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清代澳门华洋杂处,民间往来日益频繁,民事纠纷繁多。其中,发生于华葡民人之间的房产租赁纠纷,因其特定的社会成因及诉因而引人瞩目。地方官在裁判此类纠纷时,将维系社会稳定作为首要取向。而在维稳策略的背后,是统治者根深蒂固的华夷之防观念及以之为基础的澳门社会治理及民事管辖的二元体制,后者不仅给华葡民事纠纷的解决带来消极影响,更进一步削弱了清政府在澳门的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