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文化产品的意义是社会关系的建构,在文化产品服务对象差异的基点上所进行的"高雅"与"通俗"的区分,实际上是意识形态构建的一个产物,它所履行的是"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使社会差别合法化的社会功能"。现代社会的生产方式,已把两个具有形式对立的要素整合进总体性的经济生活之中。在文化产品生产的社会约束基点上可以看到,所有的文化产品既是商业化的文化存在,又是真实的文化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