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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虽然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已由刚性结构向弹性结构转变,但仍存在着许多问题:社会阶层结构的设计仍然没有摆脱传统的制度化倾向;社会转型期的制度“真空(漏洞)”释放了机会主义的生存空间;社会结构的非均衡性导致社会整合的脆弱性;“二元体制”的存在抑制了社会阶层结构的开放性。因此,确立有效的社会分层标准、方法与价值准则,形成具有弹性的、白致性的、竞争性的、均衡性的“橄榄型”的社会分层机制就成为当下解决结构失衡、重塑社会凝聚力的一个必然选择。
[关键词]社会阶层结构;社会分层;标准;方法;价值
[中图分类号]D6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07)10-0009-03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呈现刚性特征,整个社会结构由界限分明的干部、工人、农民三个阶层构成。严格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把人们分为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城市中人们的社会身份又分为干部和工人。在这个结构系统内,阶层之间的收入、权力和声望具有很大的差异性。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成员的职业不断分化,三大阶层之间的刚性界限也已经模糊,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已经开始由刚性结构或封闭性结构向弹性结构或开放性结构转变。
一、“失衡”——现阶段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存在状态
与以往相比,当前社会阶层结构最明显的改变就是,社会成员社会地位的获得引入了竞争机制,先赋性因素在获得社会地位方面的功能已经弱化,受教育程度、能力、态度等自致性因素正日益发挥着更大的替代性作用。与此同时,我国社会阶层结构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先,社会阶层结构的设计仍然没有摆脱传统的制度化倾向。受传统思维惯性的影响,当前社会阶层结构的模式化或者说固定化主要在于国家的制度化设计。在这种意识形态支配下,自致性因素作为当前社会阶层结构生成的效力大大减弱了,而先赋性因素的规则性效应却大行其道甚至更加强化。于是,非政治性的社会阶层结构演变为政治性的身份制度,制度外的社会阶层结构演变为制度内的等级差别。在这样的社会阶层结构里,阶层之间的界限分明,阶层之间缺少社会流动,从而在制度上否定了人们通过努力来改变命运的可能性。这在客观上既不利于社会人才的“新陈代谢”,也更容易造成“精英内部循环”。
其次,社会转型期的制度“真空(漏洞)”为机会主义提供了生存空间。社会转型期是一个社会各种制度、结构、资源调整、过渡的时期。在这个过程中,旧的制度系统还没有完全失去存在的基础,新的制度系统也没有完全形成。新旧制度系统的这种交替往往会产生衔接上的“漏洞”,从而为一些机会主义者提供可乘之机。这些机会主义者通过不舍理或不舍法的手段获取大量的社会资源,然后凭借对资源的占有而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如果一个社会阶层结构系统中机会主义者大量存在,那么这个社会很可能陷入“公用地”(G·哈丁,1968)式的悲剧,谁都想从社会中谋取不正当利益,谁都不想对社会承担一些责任。可见,制度“真空”潜伏着极大的社会结构危机。
再次,社会结构的非均衡性导致社会整合的脆弱性。目前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是一个“金字塔”型的社会结构。由于大量社会成员处于社会的最底层,社会阶层结构表现出一种非均衡性。也由于“金字塔”型的社会阶层结构的非均衡性,社会资源的流动表现出一种封闭性。因此,底层社会成员的预期目标变得更难实现,他们可能不再相信凭借自致性因素可以使他们摆脱目前的困境,相对剥夺感、仇富心理等“集群性”心理落差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态,生活满意度下降,社会焦虑感上升,社会群体之间的隔阂和冲突加重,社会整合能力降低,社会动荡的可能性增大,其结果是危及了整个社会的安全运行。
最后,“二元体制”的存在抑制了社会阶层结构的开放性。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二元社会结构壁垒虽然正在慢慢被打破,自致性因素在社会地位的获得中的作用也日趋重要。但二元结构体制并没有真正消失:农民进城打工,依然受到户籍、工种的限制,农民工群体仍然处于边缘化的位置;农村与城市仍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农业距离产业化还相当遥远。“二元体制”的存在严重抑制了社会阶层结构的开放性。一个社会是否有活力,关键是看社会结构的开放性程度,即社会地位的获得是否在最大程度上依赖于自致性因素。但是,“二元体制”的存在却把社会机会获得先赋性无形中扩大了。因此,从本质上看,以“二元体制”为核心的户籍制度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屏蔽制度”,它将社会上一部分人屏蔽在分享城市的社會资源之外。
所以,一个社会要想保持源源不断的发展活力,必须重构当前的社会阶层结构,使之形成一个具有开放性的系统。但是,社会阶层结构并不是天然就存在着合理性,一旦出现结构内部的失调,就有必要通过外在的力量恢复结构平衡。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分层机制,把社会结构内在的张力控制在一定的合理范围之内,就成为保持社会活力的必然选择。
二、标准、方法和价值取向
形成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首先要解决一个标准和方法的问题。社会分层的标准和方法是确立分层机制的前提和条件。没有行之有效的标准和方法作为工具性手段,分层机制就会带有盲目性和非合理性。
(一)社会分层的标准
以什么样的标准来划分阶层,不仅关系到我们对中国社会阶层状况的描述是否准确,也关系到依据该标准划分出来的各阶层在整个社会分层体系中的位置。目前,关于社会分层的标准,国内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1、制度性社会分层。所谓制度性社会分层是指社会阶层结构的组成以政治身份或市场机制等强制性力量作为划分依据的分层方式。它包括政治分层和市场分层等。前者突出的表现就是身份等级制,体现为干部、工人、农民这三大身份群体;后者是由市场来决定社会成员在社会中的地位,如社会成员的能力、受教育程度、机遇等。李强认为,中国社会的分层标准改革开放前后是不一样的,改革开放以前是政治分层的社会;改革开放以后是经济分层的社会。他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变化就在于,当前政治不平等性程度大大降低,而经济不平等的程度却大大上升了。
2、非制度性社会分层。所谓非制度性社会分层是指社会阶层结构的组成以职业或消费方式等非强制性力量作为划分依据的分层方式,它包括职业分层、消费分层等。陆学艺认为,中国的社会阶层分化越来越倾向于职业的分化。在他看来,职业是人们利益的主要来源。是决定劳动者在社会生活中不同地位和作用的主要因素。他以职业为社会分层的标准,把我国社会分为十大阶层,再依据各阶层占有的社会资源(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差异性划分为五种社会经济地位等级。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花费在休闲娱乐方面的时间和精力也越来越 多,消费实践和消费方式在人们生活领域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因此,李春玲认为,消费也应成为人们在社会分层的一个重要纬度。
(二)社会分层的方法
在国内,社会分层方法经过多年的研究获得了很大进展,提出了许多如何进行阶层划分的方案,如以户籍的不同性质以及在国家劳动人事部门中不同编制为参照系的身份分析法,以具有不同社会需求取向的社会利益群体为参照系的利益群体分析法等等。但是,不管哪种分层方法,我认为仍然没有脱离社会学史上关于社会分层的两大基本理论框架:一个是马克思的阶级分析方法,另一个是马克斯-韦伯的三维结构分析方法。
阶级分析方法是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时提出的一种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方法。卡尔·马克思认为,对物质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是形成阶级的基础,即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对生产资料的占有的不同,整个社会被划分为资本家与工人,雇佣者与被雇佣者两大对立阶级,从而形成了他们各自迥异的经济收入、政治权力和价值观念。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两大阶级之间的关系及其未来发展趋势。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已经过时,现在主要是运用阶层分析方法。但是我认为阶层分析方法虽然重要,但毕竟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发挥它的社会功能,不能代替其它的方法运用,更不能用这种方法于所有的领域。
三维结构分析法是马克斯·韦伯提出的一种分析社会阶层的方法。他认为划分社会阶层应当以财产、权力、声望这三个变量为参照系,形成一个多元分层空间结构。韦伯的分层体系引入了对身份地位的主观评价标准,体现了社会的主流价值趋向。在韦伯那里,基于收入的分层来源于一种市场占有关系,即它体现的是社会成员在市场上交换能力的差异。
(三)社会分层的价值取向
不管确立什么样的社会分层标准和运用什么样的社会分层方法,构建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都必须建立在一定的价值观基础之上。那么社会分层的价值基础是什么呢?正如罗尔斯所说:“必须将正义观念归并于一种基本结构的理想形式,而持续发展的社会过程之积累性结果正是按照这一基本结构来加以限制和调整的。”这个价值基础就是社会公正。只有社会公正,阶层之间的社会关系才能融洽协调;只有社会公正,社会成员的信任度才会提高,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酣畅淋漓的释放,整个社会才会和谐发展。
社会分层的价值理念不仅仅是理论发展的必然逻辑,也是我国的国情使然。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產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所以,社会主义所要构建的是既有一定差别,又保持相对均衡的利益分配结构,以保证社会成员都能分享到社会发展的成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完全追求效率最大化的经济模式,它是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在兼顾公平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保持社会公平。但现实是,我们的经济发展效率增势强劲,公平问题却显得有些滞后。因此,不断调整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优化效率和公平的组合结构,特别是在现阶段加大社会公平的分量,是社会分层优先考虑的重要因素。
社会公正要求我们在建构社会分层机制时必须考虑:权利公平问题。每一个社会成员不分地位高低、身份不同享有公平的权利。机会公平问题。“在社会的所有部分,对每个具有相似动机和禀赋的人来说,都应当有大体平等的教育和成就前景。那些具有同样能力和指向的人的期望,不应当受到他们的社会出身的影响。”只有机会平等才能使更多的活动主体参与竞争活动,才能使活动结果更符合效率要求。规则公平问题。规则公平可以保障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得到有效实现。分配公平问题。分配公平应该由两个机制来调整,一个是由市场机制调控社会成员初次分配的利益;另一个是由政策、法规机制调控社会成员的再分配利益。因此,社会公正的确立可以防止贫富悬殊和社会两极分化,把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从而保障社会阶层结构的均衡与稳定。
三、“重构”——形成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
什么是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应该是一个富有弹性的,自致性因素占主导地位的,既具有竞争性又具有均衡性的“橄榄型”结构体系。
首先,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是一个开放的、具有弹性的结构体系。社会阶层之间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是消除不同群体的制度性歧视和制度性障碍的有力保证。改革开放之初,受相关制度的制约,社会比较封闭,社会阶层间的流动较少。随着户籍制度的松动,社会流动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景观,但依然存在着社会歧视,从而限制着人们的流动和取得相应社会地位的可能性。在现代社会,每一位公民都有平等的基本权利,只要具备了某种能力,就应当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意愿得到相应的社会位置。如果一个社会中消除了群体性排斥的限制,普通的社会成员都有自由流动的权利,那么这个社会结构就是开放的、有弹性的,就是一个具有活力的、和谐的结构体系。因此,加快消除社会分层的制度壁垒,使全体社会成员享有同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更多的向上流动的机会,是合理社会分层的重要条件。
其次,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是一个由自致性因素占主导地位的结构体系。影响社会成员社会地位获得的因素包括先赋性因素和自致性因素。先赋性因素与人的性别、民族、家庭出身等有关,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性的先赋性因素,如性别等;另一类是社会性的先赋性因素,如身份、等级等。自致性是社会成员通过个人的活动与努力而获得成功的一种方式。影响人们社会地位获得的因素是先赋性因素还是自致性因素,是衡量社会开放程度、公正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准。对于任何一个社会成员来讲,如果通过后天的努力有机会得到相应的社会位置。无疑会极大地激发其信心指数,提高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如果社会地位的获得是由先赋性因素决定的,社会成员则会陷入贫富不断循环的怪圈。
再次,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是一个具有竞争性的结构体系。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并不追求绝对意义上的平等,它也需要竞争精神的存在。在社会财富等资源的形成过程中,每个社会成员所投入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所投入的生产要素是不同的,因而各自对于社会的贡献是有差别的。如果无差别地对待所有社会成员,对一些社会贡献程度大的成员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根据社会成员的具体投入,对之进行有所差别的直接分配,使社会成员社会地位的获得与其付出成正相关关系。这不仅有利于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在社会各个阶层之间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竞争、进取的状态,也有利于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提升社会经济的效率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四,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是一个内部均衡的结构体系。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理念就是双赢互利,即构成社会的各方、参与社会发展的各方都能获益,而不是通过牺牲一方来使另一方得益获利的“零和游戏”。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依赖性的各个阶层、群体组成的共同体,如果脱离其他阶层或群体,任何一个阶层或群体就无法独立存在,任何一个阶层或群体在整个社会机体中都承担着重要的、不可缺少的社会功能。有了社会分层,必然有社会冲突。因此,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就是协调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差距,把社会冲突降到最低限度,从而有效地提升社会的整合性,最大限度地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五,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是一个“橄榄型”的结构体系。“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社会分层结构,是现代社会分层结构的基本形态,是一种有利于社会稳定和持续发展的社会阶层结构。实践已经证明,正是由于大量社会中间阶层的存在,发达国家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才获得了一个较稳定的社会环境,并在此基础上,以中间阶层的社会价值观及其行为规范作为调整社会利益结构的基点,实现了整个社会阶层的价值多元化及利益差异性的有机平衡。同时,中间阶层拥有稳定的收入和惬意的生活,社会认同感较强,行为方式比较理性,他们一般不愿意看到社会出现较大的波动。因此,中间阶层是介于富裕群体和贫困群体之间的一种十分有效的缓冲力量,有助于缓解种种可能出现的社会紧张和冲突,从而促进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
[责任编辑:王润秋]
[关键词]社会阶层结构;社会分层;标准;方法;价值
[中图分类号]D6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07)10-0009-03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呈现刚性特征,整个社会结构由界限分明的干部、工人、农民三个阶层构成。严格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把人们分为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城市中人们的社会身份又分为干部和工人。在这个结构系统内,阶层之间的收入、权力和声望具有很大的差异性。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成员的职业不断分化,三大阶层之间的刚性界限也已经模糊,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已经开始由刚性结构或封闭性结构向弹性结构或开放性结构转变。
一、“失衡”——现阶段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存在状态
与以往相比,当前社会阶层结构最明显的改变就是,社会成员社会地位的获得引入了竞争机制,先赋性因素在获得社会地位方面的功能已经弱化,受教育程度、能力、态度等自致性因素正日益发挥着更大的替代性作用。与此同时,我国社会阶层结构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先,社会阶层结构的设计仍然没有摆脱传统的制度化倾向。受传统思维惯性的影响,当前社会阶层结构的模式化或者说固定化主要在于国家的制度化设计。在这种意识形态支配下,自致性因素作为当前社会阶层结构生成的效力大大减弱了,而先赋性因素的规则性效应却大行其道甚至更加强化。于是,非政治性的社会阶层结构演变为政治性的身份制度,制度外的社会阶层结构演变为制度内的等级差别。在这样的社会阶层结构里,阶层之间的界限分明,阶层之间缺少社会流动,从而在制度上否定了人们通过努力来改变命运的可能性。这在客观上既不利于社会人才的“新陈代谢”,也更容易造成“精英内部循环”。
其次,社会转型期的制度“真空(漏洞)”为机会主义提供了生存空间。社会转型期是一个社会各种制度、结构、资源调整、过渡的时期。在这个过程中,旧的制度系统还没有完全失去存在的基础,新的制度系统也没有完全形成。新旧制度系统的这种交替往往会产生衔接上的“漏洞”,从而为一些机会主义者提供可乘之机。这些机会主义者通过不舍理或不舍法的手段获取大量的社会资源,然后凭借对资源的占有而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如果一个社会阶层结构系统中机会主义者大量存在,那么这个社会很可能陷入“公用地”(G·哈丁,1968)式的悲剧,谁都想从社会中谋取不正当利益,谁都不想对社会承担一些责任。可见,制度“真空”潜伏着极大的社会结构危机。
再次,社会结构的非均衡性导致社会整合的脆弱性。目前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是一个“金字塔”型的社会结构。由于大量社会成员处于社会的最底层,社会阶层结构表现出一种非均衡性。也由于“金字塔”型的社会阶层结构的非均衡性,社会资源的流动表现出一种封闭性。因此,底层社会成员的预期目标变得更难实现,他们可能不再相信凭借自致性因素可以使他们摆脱目前的困境,相对剥夺感、仇富心理等“集群性”心理落差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态,生活满意度下降,社会焦虑感上升,社会群体之间的隔阂和冲突加重,社会整合能力降低,社会动荡的可能性增大,其结果是危及了整个社会的安全运行。
最后,“二元体制”的存在抑制了社会阶层结构的开放性。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二元社会结构壁垒虽然正在慢慢被打破,自致性因素在社会地位的获得中的作用也日趋重要。但二元结构体制并没有真正消失:农民进城打工,依然受到户籍、工种的限制,农民工群体仍然处于边缘化的位置;农村与城市仍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农业距离产业化还相当遥远。“二元体制”的存在严重抑制了社会阶层结构的开放性。一个社会是否有活力,关键是看社会结构的开放性程度,即社会地位的获得是否在最大程度上依赖于自致性因素。但是,“二元体制”的存在却把社会机会获得先赋性无形中扩大了。因此,从本质上看,以“二元体制”为核心的户籍制度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屏蔽制度”,它将社会上一部分人屏蔽在分享城市的社會资源之外。
所以,一个社会要想保持源源不断的发展活力,必须重构当前的社会阶层结构,使之形成一个具有开放性的系统。但是,社会阶层结构并不是天然就存在着合理性,一旦出现结构内部的失调,就有必要通过外在的力量恢复结构平衡。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分层机制,把社会结构内在的张力控制在一定的合理范围之内,就成为保持社会活力的必然选择。
二、标准、方法和价值取向
形成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首先要解决一个标准和方法的问题。社会分层的标准和方法是确立分层机制的前提和条件。没有行之有效的标准和方法作为工具性手段,分层机制就会带有盲目性和非合理性。
(一)社会分层的标准
以什么样的标准来划分阶层,不仅关系到我们对中国社会阶层状况的描述是否准确,也关系到依据该标准划分出来的各阶层在整个社会分层体系中的位置。目前,关于社会分层的标准,国内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1、制度性社会分层。所谓制度性社会分层是指社会阶层结构的组成以政治身份或市场机制等强制性力量作为划分依据的分层方式。它包括政治分层和市场分层等。前者突出的表现就是身份等级制,体现为干部、工人、农民这三大身份群体;后者是由市场来决定社会成员在社会中的地位,如社会成员的能力、受教育程度、机遇等。李强认为,中国社会的分层标准改革开放前后是不一样的,改革开放以前是政治分层的社会;改革开放以后是经济分层的社会。他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变化就在于,当前政治不平等性程度大大降低,而经济不平等的程度却大大上升了。
2、非制度性社会分层。所谓非制度性社会分层是指社会阶层结构的组成以职业或消费方式等非强制性力量作为划分依据的分层方式,它包括职业分层、消费分层等。陆学艺认为,中国的社会阶层分化越来越倾向于职业的分化。在他看来,职业是人们利益的主要来源。是决定劳动者在社会生活中不同地位和作用的主要因素。他以职业为社会分层的标准,把我国社会分为十大阶层,再依据各阶层占有的社会资源(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差异性划分为五种社会经济地位等级。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花费在休闲娱乐方面的时间和精力也越来越 多,消费实践和消费方式在人们生活领域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因此,李春玲认为,消费也应成为人们在社会分层的一个重要纬度。
(二)社会分层的方法
在国内,社会分层方法经过多年的研究获得了很大进展,提出了许多如何进行阶层划分的方案,如以户籍的不同性质以及在国家劳动人事部门中不同编制为参照系的身份分析法,以具有不同社会需求取向的社会利益群体为参照系的利益群体分析法等等。但是,不管哪种分层方法,我认为仍然没有脱离社会学史上关于社会分层的两大基本理论框架:一个是马克思的阶级分析方法,另一个是马克斯-韦伯的三维结构分析方法。
阶级分析方法是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时提出的一种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方法。卡尔·马克思认为,对物质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是形成阶级的基础,即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对生产资料的占有的不同,整个社会被划分为资本家与工人,雇佣者与被雇佣者两大对立阶级,从而形成了他们各自迥异的经济收入、政治权力和价值观念。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两大阶级之间的关系及其未来发展趋势。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已经过时,现在主要是运用阶层分析方法。但是我认为阶层分析方法虽然重要,但毕竟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发挥它的社会功能,不能代替其它的方法运用,更不能用这种方法于所有的领域。
三维结构分析法是马克斯·韦伯提出的一种分析社会阶层的方法。他认为划分社会阶层应当以财产、权力、声望这三个变量为参照系,形成一个多元分层空间结构。韦伯的分层体系引入了对身份地位的主观评价标准,体现了社会的主流价值趋向。在韦伯那里,基于收入的分层来源于一种市场占有关系,即它体现的是社会成员在市场上交换能力的差异。
(三)社会分层的价值取向
不管确立什么样的社会分层标准和运用什么样的社会分层方法,构建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都必须建立在一定的价值观基础之上。那么社会分层的价值基础是什么呢?正如罗尔斯所说:“必须将正义观念归并于一种基本结构的理想形式,而持续发展的社会过程之积累性结果正是按照这一基本结构来加以限制和调整的。”这个价值基础就是社会公正。只有社会公正,阶层之间的社会关系才能融洽协调;只有社会公正,社会成员的信任度才会提高,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酣畅淋漓的释放,整个社会才会和谐发展。
社会分层的价值理念不仅仅是理论发展的必然逻辑,也是我国的国情使然。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產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所以,社会主义所要构建的是既有一定差别,又保持相对均衡的利益分配结构,以保证社会成员都能分享到社会发展的成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完全追求效率最大化的经济模式,它是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在兼顾公平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保持社会公平。但现实是,我们的经济发展效率增势强劲,公平问题却显得有些滞后。因此,不断调整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优化效率和公平的组合结构,特别是在现阶段加大社会公平的分量,是社会分层优先考虑的重要因素。
社会公正要求我们在建构社会分层机制时必须考虑:权利公平问题。每一个社会成员不分地位高低、身份不同享有公平的权利。机会公平问题。“在社会的所有部分,对每个具有相似动机和禀赋的人来说,都应当有大体平等的教育和成就前景。那些具有同样能力和指向的人的期望,不应当受到他们的社会出身的影响。”只有机会平等才能使更多的活动主体参与竞争活动,才能使活动结果更符合效率要求。规则公平问题。规则公平可以保障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得到有效实现。分配公平问题。分配公平应该由两个机制来调整,一个是由市场机制调控社会成员初次分配的利益;另一个是由政策、法规机制调控社会成员的再分配利益。因此,社会公正的确立可以防止贫富悬殊和社会两极分化,把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从而保障社会阶层结构的均衡与稳定。
三、“重构”——形成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
什么是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应该是一个富有弹性的,自致性因素占主导地位的,既具有竞争性又具有均衡性的“橄榄型”结构体系。
首先,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是一个开放的、具有弹性的结构体系。社会阶层之间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是消除不同群体的制度性歧视和制度性障碍的有力保证。改革开放之初,受相关制度的制约,社会比较封闭,社会阶层间的流动较少。随着户籍制度的松动,社会流动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景观,但依然存在着社会歧视,从而限制着人们的流动和取得相应社会地位的可能性。在现代社会,每一位公民都有平等的基本权利,只要具备了某种能力,就应当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意愿得到相应的社会位置。如果一个社会中消除了群体性排斥的限制,普通的社会成员都有自由流动的权利,那么这个社会结构就是开放的、有弹性的,就是一个具有活力的、和谐的结构体系。因此,加快消除社会分层的制度壁垒,使全体社会成员享有同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更多的向上流动的机会,是合理社会分层的重要条件。
其次,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是一个由自致性因素占主导地位的结构体系。影响社会成员社会地位获得的因素包括先赋性因素和自致性因素。先赋性因素与人的性别、民族、家庭出身等有关,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性的先赋性因素,如性别等;另一类是社会性的先赋性因素,如身份、等级等。自致性是社会成员通过个人的活动与努力而获得成功的一种方式。影响人们社会地位获得的因素是先赋性因素还是自致性因素,是衡量社会开放程度、公正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准。对于任何一个社会成员来讲,如果通过后天的努力有机会得到相应的社会位置。无疑会极大地激发其信心指数,提高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如果社会地位的获得是由先赋性因素决定的,社会成员则会陷入贫富不断循环的怪圈。
再次,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是一个具有竞争性的结构体系。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并不追求绝对意义上的平等,它也需要竞争精神的存在。在社会财富等资源的形成过程中,每个社会成员所投入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所投入的生产要素是不同的,因而各自对于社会的贡献是有差别的。如果无差别地对待所有社会成员,对一些社会贡献程度大的成员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根据社会成员的具体投入,对之进行有所差别的直接分配,使社会成员社会地位的获得与其付出成正相关关系。这不仅有利于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在社会各个阶层之间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竞争、进取的状态,也有利于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提升社会经济的效率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四,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是一个内部均衡的结构体系。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理念就是双赢互利,即构成社会的各方、参与社会发展的各方都能获益,而不是通过牺牲一方来使另一方得益获利的“零和游戏”。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依赖性的各个阶层、群体组成的共同体,如果脱离其他阶层或群体,任何一个阶层或群体就无法独立存在,任何一个阶层或群体在整个社会机体中都承担着重要的、不可缺少的社会功能。有了社会分层,必然有社会冲突。因此,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就是协调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差距,把社会冲突降到最低限度,从而有效地提升社会的整合性,最大限度地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五,合理的社会分层机制是一个“橄榄型”的结构体系。“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社会分层结构,是现代社会分层结构的基本形态,是一种有利于社会稳定和持续发展的社会阶层结构。实践已经证明,正是由于大量社会中间阶层的存在,发达国家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才获得了一个较稳定的社会环境,并在此基础上,以中间阶层的社会价值观及其行为规范作为调整社会利益结构的基点,实现了整个社会阶层的价值多元化及利益差异性的有机平衡。同时,中间阶层拥有稳定的收入和惬意的生活,社会认同感较强,行为方式比较理性,他们一般不愿意看到社会出现较大的波动。因此,中间阶层是介于富裕群体和贫困群体之间的一种十分有效的缓冲力量,有助于缓解种种可能出现的社会紧张和冲突,从而促进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
[责任编辑:王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