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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法家师承关系应当从宏观的法律文化视野入手。法家的产生、发展与儒家具有不解之缘。其脉络即由孔子、子思、子夏,乃至李悝、慎到、昊起、商鞅,再由荀子、韩非、李斯及至吴公、贾谊、董仲舒。此间,《春秋》学起着重要作用。这个师承链条,既是法家思想的沿革史,又是儒家思想的演化史。及至荀子、董仲舒,先秦儒家完成了脱胎换骨的涅粲,法家思想则被融入新儒家思想体系当中,儒法两家共同缔造了古代正宗学术。法家精神始终未退出历史舞台,以法治国的精神,守法尽职的职业法家群体,始终在古代法律实践活动中宣示着自己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