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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教学模式大多以讲授公司法的实然状态为主,较少提及公司法的应然状态、内在逻辑及核心思维。文章认为当代公司法教学应通过对公司法形成过程及应然状态下的权利分配、权利保障及权利博弈展现公司法教学的内在逻辑与法律体系。重构后的公司法教学体系通过对常用教材、公司法特性的分析构建出一套以法律内在逻辑为框架、权利博弈与分配为方法、情景模拟为手段的公司法教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