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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水电企业面临着传统能源枯竭、公众对核电安全性存疑和国家政策支持等诸多有利条件,但同时也面临着更严厉的水电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核、移民工程的成本与难度日益提升以及极端天气对水电效益的负面影响等不利条件,使得企业对投资水电信心不足,文章试圖厘清我国水电企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和威胁,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水电企业 发展机遇 发展威胁 发展对策
水电企业是指利用河流、湖泊等位于高处具有位能的水,将其中所含之位能利用水轮机推动发电机产生电能,并输送至电网的企业。由于水力发电除经济效益外,还可以控制洪水泛滥、提供灌溉用水、改善河流航运、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因此水电企业往往具有一定的公益功能,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已经完成了对水电的开发。我国水电开发起步较晚,可开发潜力巨大,但近年来受环保意识抬头的影响和公众对水电负面效果的认识,企业对投资水电似乎心存疑虑,所以,有必要进一步厘清我国水电企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威胁,提出相应的对策。
对水力发电优越性的再认识
我国能源资源绝对量大而人均量相对不足,国民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供应已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由于化石能源资源日益减少,我国面临能源紧缺的局面将会越来越严峻。在可再生能源中,只有水电是目前惟一可以进行商业化大规模应用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大型水电可以减少排放,缓解环境污染。此外,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转型与发展,重工电力与轻工电力需求强度持续下滑,第三产业用电量比重越来越大,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的电力需求强度进入一个较高的水平。这种用电结构的调整对供电企业影响很大,因为第二产业的用电量每天都是均衡的,而第三产业的用电量昼夜的差别非常明显,居民生活用电不仅昼夜差别明显,季节、天气影响因素也很大。特别是每年进入夏季之后,天气炎热,社会公众的生活用电量会急剧上升,造成供电紧张。虽然政府、电管部门、企业和居民积极配合需求管理,自觉节点、错避峰让电,但电力市场供不应求的状况依然很突出,供电企业调峰的压力剧增。相对于火电,水电企业关停机组快、影响小等有利于调峰的优点就发挥出来了,同时也有利于水电企业提升其发电量的峰谷比,提升经济效益。
水电企业面临的发展机遇
国家政策、法律和投资体制有利于企业投资水电。2005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2007年8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5%,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包括水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2011年3月我国政府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重点推进西南地区大型水电站建设,因地制宜开发中小河流水能资源,科学规划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投资体制方面,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发改委根据《决定》发布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中明确提出,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和总装机容量25万KW及以上水电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投资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这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高度集中的投资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了以企业投资为主体,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这为我国企业进行水利水电项目的投资提供了政策便利。
气候变化、传统能源枯竭与核电安全性存疑提升了水电的战略地位。首先,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是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全球性问题,我国政府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措施。作为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的一项重要义务,我国政府于2007年6月份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方案明确指出:为了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通过实施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水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加强生态建设以及实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为减缓气候变化做出了显著贡献,其中就重点提到了大力开发利用水电资源。其次,由于人们对石油等传统能源的过度依赖和对传统能源枯竭的预期,各国纷纷加强对能源结构的调整,加大水电等清洁能源的比例。目前世界上常规能源的储量有的只能维持半个世纪,如石油只能开采40年,天然气只能开采65年,最多的煤炭也只能开采190年。由于我们日常所用的化石能源所占比重较大,而且在几十年到上百年都将用尽,各国都认识到为了人类的生存,必须采取措施来减少资源浪费,有计划开采,同时转换思维方式,充分利用包括水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最后,公众对核电的安全性仍然存疑。2011年3月日本福岛核电站在地震海啸中发生严重核泄漏,随后在日本及周边各国多地土壤、海水、农作物、动物体内检测出放射性污染,尽管各国政府纷纷表态日本核泄漏不会影响其核电发展计划,但是各国民众均对核电的安全性产生了一定的质疑,为核电的发展增加了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均进一步提升了水电在我国能源战略中的地位。
水电开发与运营的技术水平有了大幅提高。水利水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属于技术密集型工作,项目建设前期论证、大坝的建设和维护、项目所在流域和生态环境的维护、水能利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水电的调度等方面都是技术攻关的课题。随着2007年三峡右岸首批机组顺利通过验收,三峡工程机电设备国产化取得了重大成果,这标志着我国已经具备了特大型水轮发电机组的生产技术和能力,标志着我国依托大型工程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国家重大装备发展与应用的战略取得了丰硕成果,展示了我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成就。另外,我国水电企业的水能利用率、电力调度信息化和水电自动化程度也获得大幅提升。我国水电企业已经初步具备了缓解上游来水量和极端天气对发电量的冲击,初步具备了在保证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兼顾到经济利益,加强提高水能利用效率技术。对电力科学化调度技术的研发,也有利于充分发挥水电的调峰作用,缓解因第三产业用电比重增加而造成的用电时间分配不均造成的影响。 水电企业面临的发展威胁
环境和生态保护政策为水利水电项目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隨着社会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公众认识到水电工程建设对生态存在着一定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大水电工程的建设会淹没大量耕地,引发滑坡等地质灾害,对自然景观、文物古迹甚至流域物种造成直接影响,因此公众对水电工程建设决策产生影响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标准》规定了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技术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对防洪、水电、灌溉、供水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业主积极探索移民工程新模式。由于国家可持续发展政策要求水利水电项目建设必须兼顾经济、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等多方面的利益,这就要求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除了要对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资源加强保护外,还必须对移民问题有长远的规划。移民工作不能仅靠一次性的补偿解决问题,应该做好对移民进行长期扶持性工作。
极端气候的频繁出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电企业的经济效益。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三次评估报告指出,近50年来我国主要极端天气与气候事件的频率和强度出现了明显变化,华北和华东地区干旱严重,长江中下游地区和东南地区洪涝加重,自然环境的这种变化趋势使得水利水电项目的社会责任加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经济效益。
结论与对策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政策与法律有利于企业投资水电,气候变化、传统能源枯竭与核电安全性存疑提升了水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地位,同时我国水电开发与运营的技术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但同时水电开发也面临一些新的威胁,诸如越来越严格的环境和生态保护政策,移民工程新模式的压力以及频繁出现的极端天气。这就要求水电项目的建设不仅要兼顾到其所在区域范围内的移民安置和生态环境优化,而且还要兼顾整个流域的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水电开发要不断探索新思路,加大水电建设的环保工作力度,规划水电项目时给河流保留足够的生态空间,在建设中应将促进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移民工程作为水电开发的重要目标,水电项目建设与当地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发展协调一致,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实现水电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关键词】水电企业 发展机遇 发展威胁 发展对策
水电企业是指利用河流、湖泊等位于高处具有位能的水,将其中所含之位能利用水轮机推动发电机产生电能,并输送至电网的企业。由于水力发电除经济效益外,还可以控制洪水泛滥、提供灌溉用水、改善河流航运、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因此水电企业往往具有一定的公益功能,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已经完成了对水电的开发。我国水电开发起步较晚,可开发潜力巨大,但近年来受环保意识抬头的影响和公众对水电负面效果的认识,企业对投资水电似乎心存疑虑,所以,有必要进一步厘清我国水电企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威胁,提出相应的对策。
对水力发电优越性的再认识
我国能源资源绝对量大而人均量相对不足,国民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供应已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由于化石能源资源日益减少,我国面临能源紧缺的局面将会越来越严峻。在可再生能源中,只有水电是目前惟一可以进行商业化大规模应用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大型水电可以减少排放,缓解环境污染。此外,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转型与发展,重工电力与轻工电力需求强度持续下滑,第三产业用电量比重越来越大,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的电力需求强度进入一个较高的水平。这种用电结构的调整对供电企业影响很大,因为第二产业的用电量每天都是均衡的,而第三产业的用电量昼夜的差别非常明显,居民生活用电不仅昼夜差别明显,季节、天气影响因素也很大。特别是每年进入夏季之后,天气炎热,社会公众的生活用电量会急剧上升,造成供电紧张。虽然政府、电管部门、企业和居民积极配合需求管理,自觉节点、错避峰让电,但电力市场供不应求的状况依然很突出,供电企业调峰的压力剧增。相对于火电,水电企业关停机组快、影响小等有利于调峰的优点就发挥出来了,同时也有利于水电企业提升其发电量的峰谷比,提升经济效益。
水电企业面临的发展机遇
国家政策、法律和投资体制有利于企业投资水电。2005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2007年8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5%,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包括水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2011年3月我国政府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重点推进西南地区大型水电站建设,因地制宜开发中小河流水能资源,科学规划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投资体制方面,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发改委根据《决定》发布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中明确提出,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和总装机容量25万KW及以上水电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投资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这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高度集中的投资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了以企业投资为主体,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这为我国企业进行水利水电项目的投资提供了政策便利。
气候变化、传统能源枯竭与核电安全性存疑提升了水电的战略地位。首先,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是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全球性问题,我国政府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措施。作为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的一项重要义务,我国政府于2007年6月份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方案明确指出:为了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通过实施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水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加强生态建设以及实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为减缓气候变化做出了显著贡献,其中就重点提到了大力开发利用水电资源。其次,由于人们对石油等传统能源的过度依赖和对传统能源枯竭的预期,各国纷纷加强对能源结构的调整,加大水电等清洁能源的比例。目前世界上常规能源的储量有的只能维持半个世纪,如石油只能开采40年,天然气只能开采65年,最多的煤炭也只能开采190年。由于我们日常所用的化石能源所占比重较大,而且在几十年到上百年都将用尽,各国都认识到为了人类的生存,必须采取措施来减少资源浪费,有计划开采,同时转换思维方式,充分利用包括水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最后,公众对核电的安全性仍然存疑。2011年3月日本福岛核电站在地震海啸中发生严重核泄漏,随后在日本及周边各国多地土壤、海水、农作物、动物体内检测出放射性污染,尽管各国政府纷纷表态日本核泄漏不会影响其核电发展计划,但是各国民众均对核电的安全性产生了一定的质疑,为核电的发展增加了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均进一步提升了水电在我国能源战略中的地位。
水电开发与运营的技术水平有了大幅提高。水利水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属于技术密集型工作,项目建设前期论证、大坝的建设和维护、项目所在流域和生态环境的维护、水能利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水电的调度等方面都是技术攻关的课题。随着2007年三峡右岸首批机组顺利通过验收,三峡工程机电设备国产化取得了重大成果,这标志着我国已经具备了特大型水轮发电机组的生产技术和能力,标志着我国依托大型工程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国家重大装备发展与应用的战略取得了丰硕成果,展示了我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成就。另外,我国水电企业的水能利用率、电力调度信息化和水电自动化程度也获得大幅提升。我国水电企业已经初步具备了缓解上游来水量和极端天气对发电量的冲击,初步具备了在保证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兼顾到经济利益,加强提高水能利用效率技术。对电力科学化调度技术的研发,也有利于充分发挥水电的调峰作用,缓解因第三产业用电比重增加而造成的用电时间分配不均造成的影响。 水电企业面临的发展威胁
环境和生态保护政策为水利水电项目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隨着社会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公众认识到水电工程建设对生态存在着一定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大水电工程的建设会淹没大量耕地,引发滑坡等地质灾害,对自然景观、文物古迹甚至流域物种造成直接影响,因此公众对水电工程建设决策产生影响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标准》规定了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技术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对防洪、水电、灌溉、供水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业主积极探索移民工程新模式。由于国家可持续发展政策要求水利水电项目建设必须兼顾经济、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等多方面的利益,这就要求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除了要对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资源加强保护外,还必须对移民问题有长远的规划。移民工作不能仅靠一次性的补偿解决问题,应该做好对移民进行长期扶持性工作。
极端气候的频繁出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电企业的经济效益。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三次评估报告指出,近50年来我国主要极端天气与气候事件的频率和强度出现了明显变化,华北和华东地区干旱严重,长江中下游地区和东南地区洪涝加重,自然环境的这种变化趋势使得水利水电项目的社会责任加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经济效益。
结论与对策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政策与法律有利于企业投资水电,气候变化、传统能源枯竭与核电安全性存疑提升了水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地位,同时我国水电开发与运营的技术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但同时水电开发也面临一些新的威胁,诸如越来越严格的环境和生态保护政策,移民工程新模式的压力以及频繁出现的极端天气。这就要求水电项目的建设不仅要兼顾到其所在区域范围内的移民安置和生态环境优化,而且还要兼顾整个流域的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水电开发要不断探索新思路,加大水电建设的环保工作力度,规划水电项目时给河流保留足够的生态空间,在建设中应将促进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移民工程作为水电开发的重要目标,水电项目建设与当地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发展协调一致,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实现水电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