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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沙龙在1966”(下文简称押)的戏剧批评,大体感觉上是突出了一个“我”,片面的洞见——对“我”负责押文常让人觉得过于“主观”,原因大致如下:1.“我见”即一切押以其“所见到的”作为批评的唯一依据。而这“所见到的”仅包括剧本和舞台呈现。押对国内创作者的初衷设想、创作背景经历、相关剧评等信息常常抱有怀疑或忽视的态度。特别是对‘宣传”的敌视,在诸多文章中反而成为了批评的突破口。另外,“我见”亦是“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