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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已成为IT产业顶级竞争的主要武器。苹果与三星之间进行的全球专利战,核心在于争夺全球智能手机市场的霸主地位,因为从竞争实力来看,三星无疑是苹果面临的最为强劲的对手,而在去年,苹果在美国本土发起了对HTC的专利申诉,实现把HTC赶出美国市场的目的。
这些专利战的表面是在保护知识产权,但其实质是“借知识产权之名保护自己的市场地位”,更何况在一些手机的外观专利上面,本来争议很大,因为这些外观专利的评判主观性很大。
透过这些“核战争”,我们最应该反思两个问题:首先,是否该给苹果公司所有的创新都颁发专利;其次,坚持走技术路线的公司和新创立的公司在设计自己的产品时能在多大程度上借鉴其他公司的创新突破,而不被算作是专利侵权。
在美国,专利法的存在有125年,它规定:一项技术要获得专利必须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这样专利发明者就可以享有20年的专利独占权;“设计专利”,包括产品的外观设计,经过一个简单的审查过程后被授予专利权,其有效期为14年。
在苹果三星案子中,苹果提出保护期外观设计的诉讼看起来很可笑。
来自美国法院的消息透露,苹果向三星提出了避免侵犯苹果专利的设计建议:不要生产整体为长方形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努力将平板电脑的外观做得凌乱一点,而不是现在完全平整的样子。
面对这些让人哭笑不得的建议,业内人士忍不住调侃:三星可以将产品做成正方形、圆形,甚至是三角形,就可以避免官司。
但事实上,美国法院还是判决三星侵犯了苹果的三项外观设计,有网友忍不住发言:“创新应该是技术方面的,而不是图形这类。纠结于图形、菜单使用方式这些方面,根本就是在利用专利来扼杀使用的普适性。”
印第安纳大学法学教授李谢弗向媒体表示:“技术上大的飞跃是很罕见的,绝大多数创新都是技术细节上的微调。生产商们拿到一样好的产品,然后做出比之更好更廉价的东西是对消费者有利的。只是苹果上诉三星的案子中,获胜的是专利律师们。”
诚然,苹果公司设计的一些功能相比苹果手机出现前的同类产品来说的确是有了巨大的进步,但如果圆角矩形图标都要被赋予独占权,那么我们只能将“新颖”和“创造”的定义拓展到极限了。
美国的专利制度在这方面显得过于宽泛,而过于宽泛的专利会给公众带来三方面的危害。首先,这样做意味着科技企业会花更多时间在法庭上争斗,而非努力在市场上竞争。其次,这样做也会使一些公司依赖现有的技术,阻碍他们对这些技术进行后续开发。最后,这样做会引发美国专利系统许多更为广泛的问题:如专利流氓,指那些本身并不制造专利产品,而是购买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再借专利诉讼赚取巨额利润;如防御专利,主要是为了防止诉讼风险而申请专利,这种专利会增加企业成本;带来创新僵局,许多小型专利为不同的竞争者所有,这给结合多项技术创造新产品带来了困难。
也许不必这么悲观。在科技创新史上,我们看到了太多的垄断寡头一家独大,似乎不可能有后起之秀击败他们。但最终的结局总是,新技术、新发明、新设计横空出世,一举击败寡头,新的霸主粉墨登场。如此循环往复。
这些专利战的表面是在保护知识产权,但其实质是“借知识产权之名保护自己的市场地位”,更何况在一些手机的外观专利上面,本来争议很大,因为这些外观专利的评判主观性很大。
透过这些“核战争”,我们最应该反思两个问题:首先,是否该给苹果公司所有的创新都颁发专利;其次,坚持走技术路线的公司和新创立的公司在设计自己的产品时能在多大程度上借鉴其他公司的创新突破,而不被算作是专利侵权。
在美国,专利法的存在有125年,它规定:一项技术要获得专利必须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这样专利发明者就可以享有20年的专利独占权;“设计专利”,包括产品的外观设计,经过一个简单的审查过程后被授予专利权,其有效期为14年。
在苹果三星案子中,苹果提出保护期外观设计的诉讼看起来很可笑。
来自美国法院的消息透露,苹果向三星提出了避免侵犯苹果专利的设计建议:不要生产整体为长方形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努力将平板电脑的外观做得凌乱一点,而不是现在完全平整的样子。
面对这些让人哭笑不得的建议,业内人士忍不住调侃:三星可以将产品做成正方形、圆形,甚至是三角形,就可以避免官司。
但事实上,美国法院还是判决三星侵犯了苹果的三项外观设计,有网友忍不住发言:“创新应该是技术方面的,而不是图形这类。纠结于图形、菜单使用方式这些方面,根本就是在利用专利来扼杀使用的普适性。”
印第安纳大学法学教授李谢弗向媒体表示:“技术上大的飞跃是很罕见的,绝大多数创新都是技术细节上的微调。生产商们拿到一样好的产品,然后做出比之更好更廉价的东西是对消费者有利的。只是苹果上诉三星的案子中,获胜的是专利律师们。”
诚然,苹果公司设计的一些功能相比苹果手机出现前的同类产品来说的确是有了巨大的进步,但如果圆角矩形图标都要被赋予独占权,那么我们只能将“新颖”和“创造”的定义拓展到极限了。
美国的专利制度在这方面显得过于宽泛,而过于宽泛的专利会给公众带来三方面的危害。首先,这样做意味着科技企业会花更多时间在法庭上争斗,而非努力在市场上竞争。其次,这样做也会使一些公司依赖现有的技术,阻碍他们对这些技术进行后续开发。最后,这样做会引发美国专利系统许多更为广泛的问题:如专利流氓,指那些本身并不制造专利产品,而是购买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再借专利诉讼赚取巨额利润;如防御专利,主要是为了防止诉讼风险而申请专利,这种专利会增加企业成本;带来创新僵局,许多小型专利为不同的竞争者所有,这给结合多项技术创造新产品带来了困难。
也许不必这么悲观。在科技创新史上,我们看到了太多的垄断寡头一家独大,似乎不可能有后起之秀击败他们。但最终的结局总是,新技术、新发明、新设计横空出世,一举击败寡头,新的霸主粉墨登场。如此循环往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