究,既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又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公正及发展公正的概念界定为其研提供基础保证。
公正思想在西方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五百年,当时主要是为解决贵族和平民之间的经济利益冲突。罗尔斯是公正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提出了公正存在的逻辑前提—“无知之幕”,指出人在原始状态下,对自己的出身、天赋、能力、体力等一无所知,并且每个人都是自由的和“有理性”的个体。罗尔斯的正义理论起点于“无知之幕”,其理论逻辑过于薄弱,并且把注意力放在社会少数受益者身上,带有平均主义的嫌疑。诺齐克对罗尔斯的公正理论提出明确批判,他认为财产权等权利拥有明显的优先地位,提出分配公正的逻辑起点是个人权利,他允许人们以正当的方式任意转换利益,充分证实了权利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但他的公正思想对社会弱势群体有所忽视,不利于社会的合作与整合。
一、公正
从一般意义上说,公正是指社会关系的均衡合理以及达到这种均衡合理的关系所要恪守的规范尺度。它包含两层意思:第一是状态公正、实事公正,即社会资源的分配以及社会关系的调剂都是均衡合理的,第二是要想实现这个目标所要遵循的准则,即公正的原则。
要想准确理解公正的含义,必须区分公正与正义、公平、平等。
公正与正义:公正是人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正义则是社会弘扬的最高准则,公正的未必正义,不公正的一定不正义,不正义的未必不公正。
公正与公平:公正与公平最大的区别是公正从一般意义上讲具有社会性,它所侧重的是“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并且强调这种价值取向的正当性;而公平则是作为一种尺度来衡量结果,带有工具性,并且作为工具的这个尺度也应该是公正的。因为公正强调正当性,所以它不但关注事情的现状、结果是否公正,同时还要关注产生这种现状和结果所应遵循的程序是否公正;而公平的一项重要内容便是遵循“同一标准”原则,用来防止某些社会成员用双重或多重标准的方式,通过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满足自身更多需求,从而造成社会的不公正。一般来说,公正的事情肯定是公平的,但公平的事情不一定公正。
公正与平等:首先,平等与自由、社会合作等价值理念结合起来并协调发展才有可能实现公正,任何一方过度膨胀都不可能实现公正,与平等相比,平等存在“过度”的可能性,所以,平等是隶属于公正的,适度的平等才是公正。其次,公正侧重于认同现实社会,是与现实社会息息相关的,公正的思想可以通过许多现实化的途径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即使社会中存在着一些不平等的现象,但公正可以作为一种调剂手段进行调适。而平等则更侧重于一种理想化的状态,追求人的绝对平等,平等包括人际平等和环境平等,前者指人的天资、造诣的平等,后者指人的家庭环境、受教育环境、条件、机会及拥有社会财富的平等。人们在追求平等时往往不考虑其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将其与自由、社会合作等相脱离,使平等成为一种纯粹理想化、精神化的追求。而在这种平等面前,许多由其他因素引起的不平等就难以被认同,从而形成平等与公正间的相互抵触。
公正的思想中包含着正义、公平、平等的精髓,是对这几个概念的有效整合,无论从理论意义还是实践价值上,公正都居于一以统之的地位。公正既是一种评价尺度,也是社会良性运行的原则。一个社会要想良性运行,最基本应该遵循的就是公正原则,即能够合理地划分、分配和调节社会利益,不仅指导社会运行的方向,而且对发展中出现的不合理、不公正现象进行调适,使之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趋势。
二、发展公正
发展公正首先是对人而言的,也即说,发展能否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和谐发展。进一步说,发展公正是对人与人的关系而言的,发展能否形成合理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因此,发展的公正性实质上是对人的生存和发展方式及社会关系合理性的追问。发展公正关注的重点并不是发展“是什么”的问题,而是发展“应如何”的问题,是对社会发展的一种价值评价。发展的公正性既是一种“实然”,因为公正体现在现实的社会发展中;但发展公正更是一种“应然”,它是社会发展的一种理想状态,或对社会发展的理想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公正体现了“实然”与“应然”的统一。发展公正的实现是一个过程,需要一定的主客观条件,因此,发展公正是相对的;但人们对发展公正的追求是无止境的,绝对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公正是相对和绝对的统一。发展公正孕育在合规律性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因为只有合规律性的社会发展才是实现公正的基础,但合规律性的发展也不一定导致合目的性的结果,只有使发展的成果惠及每一个人,发展的公正性才能真正体现,所以,发展公正体现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发展公正可以从各个角度进行区分,这里,我们仅从公正的实现途径,将发展公正分为发展起点公正、发展过程公正和发展结果公正三个方面。 (一)发展起点公正
罗尔斯的“无知之幕”是其正义理论的根本方法,也是对起点公正的最初始假设。在罗尔斯看来,要实现公正,最关键的就是要排除社会、自然等偶然因素对主体的影响,因此,要假定人们不知道一些事实,首先,对自身的天赋和社会地位一无所知,人们不知道自己的社会地位、阶级出身,也不知道与生俱来的理智和力量。其次,对自身的心理特征和性格气质一无所知,如不知道自身对冒险的喜恶,也不知道自身的气质是乐观的还是悲观的。第三,对自身所处的时代及其特征一无所知,人们不知道他们所处时代的经济政治情况,不了解这个时代的文明文化水平。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就是要使主体完全都处于“无知”笼罩下的最初始状态,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主体发展起点的公正性。但罗尔斯的“无知之幕”是一种不存在的假设情况,人们不可能存在于这种绝对的“无知”之中。
发展起点包含人际和环境两方面的内容,人际方面主要是指人的天资、造诣等天生的因素,环境方面主要是指生活环境、受教育环境等后天的影响因素,因此,对发展起点公正的影响也就有天赋、家庭、受教育情况、社会条件、职业等几个因素的影响。但因为人的天资禀赋本身就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因此,要求发展起点整齐划一的绝对平等公正是不现实的,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公正。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受后天因素影响的相对公正,而这个层面上的发展起点公正其实也可以称之为发展机会公正。
在传统社会,等级制度森严,社会成员被明显地划分为“特权”阶级和“普通”民众阶级,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不是由自身努力得来,而是由先赋的性别、家庭、种族等决定的,因此,传统社会的发展机会是完全不公正的。要实现发展机会公正必须要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普遍性原则,即机会不能只向一部分开放,所有满足条件的社会成员都应该享受同等的机会,二是后致性原则,也就是说一个人的社会荣誉与社会地位并不是由先天决定的,而是需要后天努力才能得到。正是这种平等的竞争机会,为社会成员施展才能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调动了普通大众改变现状的决心,为社会增添了生机和活力,提升了社会进步的质量和速度。
(二)发展过程公正
发展过程公正也可以理解为按贡献进行的初次分配公正。公正的初次分配使发展起点公正得以实现,使发展结果公正具备基本基础,因此,可以说,公正的发展过程是一个社会发展公正的核心,公正的初次分配是一个社会发展公正的必要支撑。
吴忠民对初次分配做了解释,他认为初次分配是社会成员通过生产要素的投入和自己的劳动,对社会做出贡献后所获得的直接收益。由于每个社会成员投入劳动的数量、质量以及所投入的生产要素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对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也是存在差异的,而公正的初次分配,就是根据社会成员不同的社会贡献而直接进行的有差别的分配,它也因此最直接、最直观地体现了公正原则的兑现程度。
公正的初次分配准则具有非常显著的特点,首先,强调“付出”与“获得”的正相关,社会成员付出的多,他所获得的社会收益也就相对较多。无论是“剥削”的性质还是“平均主义”的性质,都展现了不公正,所以,一旦社会出现这种付出与收益间的不对称现象,就应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其次,强调个体依靠自身努力而获得的成就。第三,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相对较大。由于社会成员对社会的贡献有高有低,因此获得的收益也就有多有少,久而久之就会形成较大的贫富差距,这是公正的初次分配的一个显著特征,因此需要再次分配以辅助和配合。第四,初次分配的重要性在现代化社会中逐渐降低。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为了缩减贫富差距,社会调剂功能不断增强,对社会再分配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公正的初次分配的地位逐渐降低。
(三)发展结果公正
发展结果公正实质上是一种社会调剂手段,所谓社会调剂,是指立足于社会的整体利益,对于初次分配之后的社会利益格局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整,使广大社会成员普遍地不断得到由发展所带来的利益,进而使社会的质量不断地有所提升。[14]社会调剂的实施可以消除许多不公正因素,保证社会的良性发展。首先,合理的社会调剂能够扩大利益的覆盖面,保证利益的均衡分配。通过社会调剂,可以弥补初次分配只重贡献的不足,使社会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缩减贫富差距。其次,社会调剂有助于社会成员自身潜能更深的开发与发展。要使社会弱势群体得以持久的公正发展,不能仅仅局限于解决温饱,更应注重为其提供教育资源、发展机会等方面的扶持,使社会弱势群体能正常地发展其自身潜能。约翰·罗尔斯曾指出,社会一定要加大对出身不好、天赋较低的底层社会人们的重视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社会的真正公平,确保每一个人享受同等的社会机会。 [15] 第三,社会调剂有助于提高社会的整体合作程度。贫富差距过大容易造成社会动荡,产生隔阂、仇视等种种不良心理因素,通过社会调剂,并非平均主义的“削高平低”,应使社会成员间保持一种相对协调的状态,增强社会的合作力与整合性,从而形成更大的社会发展动力。
综上,公正是社会关系的均衡合理以及达到这种均衡合理的关系所要恪守的规范尺度;发展公正是人们对社会发展的一种价值评价,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体现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人们对发展公正的追求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1][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M].商务印书馆,1959
[3][古希腊]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M].吴永泉译.商务印书馆,1959
[4][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M].郭斌和等译.商务印书馆,1986
[5][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格马科伦理学》[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6][中]冯颜利.《全球发展的公正性:问题与解答》[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7]吴忠民:《社会公正论》,[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
[8][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9]陈少峰.正义的公正[M].人民出版社,2009
[10]吴忠民.走向公正的中国社会[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
[11]高兆明.制度公正论[M].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