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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分制大背景下,出于加强学生管理、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密切师生关系等,延边大学法学院自2011年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并取得显著成效。积累了制度优先、推进有力、适时调整、宣传到位等实践经验,但也存在导师分配上民主原则贯彻不够、导师制缺乏学校制度层面的肯定、激励性的评价机制落实不够、经验交流与意见征求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因此,需要进行针对性地调整,不断促进本科生导师制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