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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中存在着发展环境、管理体制、社会参与、类型结构、保障制度等方面的问题,需要通过营造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完善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法律法规、建立“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调动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办职业技术教育的积极性、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制度建设、科学规划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等措施来促进职业技术教育的有效开展。
【关键词】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环境;政策制度;管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G718.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794(2014)10-0042-04
【收稿日期】2014-06-13
【作者简介】李衔(1981-),男,江苏高邮人,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校教育管理。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可以提高全民族的文化与技术素质,可以提高我国的劳动生产率,可以打造我国世界制造乃至未来世界创造的人力保障,有利于形成人力资本,可以有效地解决社会关心的就业问题,对我国经济及社会发展都将产生深刻的影响,但是,在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开展过程中,却没有很好地解决环境营造、制度规范、管理通道、结构失衡、体制不灵等问题,一直影响和制约着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
一、 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发展环境方面
1.传统观念依然植根于现实社会
我国传统文化中“学而优则仕”,“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观念根深蒂固, “重普通教育,轻职业技术教育”,“重理论知识教学,轻实践技能培养”的现象十分普遍。而且对家长来说也是别无选择,就是学生本人也自认为接受职业教育不如普通教育。如段安蜀的调查结论是69%的中职生自认不如高中生,57%的中职生认为找工作困难,68%中职生认为会受到用人单位的文凭歧视,52%中职生对自已的未来没有信心。[1]另据刘来泉披露,在中职生中父母都是农民、工人、无业及个体户者占964%。[2]“88%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为家庭第一代大学生”,2012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中“父亲、母亲为农民、工人的学生人数占调查总数的80%”。[3]可见,在读职业学校低人一等的观念下,人们及社会的这种认识对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不利影响。
2.各种制度相交织使职业技术教育难以得到重视
一是技术价值没有体现在薪酬分配上。我国工资分配体系是按学历决定收入的,即高学历等同于高工资,白领薪酬自然高于蓝领的薪酬。据劳动力市场抽样调查显示,一名技工的年均收入为07-1万元,最多也不超过2万元。[4]而在加拿大工资高低与大学学历不太相关。如超市收银员的工资为8加元/时,银行与酒店前后台工资分别为12加元/时与20加元/时,空调维修熟练工的工资为60加元/时,野外作业的石油工人的工资为100加元/时。[5]而职业院校毕业生按照现有的各种规定,他们没有资格报考公务员,也无法进入事业单位与金融机构乃至大中型企业的管理岗位,他们在企业享受的待遇也就是一线工人的待遇。可见,在这种技术作用及价值得不到体现的社会氛围下,人们及社会也只能是弃蓝领,争白领。纪宝成把这种社会风气归结为“拥抱资本、疏远劳动、轻视劳动者”[6]。二是录取制度使职业技术教育底层化。中考、高考都是职业院校最后录取,可见,职业院校的社会地位有多高。三是晋升制度使技术之路被堵塞。如只能走技师系列,且最高为高级技师;企业技术能手不能被聘任到职业学校从事技能培训工作。决定了一个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几乎无法从最低层通达到职业的顶层。
(二)管理体制方面
1.条块分割,多头管理
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沿袭的还是普通教育管理体制的模式,即“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形成了“谁办学,谁管理,谁受益”的格局。据孙琳披露,在我国中等职业学校中,除少数几十所是中央及所属部门举办外,绝大多数是由县级政府以上举办。在地方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中,教育部门与其他行业部门分别举办的各占45%与55%。[7]这种缺乏统属的管理体制,极易造成职业院校在地域分布上的不均衡、专业设置上的类同化、师资力量与教学设置的分配化。
2.办学机制僵化
如高等职业院校的学制过于死板,全是三年;学习时间固定,人才培养方式单一。再如一学定终身,即一旦入读中等职业学校,今后再想深造就只能入读高等职业院校,而不能参加高考。还有就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不连接。
(三)社会参与方面
尽管《职业教育法》规定企业有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但由于以下原因,事实上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在弱化。首先,随着各级机构改革,多数行业部门已不再具有举办职业教育的职能;其次,国有大中型企业为减轻社会责任,已把所属各类学校,特别是职业学校划转当地教育部门;再次,非公有经济单位最多举办有职工大学,而没有举办职业教育的责任与义务;最后,无论是何种所有制的企业对职工技术教育的投入都不足。据莫荣在《2005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披露,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用于技术工人培训的费用占总额低于20%的企业高达58.5%,在20%-50%的占26.9%,50%以上的只有146%。[8]
(四)教育类型结构方面
1.职冷普热
普通教育越来越热,职业教育却越来越冷的现象越来越突出。一方面是普通教育资源有限,另一方面是职业教育招生难。如高等职业院校新生报到率仅70%,辽宁省400多所技校中只有150所左右能够勉强招生,陕西省173所技校中有一半学校勉强能够做到一校一班,1/3的技校停办或分流。[9]
2.职教结构失调
我国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包括职业初中、中职校(如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及高等职业院校。其中,职业初中与职业高中的比例较小,其他中职比例较大,而由职业高中与其他中职经过对口单招而考入及经过高考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的比例也不大,也就是“两头小中间大”的职教结构。[10] (五)保障制度方面
1.没有形成统一的职业资格制度与体系
我国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分为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由教育部门管理,分为中职与高职两种。职业资格证书则由人社部门管理,分为从业资格与执业资格两种,进一步又分为以技能为主(中等职业教育)与以专业技能为主(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两种职业资格证书,不利于职业技术教育的整体推进与发展。[11]
2.没有很好地实施劳动准入制度
尽管《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工教育的制度”,但是一些企业并没有很好地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劳动制度。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有1838个工种,而目前在人社部公布的职业/工种资格(标准) 目录仅有641个职业准入标准,仅有87个就业准入职业(工种)标准,也不利于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 我国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的策略
(一) 营造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 号) 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到了很高的地位。现在,最为迫切的是要改变形象,如高职院校录取分数越来越低,5门课程总分180分,在江苏省就能考上大专,人们能不怀疑这种文凭的质量吗?“老百姓不认可、不愿意送孩子上职业院校”,“职教简直成了‘平民教育’的代名词。很多老百姓的孩子上职业院校是无奈之举”。[12]因此,只有全社会都来反思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特别是政府与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切实把职业技术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营造技术致胜的社会环境,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高技能人才作出的突出贡献的表彰力度等,才能使全社会深刻认识职业技术教育对个人与国家的重要性,调动各方主动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积极性。
(二)完善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法律法规
尽管已经颁布了《职业教育法》,但是,从实践上来看,这部法律存在着如下不足:一是比较原则,笼统,过于宏观;二是对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三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没有制定实施细则;四是有关部门执法力度不够使本就有缺憾的条款更加无法落实,等等。因此,要有效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就必须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职业技术教育的开展有法可依,得到法律法规的保障;与此同时,还要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法律尊严,严肃严格处置和打击哪些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真正在全社会建立起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的优良法律环境。
(三)建立“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
尽管《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 要求“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并逐步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即俗称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但实际运行上这种体制不通畅的问题仍很突出,所以,笔者认为应建立“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一是县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各级职业学校。即初等职业学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等职业学校与专科型的高等职业学院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未来的本科型高等职业学院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二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政府统筹辖区内职业学校的开办与专业设置、招生与就业,做到统一规划,规范运作。三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或参办职业学校,但必须在政府的规划下进行。最终实现职业技术教育从计划管理转向市场主导,从政府直接管理转向宏观间接引导,从专业本位转向岗位本位。
(四)调动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办职业技术教育的积极性
1.利用行业优势,共同举办或参办职业技术教育
尽管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很多部委已不在举办和管理职业技术教育,但是《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 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行业职业教育进行协调和业务指导,继续办好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 号) 也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在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指导下,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制订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参与制订本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标准、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颁发工作;参与制订培训机构资质标准和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参与国家对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管理工作。”因此,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职业技术教育中的作用,利用其资源,与之形成合力,共同举办或参办职业技术教育。
2.制定激励政策,调动企业举办或参办职业技术教育的积极性
职业技术教育不仅学校要增加资金投入,而且也需要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企业进行投入。[13]这就需要国家在强化企业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社会责任的同时,细化企业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税收优惠标准,补偿企业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各种成本投入,[14]加大对企业参与职业技术教育并取得卓著成绩的奖励力度等,让企业既乐于也有能力参与职业技术教育。
(五)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制度建设
1.建立技能型人才评价体系
技能型人才评价体系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评价。这是素质教育的核心与灵魂,在学生的职业技术教育中必须加强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方面的教育。二是岗位适应能力评价。三是职业资格证书评价。在评价内容上,既要注重掌握职业知识能力,更要关心实际工作能力;在评价标准上,既要注重达到国家标准水平,更要关心岗位具体要求;在评价机制上,既要注重学校评价,更要重视企业认可。四是薪酬制度评价。回想当年“一个八级工可以享受大学教授的待遇”,可如今蓝领工资待遇低于白领,技术不值钱,没有人愿当一线工,其中与工资待遇较低密切相关,因此,应不断提高技术工人的待遇水平。五是强化能力评价。既要加强知识教育,更要重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提升。 2.规范职业技术教育质量评估体系
目前,职业技术教育质量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标准不完善、评估方式不科学、质量评估监控缺乏有效性等。对职业技术教育质量评估应从两方面考虑,即学生素质和社会声誉。学生素质“包括职业关键能力、必备知识与理论、职业技能水平与“双证”率、成才典型与获奖情况”,核心是看学生是否有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社会声誉“包括就业率、就业质量、学生报到率和流失率、短期培训、技术开发与推广”。[15]
3.推进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建设
首先,建立健全各工种的完备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其次,教育与培训部门要落实到教学活动中;再次,加大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及发放的严肃性。
4.建立劳动预备制度,实行就业准入
对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工种,用人单位在招工之资格考察时,必须看其是否取得了相应学历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而对没有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工种,用人单位则可以看其是否取得了相应学历证书及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同时,要加大检查及处罚力度,奖是惩非。从而形成“上岗必须有证”、“从业必备资格”、“招用有证者光荣”的良好社会环境。
(六)科学规划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
1.加大职业技术教育资源整合力度
如保留规模较大,特色显明的职业学校;将规模较小,特色不明显,招生困难的职业学校撤并整合;同时,对一个部门举办的同质同型规模较小的职业学校也要进行整合等,以提高职业技术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2.合理规划职业技术教育招生规模
国家要有效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就必须确定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招生规模。对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已作了规定,即2015年与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分别为4500万人与4700万人,2015年与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250万人与2350万人,也就是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正好是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的一半。2015年与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分别为1390万人与1480万人,2015年与2020年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分别为3350万人与3550万人,即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为高等教育在校生总规模的415%以上(2015年与2020年分别为4149%与4169%)。这是法定规模与结构,必须坚持这一目标。实际上,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4]3号) 已指出:“对近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例低于45:55的地区,我部将进行重点督查。”,“原则上要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新闻媒体也适时作了报道。[16]与此同时,如果考虑到正在进行部分普通教育本科大学转为职业技术教育本科大学这一因素,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将会扩大到更加合理的规模。
【参考文献】
[1]段安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态的调查[J].职业技术教育,2005,(1):36-38.
[2]刘来泉.在辽阳市第十三届人代会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上的报告[R].2005.
[3][6][12]李剑平,纪宝成.市长市委书记孩子几乎不上职业院校[N].中国青年报, 2013-04-15.
[4][10]姜军.中国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建构研究[D]. 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2005.
[5]胡建波.工资高低与大学学历不太相关[N].中国青年报,2010-05-10.
[7]孙琳.21世纪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取向[J].职教论坛,2004,(4):9-12.
[8]汝信,陆学艺,李培林. 2005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
[9]程万平.中国教育问题报告[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2.
[11]陶秋燕,李培均,杨宜.中国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沿革及发展趋势[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2002,(6):121-124.
[13]苏琳.鼓励企业参与高校办学,推进职业教育体制创新[EB/OL].中国经济网,2011-03-04.
[14]刘萍.鼓励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11.
[15]孙志河,刁哲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的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28):28-32.
[16]邓辉.教育部:引导50%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职分流[N]. 光明日报,2014-06-07.
【关键词】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环境;政策制度;管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G718.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794(2014)10-0042-04
【收稿日期】2014-06-13
【作者简介】李衔(1981-),男,江苏高邮人,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校教育管理。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可以提高全民族的文化与技术素质,可以提高我国的劳动生产率,可以打造我国世界制造乃至未来世界创造的人力保障,有利于形成人力资本,可以有效地解决社会关心的就业问题,对我国经济及社会发展都将产生深刻的影响,但是,在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开展过程中,却没有很好地解决环境营造、制度规范、管理通道、结构失衡、体制不灵等问题,一直影响和制约着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
一、 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发展环境方面
1.传统观念依然植根于现实社会
我国传统文化中“学而优则仕”,“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观念根深蒂固, “重普通教育,轻职业技术教育”,“重理论知识教学,轻实践技能培养”的现象十分普遍。而且对家长来说也是别无选择,就是学生本人也自认为接受职业教育不如普通教育。如段安蜀的调查结论是69%的中职生自认不如高中生,57%的中职生认为找工作困难,68%中职生认为会受到用人单位的文凭歧视,52%中职生对自已的未来没有信心。[1]另据刘来泉披露,在中职生中父母都是农民、工人、无业及个体户者占964%。[2]“88%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为家庭第一代大学生”,2012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中“父亲、母亲为农民、工人的学生人数占调查总数的80%”。[3]可见,在读职业学校低人一等的观念下,人们及社会的这种认识对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不利影响。
2.各种制度相交织使职业技术教育难以得到重视
一是技术价值没有体现在薪酬分配上。我国工资分配体系是按学历决定收入的,即高学历等同于高工资,白领薪酬自然高于蓝领的薪酬。据劳动力市场抽样调查显示,一名技工的年均收入为07-1万元,最多也不超过2万元。[4]而在加拿大工资高低与大学学历不太相关。如超市收银员的工资为8加元/时,银行与酒店前后台工资分别为12加元/时与20加元/时,空调维修熟练工的工资为60加元/时,野外作业的石油工人的工资为100加元/时。[5]而职业院校毕业生按照现有的各种规定,他们没有资格报考公务员,也无法进入事业单位与金融机构乃至大中型企业的管理岗位,他们在企业享受的待遇也就是一线工人的待遇。可见,在这种技术作用及价值得不到体现的社会氛围下,人们及社会也只能是弃蓝领,争白领。纪宝成把这种社会风气归结为“拥抱资本、疏远劳动、轻视劳动者”[6]。二是录取制度使职业技术教育底层化。中考、高考都是职业院校最后录取,可见,职业院校的社会地位有多高。三是晋升制度使技术之路被堵塞。如只能走技师系列,且最高为高级技师;企业技术能手不能被聘任到职业学校从事技能培训工作。决定了一个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几乎无法从最低层通达到职业的顶层。
(二)管理体制方面
1.条块分割,多头管理
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沿袭的还是普通教育管理体制的模式,即“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形成了“谁办学,谁管理,谁受益”的格局。据孙琳披露,在我国中等职业学校中,除少数几十所是中央及所属部门举办外,绝大多数是由县级政府以上举办。在地方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中,教育部门与其他行业部门分别举办的各占45%与55%。[7]这种缺乏统属的管理体制,极易造成职业院校在地域分布上的不均衡、专业设置上的类同化、师资力量与教学设置的分配化。
2.办学机制僵化
如高等职业院校的学制过于死板,全是三年;学习时间固定,人才培养方式单一。再如一学定终身,即一旦入读中等职业学校,今后再想深造就只能入读高等职业院校,而不能参加高考。还有就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不连接。
(三)社会参与方面
尽管《职业教育法》规定企业有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但由于以下原因,事实上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在弱化。首先,随着各级机构改革,多数行业部门已不再具有举办职业教育的职能;其次,国有大中型企业为减轻社会责任,已把所属各类学校,特别是职业学校划转当地教育部门;再次,非公有经济单位最多举办有职工大学,而没有举办职业教育的责任与义务;最后,无论是何种所有制的企业对职工技术教育的投入都不足。据莫荣在《2005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披露,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用于技术工人培训的费用占总额低于20%的企业高达58.5%,在20%-50%的占26.9%,50%以上的只有146%。[8]
(四)教育类型结构方面
1.职冷普热
普通教育越来越热,职业教育却越来越冷的现象越来越突出。一方面是普通教育资源有限,另一方面是职业教育招生难。如高等职业院校新生报到率仅70%,辽宁省400多所技校中只有150所左右能够勉强招生,陕西省173所技校中有一半学校勉强能够做到一校一班,1/3的技校停办或分流。[9]
2.职教结构失调
我国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包括职业初中、中职校(如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及高等职业院校。其中,职业初中与职业高中的比例较小,其他中职比例较大,而由职业高中与其他中职经过对口单招而考入及经过高考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的比例也不大,也就是“两头小中间大”的职教结构。[10] (五)保障制度方面
1.没有形成统一的职业资格制度与体系
我国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分为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由教育部门管理,分为中职与高职两种。职业资格证书则由人社部门管理,分为从业资格与执业资格两种,进一步又分为以技能为主(中等职业教育)与以专业技能为主(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两种职业资格证书,不利于职业技术教育的整体推进与发展。[11]
2.没有很好地实施劳动准入制度
尽管《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工教育的制度”,但是一些企业并没有很好地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劳动制度。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有1838个工种,而目前在人社部公布的职业/工种资格(标准) 目录仅有641个职业准入标准,仅有87个就业准入职业(工种)标准,也不利于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 我国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的策略
(一) 营造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 号) 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到了很高的地位。现在,最为迫切的是要改变形象,如高职院校录取分数越来越低,5门课程总分180分,在江苏省就能考上大专,人们能不怀疑这种文凭的质量吗?“老百姓不认可、不愿意送孩子上职业院校”,“职教简直成了‘平民教育’的代名词。很多老百姓的孩子上职业院校是无奈之举”。[12]因此,只有全社会都来反思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特别是政府与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切实把职业技术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营造技术致胜的社会环境,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高技能人才作出的突出贡献的表彰力度等,才能使全社会深刻认识职业技术教育对个人与国家的重要性,调动各方主动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积极性。
(二)完善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法律法规
尽管已经颁布了《职业教育法》,但是,从实践上来看,这部法律存在着如下不足:一是比较原则,笼统,过于宏观;二是对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三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没有制定实施细则;四是有关部门执法力度不够使本就有缺憾的条款更加无法落实,等等。因此,要有效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就必须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职业技术教育的开展有法可依,得到法律法规的保障;与此同时,还要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法律尊严,严肃严格处置和打击哪些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真正在全社会建立起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的优良法律环境。
(三)建立“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
尽管《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 要求“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并逐步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即俗称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但实际运行上这种体制不通畅的问题仍很突出,所以,笔者认为应建立“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一是县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各级职业学校。即初等职业学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等职业学校与专科型的高等职业学院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未来的本科型高等职业学院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二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政府统筹辖区内职业学校的开办与专业设置、招生与就业,做到统一规划,规范运作。三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或参办职业学校,但必须在政府的规划下进行。最终实现职业技术教育从计划管理转向市场主导,从政府直接管理转向宏观间接引导,从专业本位转向岗位本位。
(四)调动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办职业技术教育的积极性
1.利用行业优势,共同举办或参办职业技术教育
尽管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很多部委已不在举办和管理职业技术教育,但是《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 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行业职业教育进行协调和业务指导,继续办好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 号) 也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在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指导下,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制订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参与制订本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标准、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颁发工作;参与制订培训机构资质标准和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参与国家对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管理工作。”因此,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职业技术教育中的作用,利用其资源,与之形成合力,共同举办或参办职业技术教育。
2.制定激励政策,调动企业举办或参办职业技术教育的积极性
职业技术教育不仅学校要增加资金投入,而且也需要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企业进行投入。[13]这就需要国家在强化企业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社会责任的同时,细化企业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税收优惠标准,补偿企业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各种成本投入,[14]加大对企业参与职业技术教育并取得卓著成绩的奖励力度等,让企业既乐于也有能力参与职业技术教育。
(五)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制度建设
1.建立技能型人才评价体系
技能型人才评价体系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评价。这是素质教育的核心与灵魂,在学生的职业技术教育中必须加强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方面的教育。二是岗位适应能力评价。三是职业资格证书评价。在评价内容上,既要注重掌握职业知识能力,更要关心实际工作能力;在评价标准上,既要注重达到国家标准水平,更要关心岗位具体要求;在评价机制上,既要注重学校评价,更要重视企业认可。四是薪酬制度评价。回想当年“一个八级工可以享受大学教授的待遇”,可如今蓝领工资待遇低于白领,技术不值钱,没有人愿当一线工,其中与工资待遇较低密切相关,因此,应不断提高技术工人的待遇水平。五是强化能力评价。既要加强知识教育,更要重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提升。 2.规范职业技术教育质量评估体系
目前,职业技术教育质量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标准不完善、评估方式不科学、质量评估监控缺乏有效性等。对职业技术教育质量评估应从两方面考虑,即学生素质和社会声誉。学生素质“包括职业关键能力、必备知识与理论、职业技能水平与“双证”率、成才典型与获奖情况”,核心是看学生是否有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社会声誉“包括就业率、就业质量、学生报到率和流失率、短期培训、技术开发与推广”。[15]
3.推进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建设
首先,建立健全各工种的完备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其次,教育与培训部门要落实到教学活动中;再次,加大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及发放的严肃性。
4.建立劳动预备制度,实行就业准入
对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工种,用人单位在招工之资格考察时,必须看其是否取得了相应学历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而对没有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工种,用人单位则可以看其是否取得了相应学历证书及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同时,要加大检查及处罚力度,奖是惩非。从而形成“上岗必须有证”、“从业必备资格”、“招用有证者光荣”的良好社会环境。
(六)科学规划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
1.加大职业技术教育资源整合力度
如保留规模较大,特色显明的职业学校;将规模较小,特色不明显,招生困难的职业学校撤并整合;同时,对一个部门举办的同质同型规模较小的职业学校也要进行整合等,以提高职业技术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2.合理规划职业技术教育招生规模
国家要有效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就必须确定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招生规模。对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已作了规定,即2015年与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分别为4500万人与4700万人,2015年与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250万人与2350万人,也就是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正好是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的一半。2015年与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分别为1390万人与1480万人,2015年与2020年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分别为3350万人与3550万人,即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为高等教育在校生总规模的415%以上(2015年与2020年分别为4149%与4169%)。这是法定规模与结构,必须坚持这一目标。实际上,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4]3号) 已指出:“对近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例低于45:55的地区,我部将进行重点督查。”,“原则上要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新闻媒体也适时作了报道。[16]与此同时,如果考虑到正在进行部分普通教育本科大学转为职业技术教育本科大学这一因素,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将会扩大到更加合理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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