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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献血者的个人信息、血液检测结果的反馈是献血者的个人隐私,理应妥善保护管理。否则,隐私一旦泄露,血站与献血者之间就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引起法律纠纷,同时也影响无偿献血工作的进行与发展。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采供血机构都应确保献血者信息不被泄露,保护献血者隐私。
【关键词】献血者;信息反馈;隐私权;人性化服务;血液质量
【中图分类号】R457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8-6455(2010)11-0237-02
作者简介:金莹(1971.7-),女,本科,主管护师,研究方向:献血者招募与护理。
献血者的个人信息、血液检测结果是献血者的个人隐私,理应妥善保护管理。否则,隐私一旦泄露,血站与献血者之间就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引起法律纠纷,同时也影响无偿献血工作的进行与发展。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采供血机构都应确保献血者信息不被泄露,保护献血者隐私。以下是笔者在多年的血站工作中,对无偿献血工作中献血者检测信息反馈和隐私权保护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1献血者检测信息及时、准确的反馈好处所在
1.1血站人性化服务的体现:人性化服务是血站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献血者献血后,本着对献血者负责的态度,对献血者的健康状况给予及时反馈,并注意保密,单独通知到本人,这样既保护献血者隐私,又完善献血后服务,使献血者充分感受到血站对他们的关爱。
1.2确保血液质量,安全输血:检测信息在反馈中,对HBSAg(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抗-HCV(丙型肝炎抗体)、SYR(梅毒抗体)、抗-HIV(爱滋病抗体)阳性的献血者,应婉言谢绝其以后再次参加无偿献血,并作好解释工作,让献血者做到自我排除,这样能降低再次献血者中的不合格率,一定程度上确保了血液质量,达到安全输血的目的。
1.3降低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在血站尚未使用电脑管理系统之前,既往检测不合格的献血者再次献血时,由于缺乏电脑的监控,工作人员无法迅速、准确地获得其以往献血的相关信息,这样献血后,势必将造成血站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浪费。通过信息反馈,将可以避免这种不必要的浪费。通过电脑监控可以杜绝不合格献血者再次献血。信息的反馈让解释工作做在了前面,也可减少采血工作中一些不必要的解释和查询工作,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2献血者隐私权的保护至关重要
2.1树立公众形象:无偿献血者是奉献爱心的一种社会群体,而血站是接受爱心奉献的地方,这样也就决定了,公众对血站工作具有更高的期望,其中包括了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解释工作、诚信度、隐私权保护等诸多方面,而隐私权的保护应该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基础部分。实际工作中,由于献血者隐私权保护工作没做好,而导致献血者流失,甚至造成献血者因献血而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生活纠纷(例如,SYR和抗-HIV阳性检测信息的反馈不当,引起献血者家庭成员之间的误会。)等情况时有发生。这也有损于血站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而做好这项工作,则能增加公众对血站的信任度。
2.2保护隐私:“无偿献血倒无所谓,献血后万一查出血液里带有某种病毒,血站能否为自己保密”这是一些市民较为普遍的心里负担,也可能因此而不愿参加无偿献血,做好隐私权保护工作,能彻底消除这种思想顾虑,让更多的人加入到无偿献血队伍中。
3检测信息反馈和保护献血者隐私权的具体做法
3.1检测信息反馈:信息反馈工作应由血站医务人员[1]专人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即血站应指定一个接受过相关咨询解释培训,并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医务人员,最好是医师来完成此项工作,这样还能指导不合格献血者进一步做有关的临床诊断和治疗。同时,信息反馈的对象应严格限于献血者本人,在接到有关检测结果咨询电话时,应仔细、全面核对献血者上次献血时登记的相关信息,如:血型、身份证号、单位、出生年月、献血日期、次数等等,确认为献血者本人后,才可进行信息反馈。
3.2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献血前的健康咨询表中应提醒献血者登记好自己的手机号码,若有变动及时告之血站,强调登记本人的手机号码,也是为了在信息反馈中能达到直接的“一对一”方式。若登记的是献血者家里或单位的电话号码,在信息反馈时应更注意解释工作时献血者所处的环境,以免造成献血者家人或同事对其产生误会,从而挫伤献血人群的献血积极性。
3.3信息安全管理:血站应加强内部献血者信息资料的管理,通过电脑管理系统的权限设置,只允许有授权的专门人员才能查询到献血者有关信息,非授权人员无法进行查询[2],确保献血者信息安全。
4检测信息反馈和解释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4.1血液检测存在的差异:采供血机构的血液检测标准与临床医疗或疾控部门的检测确诊标准存在差异,血站血液检测结果显示某种抗体阳性并不能完全代表献血者患有某种疾病或血液中带有病毒。这是咨询解释工作中首先应向献血者说明的,以免增加其心里负担。
4.2检测结果不一: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血站检测结果阳性,而献血者重新复查的临床检测结果阴性的情况,血站工作人员在婉言谢绝其以后再次献血的同时,还应从检测标准不一样、安全输血以及国家输血相关规定等方面加以解释,这也是咨询解释中需重点说明的。
4.3合理的解释:抗-HIV阳性的咨询解释尤为特殊,由于血站采取的检测方式是初筛试验,不能确诊,对每一份抗-HIV阳性的标本按国家规定都要送省、市疾控部门的诊断实验室进行确诊,并由他们对确诊阳性的献血者进行流行病调查和追踪。但是,对于最后确诊阴性,而血站检测为阳性的献血者咨询解释工作值得血站同行探讨,因为对爱滋病可是谈虎色变,一旦解释不当将造成献血者极大的恐慌。对此,笔者建议血站应和相关疾控部门协商好,对血站报送的抗-HIV阳性最后确诊阴性献血者的咨询解释工作,最好也由疾控部门的专业人员从更为专业的角度来进行解释。
综上所述,随着无偿献血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公民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在血站工作中,献血者的信息准确、及时反馈和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性正日益凸现,已成为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内容,作好这项工作对无偿献血工作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反之,则有碍于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1]安全血液和血液制品.卫生部办公厅.专业守则.2002,10-12
【关键词】献血者;信息反馈;隐私权;人性化服务;血液质量
【中图分类号】R457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8-6455(2010)11-0237-02
作者简介:金莹(1971.7-),女,本科,主管护师,研究方向:献血者招募与护理。
献血者的个人信息、血液检测结果是献血者的个人隐私,理应妥善保护管理。否则,隐私一旦泄露,血站与献血者之间就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引起法律纠纷,同时也影响无偿献血工作的进行与发展。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采供血机构都应确保献血者信息不被泄露,保护献血者隐私。以下是笔者在多年的血站工作中,对无偿献血工作中献血者检测信息反馈和隐私权保护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1献血者检测信息及时、准确的反馈好处所在
1.1血站人性化服务的体现:人性化服务是血站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献血者献血后,本着对献血者负责的态度,对献血者的健康状况给予及时反馈,并注意保密,单独通知到本人,这样既保护献血者隐私,又完善献血后服务,使献血者充分感受到血站对他们的关爱。
1.2确保血液质量,安全输血:检测信息在反馈中,对HBSAg(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抗-HCV(丙型肝炎抗体)、SYR(梅毒抗体)、抗-HIV(爱滋病抗体)阳性的献血者,应婉言谢绝其以后再次参加无偿献血,并作好解释工作,让献血者做到自我排除,这样能降低再次献血者中的不合格率,一定程度上确保了血液质量,达到安全输血的目的。
1.3降低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在血站尚未使用电脑管理系统之前,既往检测不合格的献血者再次献血时,由于缺乏电脑的监控,工作人员无法迅速、准确地获得其以往献血的相关信息,这样献血后,势必将造成血站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浪费。通过信息反馈,将可以避免这种不必要的浪费。通过电脑监控可以杜绝不合格献血者再次献血。信息的反馈让解释工作做在了前面,也可减少采血工作中一些不必要的解释和查询工作,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2献血者隐私权的保护至关重要
2.1树立公众形象:无偿献血者是奉献爱心的一种社会群体,而血站是接受爱心奉献的地方,这样也就决定了,公众对血站工作具有更高的期望,其中包括了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解释工作、诚信度、隐私权保护等诸多方面,而隐私权的保护应该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基础部分。实际工作中,由于献血者隐私权保护工作没做好,而导致献血者流失,甚至造成献血者因献血而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生活纠纷(例如,SYR和抗-HIV阳性检测信息的反馈不当,引起献血者家庭成员之间的误会。)等情况时有发生。这也有损于血站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而做好这项工作,则能增加公众对血站的信任度。
2.2保护隐私:“无偿献血倒无所谓,献血后万一查出血液里带有某种病毒,血站能否为自己保密”这是一些市民较为普遍的心里负担,也可能因此而不愿参加无偿献血,做好隐私权保护工作,能彻底消除这种思想顾虑,让更多的人加入到无偿献血队伍中。
3检测信息反馈和保护献血者隐私权的具体做法
3.1检测信息反馈:信息反馈工作应由血站医务人员[1]专人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即血站应指定一个接受过相关咨询解释培训,并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医务人员,最好是医师来完成此项工作,这样还能指导不合格献血者进一步做有关的临床诊断和治疗。同时,信息反馈的对象应严格限于献血者本人,在接到有关检测结果咨询电话时,应仔细、全面核对献血者上次献血时登记的相关信息,如:血型、身份证号、单位、出生年月、献血日期、次数等等,确认为献血者本人后,才可进行信息反馈。
3.2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献血前的健康咨询表中应提醒献血者登记好自己的手机号码,若有变动及时告之血站,强调登记本人的手机号码,也是为了在信息反馈中能达到直接的“一对一”方式。若登记的是献血者家里或单位的电话号码,在信息反馈时应更注意解释工作时献血者所处的环境,以免造成献血者家人或同事对其产生误会,从而挫伤献血人群的献血积极性。
3.3信息安全管理:血站应加强内部献血者信息资料的管理,通过电脑管理系统的权限设置,只允许有授权的专门人员才能查询到献血者有关信息,非授权人员无法进行查询[2],确保献血者信息安全。
4检测信息反馈和解释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4.1血液检测存在的差异:采供血机构的血液检测标准与临床医疗或疾控部门的检测确诊标准存在差异,血站血液检测结果显示某种抗体阳性并不能完全代表献血者患有某种疾病或血液中带有病毒。这是咨询解释工作中首先应向献血者说明的,以免增加其心里负担。
4.2检测结果不一: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血站检测结果阳性,而献血者重新复查的临床检测结果阴性的情况,血站工作人员在婉言谢绝其以后再次献血的同时,还应从检测标准不一样、安全输血以及国家输血相关规定等方面加以解释,这也是咨询解释中需重点说明的。
4.3合理的解释:抗-HIV阳性的咨询解释尤为特殊,由于血站采取的检测方式是初筛试验,不能确诊,对每一份抗-HIV阳性的标本按国家规定都要送省、市疾控部门的诊断实验室进行确诊,并由他们对确诊阳性的献血者进行流行病调查和追踪。但是,对于最后确诊阴性,而血站检测为阳性的献血者咨询解释工作值得血站同行探讨,因为对爱滋病可是谈虎色变,一旦解释不当将造成献血者极大的恐慌。对此,笔者建议血站应和相关疾控部门协商好,对血站报送的抗-HIV阳性最后确诊阴性献血者的咨询解释工作,最好也由疾控部门的专业人员从更为专业的角度来进行解释。
综上所述,随着无偿献血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公民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在血站工作中,献血者的信息准确、及时反馈和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性正日益凸现,已成为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内容,作好这项工作对无偿献血工作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反之,则有碍于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1]安全血液和血液制品.卫生部办公厅.专业守则.200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