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马来西亚物业管理的主管机关是国家住宅管理局,每个州设有分局。分局下设几十个区办事处。每个区办事处一般管理3至4个住宅小区,1.5万至2万户居民。各区办事处根据本区住宅管理工作的需要。通常设立多个业务小组。区办事处管理住宅小区的业务范围包括:商业中心的租赁管理;收取售房期款和出租住宅的租金;公共场所的出租服务和管理;小区内停车场的管理;小区的环境卫生、园艺及绿化管理。此外。有的区办事处还负责介绍居民劳动就业、配合保安部门搞好治安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