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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说起来可能很少会有人相信,但却是我们一家亲身经历的真实的故事。
去年,我们全家——我和妻子朱迪丝、4岁的女儿丽拉三人,租了一辆旅行车作了一次长途旅行。旅行非常愉快,我们饱览了大自然的风光。
可是,就在我们要回到家的前一天晚上,意外的事情发生了。那晚,我们在加利福尼亚州巴加市郊的一个海滩边过宿。半夜时,朱迪丝惊恐地喊着我的名字,将我推醒。我睁开眼,听到车外有人吵吵嚷嚷,车身也被敲得哐啷作响。隔着车窗玻璃看了一眼,我大惊失色!
我们遇到劫匪了!几个蒙而人围住了我们的车子。这种情景以前只在影视中见过,现在自己碰到了,一时竟不知所措。但是,我是家里惟一的男子汉,必须得由我来扮演英雄的角色。我赶紧奔到驾驶室发动汽车。这辆旅行车近几天我至少发动过50多次,每次都非常顺利。然而这一次不知是何原因,响了几下就熄火了。这时蒙面人开始砸驾驶室的车窗玻璃。玻璃碎了,一只手仲了进来。我再一次发动汽车。引擎响了几下,再次熄火。
一只枪抵住了我的喉管。
“钱!钱!钱!”一个歹徒用生硬的英语叫道。
我伸手取山驾驶座下的钱包交出去,希望事情就此结束。
但是没有。歹徒通过砸破的车窗从里面打开了车门,他们上了车。持枪的人用枪托击打着我,喝令我趴在地上。这几个人杀气腾腾,活脱是从B级警匪片中走出的墨西哥歹徒。他们共有四人,一人持抢,一人握着匕首,一人挥舞砍刀,另一人空着手。这四个人不停地川西班牙语大喊大叫,除掉持枪人看押着我,其他三人则四处翻箱倒柜。
说来奇怪,刚才我扮演英雄试图保护妻女时,我真的一点儿都没有感到害怕。可是,此刻,我光着身子,被人用冰冷的枪管抵着,趴在地面上,我感到了无助和绝望,身子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我在心中默默祈祷,希望仁慈的上帝会帮帮我。不知是何原因——而且我现在回忆时仍不知是何原因——我想到了赞美诗第二十三首中的话:“……在敌人出现时,摆出一桌美味佳肴。”于是我想,如果他们不是歹徒,如果他们是我远道而来的朋友,我会做些什么呢?我这个忠实的基督教徒,不是曾经立誓要做天下人的仆人吗?他们也是上帝的孩子,不也应该是我服务的对象吗?这样想着,我就稍稍镇静下来。
我打量这四个蒙面人。从举止、声音、身形判断,他们的年龄不会太大,可能也就十七八岁。他们动作粗暴,不停地喊叫,实际上是出于紧张与恐惧。他们明显缺少抢劫的经验,尽管车里已被他们翻得一片狼藉,却没有找出什么值钱的东西,而我车里值钱的东西其实还不少呢。“摆出一桌美味佳肴”在这时意味着让他们富有成效地对我们实施抢劫。
“我看,你们办事效率太低,”我开腔道:“我有好多东西你们都没有找到,比方说,在那堆东西下面就有一架高级照相机,它值700多美元呢。”
这四个人当中好像只有那个没有持武器的人懂英语。他怪怪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把我的话翻译给其他三个人听。
他们果真在我说的地方找到了照相机。
“你们把车里面翻得乱七八糟,越是乱,东西越难找。我很乐意为你们提供服务。”我又说。
懂英语的那人一脸迷惑。显然,我的慷慨与他们气势凶凶的打劫格格不入。然而,随着我说出的物品存放之处越来越多,而且每一件都得到了证实,他脸色的疑虑渐渐消失了。
而我呢,则越来越起劲,越来越慷慨,好像是在给亲朋好友分送礼物一样。
“我还有一把很好的吉它,音色非常悦耳,你们哪位喜欢?”
“我有一个索尼的随身听,配有电池、磁带、耳机,哪位想要?”
我一边说,一边真的就有了那种送礼人特有的愉悦感觉。宝剑赠与烈士,红粉寄与佳人,既然他们如此喜欢我的东西,那么,物有所归,有何不好?
虽然我如此殷勤和慷慨,但丝毫没有减缓他们对我们的敌意。尤其是那个持匕首的,时不时就踢我一脚。他似乎憎恨一切,只对钱、酒、烟感兴趣,因为他不时对我嚷着这三个英语单词,看得出他的英语知识也就仅限这三个单词。他在一个抽屉里找到了一瓶烈性酒,如获至宝,像喝白开水一样往肚子里灌,我想对他说这样喝酒有害身体,但见他嗜酒如命的样子,就由着他吧,也算是“烈酒灌与酒鬼”吧。
那个会说英语的,由于不断从我这儿得到有用的信息,就渐渐地充当起使另三位安静下来的角色。我朝车子后面看了看,朱迪丝抱着女儿蜷缩在背盖里面,我知道她此刻最担心的就是歹徒会对她施暴或生起绑架丽拉的念头。
我头脑里翻滚这样一句话:“下面该怎么办?下面该怎么办?……”于是我情不自禁地说:“你们想吃点什么?”
懂英语的人将这句话翻译给他的伙伴们听。在他们疑惑的目光的注视下,我从冰箱里面取出面包、酸奶、黄油、苹果。分享食物是一种友好的表示。持砍刀的人在接苹果前,稍稍犹豫了一下,接过苹果时,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他们受了我的礼物,吃了我的食物。然后,会英语的那人说他们要带我们往前走。恐惧重又袭上我的心头。我建议他们,能不能开走汽车,将我们留下,因为这里渺无人烟,即使我们想要报案,也要隔很长时间。我跟他们谈了好几次,最后他们不耐烦了,恢复了强盗的本性,用武器指着我,喝令我住嘴,老老实实跟着他们走。
车子往前开着。一路上见不到一个人。这时我又想,如果与我同行的不是强盗,而是朋友,我会怎么办?对了,我会放声高歌。于是我唱起来,朱迪丝和丽拉也唱了起来:
听吧,是什么清脆悠扬?
是我的心在歌唱。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
我永远也不会离开你。
我们唱歌的时候,他们的表情松弛下来。我们的歌声刚落,他们也来了兴致,唱起了一首我们听不懂的但旋律很活泼的歌:
光它啦嘛亚,嘎叽亚,光它啦嘛亚,光它啦嘛亚……
他们的声音越唱越高,越唱越欢,好像这儿没有发生抢劫事件,而是朋友们联欢。大家的情绪都很好,以至当车子经过一个有灯火的村庄时,我们也没有试图逃跑或求助。
灯光渐渐暗淡,车子又驶进了一个荒僻的地方。这时,车子停了下来。我和朱迪丝相互看了一眼,心想,这下完了,他们是想动手杀人了。
他们打开车门,一个个从车子里跳了下来。会讲英语的那人最后一个下车。他回头对我说:“对不起,请原谅我们。我们是穷人,我们的父亲也是穷人。这是我们抢劫的原因。非常抱歉。我们不知道抢的是你这样一个好人。你的妻子和孩子也是好人。请别将我们想得太坏。但愿我们没有让你们受到惊吓。祝你们旅行快乐。”
他用不太流畅的英语反复道歉,接着从口袋里掏出我的钱包,拿出我的身份证、驾驶证、信用卡递给我。“给,这些我们用不着。”然后稍作迟疑,干脆将整个钱包都还给了我。“再见。”他说。
他跳下车,和他的伙伴们一起消失在夜幕之中。
这时,我们一家三口抱在一起,放声大哭。
去年,我们全家——我和妻子朱迪丝、4岁的女儿丽拉三人,租了一辆旅行车作了一次长途旅行。旅行非常愉快,我们饱览了大自然的风光。
可是,就在我们要回到家的前一天晚上,意外的事情发生了。那晚,我们在加利福尼亚州巴加市郊的一个海滩边过宿。半夜时,朱迪丝惊恐地喊着我的名字,将我推醒。我睁开眼,听到车外有人吵吵嚷嚷,车身也被敲得哐啷作响。隔着车窗玻璃看了一眼,我大惊失色!
我们遇到劫匪了!几个蒙而人围住了我们的车子。这种情景以前只在影视中见过,现在自己碰到了,一时竟不知所措。但是,我是家里惟一的男子汉,必须得由我来扮演英雄的角色。我赶紧奔到驾驶室发动汽车。这辆旅行车近几天我至少发动过50多次,每次都非常顺利。然而这一次不知是何原因,响了几下就熄火了。这时蒙面人开始砸驾驶室的车窗玻璃。玻璃碎了,一只手仲了进来。我再一次发动汽车。引擎响了几下,再次熄火。
一只枪抵住了我的喉管。
“钱!钱!钱!”一个歹徒用生硬的英语叫道。
我伸手取山驾驶座下的钱包交出去,希望事情就此结束。
但是没有。歹徒通过砸破的车窗从里面打开了车门,他们上了车。持枪的人用枪托击打着我,喝令我趴在地上。这几个人杀气腾腾,活脱是从B级警匪片中走出的墨西哥歹徒。他们共有四人,一人持抢,一人握着匕首,一人挥舞砍刀,另一人空着手。这四个人不停地川西班牙语大喊大叫,除掉持枪人看押着我,其他三人则四处翻箱倒柜。
说来奇怪,刚才我扮演英雄试图保护妻女时,我真的一点儿都没有感到害怕。可是,此刻,我光着身子,被人用冰冷的枪管抵着,趴在地面上,我感到了无助和绝望,身子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我在心中默默祈祷,希望仁慈的上帝会帮帮我。不知是何原因——而且我现在回忆时仍不知是何原因——我想到了赞美诗第二十三首中的话:“……在敌人出现时,摆出一桌美味佳肴。”于是我想,如果他们不是歹徒,如果他们是我远道而来的朋友,我会做些什么呢?我这个忠实的基督教徒,不是曾经立誓要做天下人的仆人吗?他们也是上帝的孩子,不也应该是我服务的对象吗?这样想着,我就稍稍镇静下来。
我打量这四个蒙面人。从举止、声音、身形判断,他们的年龄不会太大,可能也就十七八岁。他们动作粗暴,不停地喊叫,实际上是出于紧张与恐惧。他们明显缺少抢劫的经验,尽管车里已被他们翻得一片狼藉,却没有找出什么值钱的东西,而我车里值钱的东西其实还不少呢。“摆出一桌美味佳肴”在这时意味着让他们富有成效地对我们实施抢劫。
“我看,你们办事效率太低,”我开腔道:“我有好多东西你们都没有找到,比方说,在那堆东西下面就有一架高级照相机,它值700多美元呢。”
这四个人当中好像只有那个没有持武器的人懂英语。他怪怪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把我的话翻译给其他三个人听。
他们果真在我说的地方找到了照相机。
“你们把车里面翻得乱七八糟,越是乱,东西越难找。我很乐意为你们提供服务。”我又说。
懂英语的那人一脸迷惑。显然,我的慷慨与他们气势凶凶的打劫格格不入。然而,随着我说出的物品存放之处越来越多,而且每一件都得到了证实,他脸色的疑虑渐渐消失了。
而我呢,则越来越起劲,越来越慷慨,好像是在给亲朋好友分送礼物一样。
“我还有一把很好的吉它,音色非常悦耳,你们哪位喜欢?”
“我有一个索尼的随身听,配有电池、磁带、耳机,哪位想要?”
我一边说,一边真的就有了那种送礼人特有的愉悦感觉。宝剑赠与烈士,红粉寄与佳人,既然他们如此喜欢我的东西,那么,物有所归,有何不好?
虽然我如此殷勤和慷慨,但丝毫没有减缓他们对我们的敌意。尤其是那个持匕首的,时不时就踢我一脚。他似乎憎恨一切,只对钱、酒、烟感兴趣,因为他不时对我嚷着这三个英语单词,看得出他的英语知识也就仅限这三个单词。他在一个抽屉里找到了一瓶烈性酒,如获至宝,像喝白开水一样往肚子里灌,我想对他说这样喝酒有害身体,但见他嗜酒如命的样子,就由着他吧,也算是“烈酒灌与酒鬼”吧。
那个会说英语的,由于不断从我这儿得到有用的信息,就渐渐地充当起使另三位安静下来的角色。我朝车子后面看了看,朱迪丝抱着女儿蜷缩在背盖里面,我知道她此刻最担心的就是歹徒会对她施暴或生起绑架丽拉的念头。
我头脑里翻滚这样一句话:“下面该怎么办?下面该怎么办?……”于是我情不自禁地说:“你们想吃点什么?”
懂英语的人将这句话翻译给他的伙伴们听。在他们疑惑的目光的注视下,我从冰箱里面取出面包、酸奶、黄油、苹果。分享食物是一种友好的表示。持砍刀的人在接苹果前,稍稍犹豫了一下,接过苹果时,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他们受了我的礼物,吃了我的食物。然后,会英语的那人说他们要带我们往前走。恐惧重又袭上我的心头。我建议他们,能不能开走汽车,将我们留下,因为这里渺无人烟,即使我们想要报案,也要隔很长时间。我跟他们谈了好几次,最后他们不耐烦了,恢复了强盗的本性,用武器指着我,喝令我住嘴,老老实实跟着他们走。
车子往前开着。一路上见不到一个人。这时我又想,如果与我同行的不是强盗,而是朋友,我会怎么办?对了,我会放声高歌。于是我唱起来,朱迪丝和丽拉也唱了起来:
听吧,是什么清脆悠扬?
是我的心在歌唱。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
我永远也不会离开你。
我们唱歌的时候,他们的表情松弛下来。我们的歌声刚落,他们也来了兴致,唱起了一首我们听不懂的但旋律很活泼的歌:
光它啦嘛亚,嘎叽亚,光它啦嘛亚,光它啦嘛亚……
他们的声音越唱越高,越唱越欢,好像这儿没有发生抢劫事件,而是朋友们联欢。大家的情绪都很好,以至当车子经过一个有灯火的村庄时,我们也没有试图逃跑或求助。
灯光渐渐暗淡,车子又驶进了一个荒僻的地方。这时,车子停了下来。我和朱迪丝相互看了一眼,心想,这下完了,他们是想动手杀人了。
他们打开车门,一个个从车子里跳了下来。会讲英语的那人最后一个下车。他回头对我说:“对不起,请原谅我们。我们是穷人,我们的父亲也是穷人。这是我们抢劫的原因。非常抱歉。我们不知道抢的是你这样一个好人。你的妻子和孩子也是好人。请别将我们想得太坏。但愿我们没有让你们受到惊吓。祝你们旅行快乐。”
他用不太流畅的英语反复道歉,接着从口袋里掏出我的钱包,拿出我的身份证、驾驶证、信用卡递给我。“给,这些我们用不着。”然后稍作迟疑,干脆将整个钱包都还给了我。“再见。”他说。
他跳下车,和他的伙伴们一起消失在夜幕之中。
这时,我们一家三口抱在一起,放声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