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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最核心的课题是对风险的管理。金融学把各种形式的人类的精神失落和经济损失都看做风险,这些风险可以通过其发生的概率加以测量。金融正是要形成这样一种安排,即通过利用多数人来分散发生在个别人身上的风险,减少个别人所承受的损失;鼓励创造者和发明者抛开风险顾虑来实现自己的梦想;鼓励人们为了更好的收益而去冒大的风险;给刚开始一项崭新事业的企业家投资等等来帮助人们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不幸的是,金融理念的实际应用非常有限。风险分散理念主要运用在一些适合保险的风险上,比如像股票市场崩溃,或是飓风一类的自然灾害;或者用于管理传统投资项目的风险,比如分散化投资组合或对冲商品风险;其收益通常最终被那些已经较为富裕的社会成员获得。金融实际上已经忽略了对我们的日常财富、我们的职业、我们的家庭以及我们的每一种可以发展成为专业能力的潜质的保护。
在这本书中,我将提出六大关于新的风险管理基础设施的根本性主张。前三个主要是针对私人部门,它们分别是保险业、金融市场和银行业。在这三点中的风险管理的理念是相同的,但被运用到了不同的行业之中。每一种行业——保险业、金融市场和银行业——都有自己对付道德风险、定义契约、选择客户的方式。根据自身独特的知识体系,每种行业都有许多风险管理的办法,并通过这些办法得到了拓展。每经过一段时间,也都会有一些根本性的创新,谨慎地建立在原有的方法之上。后三个主张主要是由政府来推动的,包括税收、社会福利以及与其他国家的协议。政府天生是风险管理中的一个角色,这是由于长期的风险管理需要一个稳定的法律秩序;也是因为多数的个人难以建立长期的风险契约;而且基础的制度必须建立在公共的利益上;主要的国际协议也需要与一系列的政府政策相协调。
第一个主张拓展了保险业的范围,使其能涵盖长期经济风险。生计保险(1ivelihoodinsurance)可以保障个人薪水避免所长期具有的风险,相对于人寿保险(lifeinsurance)———诞生于成年人去世,但需其赡养的人口仍健在的状况很普遍的情况下——如今这样的现象已经大大减少,生计保险可以保护目前而言更重要的风险,即今后许多年中缺乏确定性的生计条件。房屋价值保险(home equity insurance)用来保护家庭的经济价值,但是它已经超越了我们今天的房屋价值保险范畴,并不只是保护家庭的特殊灾难(比如火灾),而是针对所有损伤房屋价值的风险而言的。面对这里的道德风险问题,我的同事阿伦•韦斯和我于1994年首先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将保险合同与房地产的价格指数挂钩。
金融新秩序的第二个主张是关于宏观市场(macro markets),1992年我在牛津大学的克莱顿讲座中最早提到了这个问题,从那时起到现在,这个问题一直萦绕着我。它预示着将形成一个庞大的与国民收入、职业收入和房地产一类的低流动资产相关的国际长期市场。这类市场交易的风险,将大大超过世界上已有的市场,今天的股票市场与之相比也相形见绌。甚至可以说,一个涵盖世界各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的市场、一个包容了全球所有事物经济价值的市场将会建立。这些市场将在抵御风险方面更加具有潜在的重要性,它们将会给过热的股票市场减压降温。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将可以像如今买卖股票和债券一样,在宏观市场上买卖宏观证券。
第三个主张是收入相关贷款(income-linkedloan),银行及其他贷款组织会视个人、公司或政府的收入状况来确定其提供的贷款。如果收入少于预期的话,贷款额度就会相应减少。收入相关贷款允许借款人有效地将自己未来收入的一部分,或者与未来收入相关的收入指数卖掉。这种贷款可以为今天生活穷困或为破产困扰的众多借款者提供保护。
第四个主张是不平等保险(inequality insurance),这个举措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一个国家中,最严重的风险莫过于未来的收入分配比现在更加不平等,即富人更富而穷人更穷。而不平等保险通过重建所得税的累进结构,从长期来看,与其说是调整了随意的纳税等级,不如说是调整了不平等的纳税状况。
第五个主张是跨代际社会保障(intergenerational social security),这是试图重组社会保障制度,使其能够完全彻底地在不同代际之间分担风险,成为真正的社会保险体系。跨代际社会保障独特的功能,将成为在不同代际之间分散风险的一种模式,当前,这些风险在那些不断延续扩大的家庭中,往往只能通过一些非正式的和很有限的方式解决。
第六个主张是关于国家经济风险控制的国际协议(international agements),这种由各国政府之间签订的史无前例的协议与私人金融协定很相似,只不过是在空间和范围上大大超过了后者。
除了关于风险控制的这六大主张外,本书中还提出了一种崭新的经济信息的基本组织结构——全新的全球风险信息数据库(global risk information databases,GRIDs),所提供的信息可以促进有效的风险控制,与全新的度量单位指数化账户单位(indexedunits account)和电子货币一起,能更好地应对风险。
(摘自《金融新秩序:管理21世纪的风险》“导言”部分《关于金融新秩序的六大主张》,作者罗伯特•希勒,郭艳、胡波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2月第一版,参见“本刊3月荐书”)
但不幸的是,金融理念的实际应用非常有限。风险分散理念主要运用在一些适合保险的风险上,比如像股票市场崩溃,或是飓风一类的自然灾害;或者用于管理传统投资项目的风险,比如分散化投资组合或对冲商品风险;其收益通常最终被那些已经较为富裕的社会成员获得。金融实际上已经忽略了对我们的日常财富、我们的职业、我们的家庭以及我们的每一种可以发展成为专业能力的潜质的保护。
在这本书中,我将提出六大关于新的风险管理基础设施的根本性主张。前三个主要是针对私人部门,它们分别是保险业、金融市场和银行业。在这三点中的风险管理的理念是相同的,但被运用到了不同的行业之中。每一种行业——保险业、金融市场和银行业——都有自己对付道德风险、定义契约、选择客户的方式。根据自身独特的知识体系,每种行业都有许多风险管理的办法,并通过这些办法得到了拓展。每经过一段时间,也都会有一些根本性的创新,谨慎地建立在原有的方法之上。后三个主张主要是由政府来推动的,包括税收、社会福利以及与其他国家的协议。政府天生是风险管理中的一个角色,这是由于长期的风险管理需要一个稳定的法律秩序;也是因为多数的个人难以建立长期的风险契约;而且基础的制度必须建立在公共的利益上;主要的国际协议也需要与一系列的政府政策相协调。
第一个主张拓展了保险业的范围,使其能涵盖长期经济风险。生计保险(1ivelihoodinsurance)可以保障个人薪水避免所长期具有的风险,相对于人寿保险(lifeinsurance)———诞生于成年人去世,但需其赡养的人口仍健在的状况很普遍的情况下——如今这样的现象已经大大减少,生计保险可以保护目前而言更重要的风险,即今后许多年中缺乏确定性的生计条件。房屋价值保险(home equity insurance)用来保护家庭的经济价值,但是它已经超越了我们今天的房屋价值保险范畴,并不只是保护家庭的特殊灾难(比如火灾),而是针对所有损伤房屋价值的风险而言的。面对这里的道德风险问题,我的同事阿伦•韦斯和我于1994年首先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将保险合同与房地产的价格指数挂钩。
金融新秩序的第二个主张是关于宏观市场(macro markets),1992年我在牛津大学的克莱顿讲座中最早提到了这个问题,从那时起到现在,这个问题一直萦绕着我。它预示着将形成一个庞大的与国民收入、职业收入和房地产一类的低流动资产相关的国际长期市场。这类市场交易的风险,将大大超过世界上已有的市场,今天的股票市场与之相比也相形见绌。甚至可以说,一个涵盖世界各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的市场、一个包容了全球所有事物经济价值的市场将会建立。这些市场将在抵御风险方面更加具有潜在的重要性,它们将会给过热的股票市场减压降温。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将可以像如今买卖股票和债券一样,在宏观市场上买卖宏观证券。
第三个主张是收入相关贷款(income-linkedloan),银行及其他贷款组织会视个人、公司或政府的收入状况来确定其提供的贷款。如果收入少于预期的话,贷款额度就会相应减少。收入相关贷款允许借款人有效地将自己未来收入的一部分,或者与未来收入相关的收入指数卖掉。这种贷款可以为今天生活穷困或为破产困扰的众多借款者提供保护。
第四个主张是不平等保险(inequality insurance),这个举措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一个国家中,最严重的风险莫过于未来的收入分配比现在更加不平等,即富人更富而穷人更穷。而不平等保险通过重建所得税的累进结构,从长期来看,与其说是调整了随意的纳税等级,不如说是调整了不平等的纳税状况。
第五个主张是跨代际社会保障(intergenerational social security),这是试图重组社会保障制度,使其能够完全彻底地在不同代际之间分担风险,成为真正的社会保险体系。跨代际社会保障独特的功能,将成为在不同代际之间分散风险的一种模式,当前,这些风险在那些不断延续扩大的家庭中,往往只能通过一些非正式的和很有限的方式解决。
第六个主张是关于国家经济风险控制的国际协议(international agements),这种由各国政府之间签订的史无前例的协议与私人金融协定很相似,只不过是在空间和范围上大大超过了后者。
除了关于风险控制的这六大主张外,本书中还提出了一种崭新的经济信息的基本组织结构——全新的全球风险信息数据库(global risk information databases,GRIDs),所提供的信息可以促进有效的风险控制,与全新的度量单位指数化账户单位(indexedunits account)和电子货币一起,能更好地应对风险。
(摘自《金融新秩序:管理21世纪的风险》“导言”部分《关于金融新秩序的六大主张》,作者罗伯特•希勒,郭艳、胡波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2月第一版,参见“本刊3月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